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据悉,辽宁阜新市被非法关押半年之久的三名法轮功学员已被非法判刑。耿淑凤被非法判刑三年;马清远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张忠仁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其家属准备继续上诉。 耿淑凤(女,七十岁左右)、张忠仁(五十多岁)、马清元(五十多岁),三人于二零一一年四日二十一日遭海州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伍忠启等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在阜新市新地看守所。 海州公安分局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非法起诉了三位无辜善良百姓。八月十八日和九月二十八日,阜新市海州区法院两次开庭,但均因证据不足,驳回了上诉。而第二次庭审甚至是在不通知被迫害人家属和律师的情况下,秘密进行的。 虽然证据不足、起诉被驳回,但阜新市市长齐继慧、市政法委书记刘宝兴、市“六一零”头目栾利民等人,唆使海州公安分局继续组织构陷材料、罗织罪状,经暗箱操作,在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肆意作出判刑决定。这是公然践踏法律的犯罪行为。 “六一零”是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各地“六一零”恶人操纵公检法,陷害无辜的法轮功学员。 在此案整个过程中,法轮功学员不计安危、不辞辛苦,多次对相关机构人员讲真相、劝善,呼吁停止犯罪,可利令智昏使其昧着良心、肆无忌惮、不计后果。 阜新市政法委书记刘宝兴、“六一零”头目栾利民,操控阜新市国安、公安、检察院、法院、看守所等人员,大肆绑架当地的法轮功学员,并以非法拘押、劳教、判刑等手段加以迫害,致使多名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精神失常、家破人亡。 人在做,天在看,善恶有报是天理。正义终将战胜邪恶;道义上的清算、法律上的公正制裁、上天的惩治,将毫厘不爽的很快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