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福建报道)9月17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丽玉进行非法庭审,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庭审,幕后策划和导演是福州市“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张丽玉的辩护律师说,他一直都在待命,准备为张丽玉辩护,可是没有接到永泰县法院的任何开庭通知。 张丽玉因为向学生讲法轮功真相,2010年4月21日被绑架、非法关押在永泰县看守所。张丽玉已经聘请了北京律师作无罪辩护,永泰县法院不仅知道,还曾逼迫张丽玉解聘北京正义律师。这件丑事被曝光后,福州法庭竟然公然违法法律与人权,开庭不通知律师、家属。 9月16日下午3点至4点间,张丽玉的丈夫老郑接到永泰县法院的电话,要求他于9月17日上午8点到永泰县法院,只说有事商量,没有说明什么事。9月16日张丽玉居住地所在的上渡街道要求老郑于9月17日早上9点半到居委会有事。 9月17日上午8点,老郑准时来到永泰县法院,看到的是无数的法警和国保警察,老郑的手机被收缴,不准他与别人联系。原来,法院按福州市“610”的授意、指使,于17日上午9点对法轮功学员张丽玉非法开庭。 这次庭审是非法的。永泰县法院没有通知张丽玉的辩护律师、没有明确告知家属、非法限制公民的通信自由。法庭有二十几个旁听座位,坐满了不知哪里来的年轻男女。还有一个人坐在老郑旁边,是专门看着老郑的。 非法庭审开始时,法官纵容一位女子用摄像机拍摄法庭现场,在张丽玉多次言辞谴责下,法庭才不得不将那位负责拍照的女子叫出法庭。 没有律师辩护,张丽玉自己作无罪辩护,她强调,自己是在按照“真善忍”来要求自己,做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在最后的陈述中,张丽玉要求法庭当庭无罪释放。整个非法庭审过程约为40分钟,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没有当庭非法宣判。 相关信息: 福州区号:0591 永泰县法院: 主审法官:鄢行暖 林业庭庭长 24858270 13809532019 苏盈 林业庭 24858270 13960889855 林彤 院长 24827799 13805031688 陈熙 副院长 24855566 13905923295 杨鹄 副院长 24836256 13809555729 张国生 纪检组长 24835617 13809532116 林锦灼 副院长 24857826 13805003856 范华容 办公室主任 24830009 13705096370 福州市政法委: 福州市政法委书记 公安局局长 王鑫 87026001(办) 87094798(宅)13860611868 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刘锡辉 83351608(办) 80799988(宅) 13905908988 综治办副主任 张学谋 83372833(办) 83619197(宅) 13003899966 永泰县政法委: 侯斯平 24858828 檀剑熙 2483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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