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报道)二零一一年十月十日半夜十一点钟左右,一帮中共警察和“六一零”人员突然闯入内蒙古太仆寺旗退休教师、法轮功学员杨景丽家中,将杨景丽绑架。目前杨景丽被非法关在内蒙古太仆寺旗邮政宾馆。 “六一零”是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各地“六一零”办了很多洗脑班,打着“法制教育”的幌子,劫持迫害法轮功学员,实为非法私设的黑监狱。 绑架杨景丽的恶徒来自内蒙古太仆寺旗公安局国保大队、内蒙古太仆寺旗“六一零”及内蒙自治区“六一零”、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公安局。他们说什么“要从心理‘转化’杨景丽”。显然,他们只是利用宾馆这个场地掩人耳目,实际是强制对杨景丽进行洗脑迫害。 炼法轮功之前,杨景丽患有多种疾病,尤其妇科病严重,就连做医生的丈夫也无能为力,使她长期处在病痛折磨中。炼法轮功后,她所患的疾病不治自好。由于她不断的以“真、善、忍”归正自己,处处事事为他人着想,使她无论是在身体上、心灵上都象变了一个人一样。在社会上,在家庭中,她都乐于付出,宽容忍让,还常常帮助一些生活困难的人。 杨景丽曾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华侨联合会锡盟“侨联”常委及内蒙古自治区侨联委员,内蒙古太仆寺旗教育系统工会主席等职务。修炼法轮功后,她做人行事严守“真、善、忍”这一大法准则,很多人对她非常尊敬。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严格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在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大规模迫害法轮功后即遭到不法警察和恶人的不断骚扰、绑架、非法关押及洗脑等各种形式的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杨景丽到内蒙古女子劳教所去探望曾被一起非法关押的炼法轮功的朋友。同去的有朋友的亲属等。第一天她们带了一些吃的和换洗的衣物到劳教所,劳教所却不让他们见人,说是第二天才可见。第二天一早杨景丽与被非法关押的学员的家人正在劳教所门房等候接见,突然,冲进十多名便衣警察把他们团团围住,吼叫:“要见人,把随身带的物品全拿出来!”并不由分说开始强行搜身,紧接着给他们戴上手铐,杨景丽及学员家人严厉制止并抗议他们这种暴行。恶徒们仍野蛮施暴,他们根本不管杨景丽已是一位古稀老人,将她的上衣倒拉包住她的头,领扣正好卡在她的脖子上使她非常憋气。那些彪形大汉先是对她拳打脚踢,然后把她摁在地上,致使她当场窒息昏死过去。其他几位亲友也同样遭到暴打。 正值严冬,他们被强令脱掉内衣及鞋子甚至抽出鞋垫进行所谓“检查”,而后被用囚车拉到内蒙古公安厅进行非法审讯,又拉到内蒙古看守所进行施暴,最后被连夜送往锡林浩特市关押。一路上杨景丽呕吐不止,浑身发抖,奄奄一息。就这样杨景丽还被关进小号进行迫害。 恶警以她不放弃法轮功为由敲诈勒索她的家人近万元。家人怕杨景丽有生命危险,又把自家酒厂的酒拉了一车送给恶警们,这才使杨景丽得以脱身。 试问那些公安恶警们,杨景丽是合法公民,她去劳教所探望朋友,犯了哪条国法,你们竟然如此对待她?! 此后,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国保大队、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六一零”、内蒙古太旗公安局国保大队等,不断派人对杨景丽进行骚扰、恐吓。好端端的一个家被不法警察和恶徒迫害的不得安宁。杨景丽的丈夫每天提心吊胆、儿子上班心也不静……,一个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中国公民,不但得不到中国宪法的保护,相反,却经常受到那些公安恶警及非法组织“六一零”人员的百般骚扰。正是这些所谓执法人员打着“执法”旗号在犯罪。 一个要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恶警们竟然要将她“转化”,请问,往哪里转?好人转化岂不成了一个坏人?公安局恶警不但是在破坏法律,也是在毁灭中华五千年薪火传承的传统道德。为了坚决抵制迫害,杨景丽被迫进行绝水、绝食。 国家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法轮大法修炼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是宪法赋予的基本人权。是谁给了这些公安恶徒剥夺宪法赋予公民做好人的权利? “善恶有报”是天理。中共作恶多端,必将遭到上天的惩罚。当大审判到来的那一天,也就是惩罚迫害法轮功的恶人的那一天,那时这些执法犯法的行恶者将何去何从?迄今为止,中国法律没有一条规定修炼法轮功是违法。迫害大法弟子无论是从哪一方面都必须受到惩罚。 杨景丽老人几经非法关押折磨、残酷迫害,天理不容。所有有良知、有善心的同胞,让我们一起来关注、谴责和制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这种灭绝人性的迫害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