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九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河南省杞县看守所仍然非法关押着一男三女共四名法轮功学员。他们分别是: 宋家兴:男,56岁。2009年12月31日,被杞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永军(队长,电话13781122858)、孔得胜(副队长)、刘成(副队长)从家中绑架,以宋家兴传播法轮功真相为由进行迫害。宋家兴受到杞县“610”、检察院迫害、批捕。2010年6月中旬,杞县法院以不可见人的手段、在不通知宋家兴家人到庭旁听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在宋家兴义正词严的无罪辩护下,草草收场。宋家兴的家人听说后,多次到杞县法院要人,负责此案的人员躲避不见,搪塞说已把宋家兴的案卷上交到开封市中级法院。 另外在杞县看守所非法关押的还有三名开封市南郊(禹王台)的女法轮功学员,她们分别是:张桂梅,40多岁;李学花,69岁;王继红,40多岁。她们在杞县被非法关押有一个月左右。估计她们的家人还不知道她们三个是在杞县看守所遭关押、迫害的。请看到此消息的开封市大法学员,转告其家人到杞县看守所要人。 河南省杞县看守所坐落在杞县葛岗镇棉花加工厂西侧,在葛岗镇政府东500米、开封至杞县公路北面,从行至此地的车上就能清楚看到这座花费几百万元新落成的建筑物。南面正中间,有赫然醒目的“杞县看守所”大字牌。它的正式启用是从2010年8月19日杞县西关看守所全部人员搬迁进驻后开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