【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大法弟子在迫害初期创办的一些项目,比如媒体,都是本着反迫害、洪扬大法的目地设立的,这十年多来,也一直履行着这样的责任,在讲真相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海内外有了很高的知名度,对邪恶也起到了强大的震慑和抑制作用。 正因为这样,大法弟子容易摆不清项目和大法之间的关系。大法弟子的项目之所以能够起到震慑邪恶的作用,不是因为项目本身了不起,而是因为大法弟子在做项目的过程中修炼了自己,证实了法,将宇宙大法的法力通过项目这个媒介展现了出来。 师父在《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中明确谈到过:“当然电视台本身不是大法修炼,直接和大法没有关系,电视台是大法弟子为了证实法、救度众生办的,就是这么一个关系。它不是大法本身,但是它是大法弟子救度众生的工具。” 师父给我们留下的就是大道无形的修炼方式,无论有没有项目,修炼提高永远是第一位的。如果没有项目,大法弟子一样可以修炼,比如在中国大陆,大法弟子讲真相的方式千差万别,遍地开花,都是在证实法。 在海外,有的人觉得,只有進了项目才算修的精進;在师父的《再精進》经文发表之后,更有人理解为要修炼必须得有项目,只有進了项目才能圆满,所以不管自身条件是否合适,都往项目里面挤。这都是在片面的理解师父的法,甚至歪曲师父的法。 《转法轮》〈第一讲〉就讲到:“心性多高功多高,这是个绝对的真理。”这是宇宙的法,心性永远是衡量的标准,不会因为大法弟子做不做项目,做了什么样的项目而改变。不能把“做不做项目”当作衡量大法弟子修炼状态的标准,更不能当成能否圆满的保证。在这些行为和想法的背后,隐藏着的是一颗有为的心,为私的心。 项目这种有形的形式只是让我们来修炼的,如果执著项目本身,甚至有些象常人搞事业一样,和变异社会的常人“建庙拜神”有什么区别呢?就算所有的项目都达到世界一流,大法弟子的心性没提高,还是不能成佛。当然,如果大法弟子的心性不提高,也不可能成就那样功德。 大法弟子的项目本来是应该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但是由于在做项目中人心不去,各自执著自己的项目,在项目之内,以及项目和项目之间就出现了利益之争。各自执著自己的那摊事儿,都强调自己的项目重要,从而勾起各种各样的人心,显示心、欢喜心、沽名钓誉、追逐名利的心,出现了项目之间互相掣肘,互相看不起的情况;尤其是妒嫉心比较严重的,还出现了将别的项目拆台的情况。 大法弟子必须摆正做项目和修炼之间的关系,世界上的各种媒体、各种公司成千上万、五花八门,我们只不过是采用了其中的几个形式来修炼。师父讲:“这里是修炼,是生命从本质上向高级生命转化的过程,也就是说在座的都是走在神的路上的生命。”(《洛杉矶市法会讲法》)一个修炼人证得的果位有多高,要看他的境界有多高,而不是看他在项目中职务有多高、技术有多强、名气有多大,提高心性是根本。项目不是修炼的“保护伞”,不是回避常人社会的避风港,也不是我们满足自我的俱乐部。项目做好了就是我们救人的利器,做不好反而成为修炼人的束缚。为项目做,不等于为大法做,如果在做的过程中不本着修炼人的正念去做,就等于在做常人的事情,那是没有威德的。 在这里,我还想谈自己的一点浅悟,就是大法弟子要摆正“神韵”和其他项目之间的关系。有的同修把“神韵”也称为一个项目,我不这么认为。“神韵”是师父亲自在做,“神韵”的歌词已经在《洪吟三》上发表,因此我悟到,“神韵”是法的一部份,在正法進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我个人理解,在大法弟子圆满的时候,大法弟子经营的项目如果已经走入良性循环,那么将留给后人继续经营,而“神韵”将在新宇宙的历史中永存。所以,任何项目都不能跟“神韵”去比。在目前各项目占据了大量大法资源和大法弟子人力的情况下,每个项目和每个大法弟子都应该把推广神韵放在最高的优先级去做,这是参与正法的必须。 以上一点个人见解,供各位同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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