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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善之心化飞鸿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七日】

  • 就泸州绑架案致泸州父老乡亲的一封信

  • 秉持正义 远离邪恶

  • 给诬告大法弟子的恶人张青的公开信

  • 就泸州绑架案致泸州父老乡亲的一封信

    尊敬的泸州父老乡亲们:

    中秋节到了,祝大家中秋愉快。俗话说,月是故乡明。我们共享家乡明月,共祝我们的泸州真正成为文明美丽、繁荣安宁的福地。

    谁不希望自己的家乡美好呢?谁不希望生活在自己的家乡幸福安宁呢?可是,最近在泸州发生的多起绑架案,惊扰了泸州人的安宁,破坏了我们的正常生活。这一系列绑架案严重违法,公开践踏法制、极其严重的破坏了泸州的社会治安,同时也极大的损毁着我们泸州人拥有美好家园的共同理想。

    二零一零年八月四日一大清早,十多名自称纳溪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人,闯进法轮功学员蒋吉云先生的家,无凭无据就要带走他,说是要带他去“学习”。蒋吉云先生拒绝了这无理的要求,走到楼下就被来人绑架,塞进一辆黑色小车。与其一同下楼去做工的妻子,被人按住双臂动弹不得,眼睁睁的看着丈夫在朗朗青天下被人劫持而去。

    据了解,这些人是纳溪区安富街道办事处、友谊路社区干部及安富派出所和社区警员。他们把人带走,未出示任何证件与合法手续,亦不告知蒋的家人将把蒋吉云先生带往何处。其中一个自称是街道办事处的蒋主任对蒋吉云先生的家属说:有什么事我负责。当蒋家的孩子问她:要将我父亲带到哪里去?蒋主任回答说:我也不知道你父亲被带到哪里去。家人不禁骇然,既然她都不知道人被带到何处,那她凭什么负责,负什么责?该主任实施完绑架后扬长而去。

    二零一零年八月四日上午,纳溪棉花坡镇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田太云亲率二名不明身份的人,在蓝田镇绑架了正在上班的法轮功学员李全英。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绑架的单位拒绝透露李全英的下落,说她是“去学习”,“没必要担心”等等。纳溪被绑架“去学习”的还有七十高龄的周建芝老人等。

    绑架案继续在泸州市龙马潭区、江阳区发生。

    八月十一日,居住在龙马潭枫林小区的华阳乡法轮功学员李世贵,刚出门去上班,就被华阳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员胡一莲及五、六个不明身份的人拦截绑架,塞进一辆长安车,劫持到古蔺去洗脑迫害。

    到了古蔺洗脑班,绑架案的幕后策划者——江阳区政法委“六一零”(专司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头目王旭早已等候在那里;合谋绑架的参与者华阳乡书记欧明才也在洗脑班现场;华阳乡政府人员龚世莲、青山四队的支部书记韩明群也在那里,正等候着对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做“帮教”。

    李世贵被劫持的第二日,以江阳区国安“六一零”头目林敏为首的警察配合绑架行动,撬门入室非法抄了李世贵的家。

    与此同时,蓝田镇派出所老范及特林桥社区主任陈大平等一伙不法之徒绑架了蓝田镇法轮功学员费国芬,另一伙人则叫来开锁王撬门入室绑架了刘克群,二人被劫持后下落不明。

    已知叙永、古蔺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劫持到古蔺黄荆老林洗脑班非法拘禁。他们是叙永的陈贵珍、李光勤等。

    这一系列触目惊心的绑架案发生在青天白日、众目睽睽之下,策划、实施与参与绑架的人不是黑社会的蒙面黑汉,而是我们百姓视之为父母的政府官员,是我们百姓人身安全所依托的人民警察!街道办事处的、社区的干部、镇政府书记、政府机关官员、派出所、社区警察及国安、“六一零”特务等,这些人员强制把他人带走均无合法手续、合法证件。不可思议的是,田太云这个棉花坡专管治理社会治安问题的办公室主任,亲自参与了破坏社会治安、破坏法制的绑架案。

    尊敬的父老乡亲们,这些被绑架的人一不偷二不抢,都是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国家干部、政府官员与公安、国安警察相勾结,公开绑架好人,这是何等的可怕!这样的事今天发生在他身上,明天或许就会降临到你的身上。只认权势目无法纪的人,什么坏事都干的出来。

    法制社会,人民民主的共和社会,哪有将修炼人、不同信仰者随便绑架的?绑架,在各个社会都是于人不齿的黑帮、流氓、下三烂之作,谁想到,绑架之类的黑社会流氓行径会赫然发生在我们这个“红旗招展”的社会里,而且是在政府官员与执法警察勾结下公开进行。

    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应由职能部门依法而为,政府、警察合伙,组成“强大”的阵容,公开在社会上绑架公民的怪事,恐怕全世界只有中国才有。这种只有“中国特色”才能公开制造出来的黑色恐怖,威胁着百姓的安全,危害着社会。表面上,这是冲着法轮功来的,其实,众多的百姓受到了伤害,遭受到了恐怖的侵袭。弱小的百姓恐惧这种强权的淫威,敢怒不敢言,时刻担心着同样的厄运会突然降临。战战兢兢的活着,担惊受怕的过着日子,泸州百姓哪有安宁、幸福可言?泸州,恐怖弥漫,这哪里还是我们向往的文明安宁之乡啊?

    绑架者在行恶中采用“骗”的手法。

    纳溪区棉花坡镇综治办主任田太云带两个便衣到李全英上班的地方企图骗她上车。他们对李全英说:出来。李全英说:有啥子这里说。来人:这里热的很,是执行公务,上车去说,几分钟就完了。说完就回去上班。你不去也得去,你这个把把(身材瘦小)抬都把你抬的上去。李全英被两个男子硬抬着塞进了车。

    李全英被劫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便问:这是什么地方?田太云说:你不管,等会儿晓得把你送回去。李全英说:什么地方我也不去。田太云拦住李全英要她上楼,李全英说:等会儿家里人不知道,我要打电话通知家人。田太云说:上楼去打。这时从楼上下来近十来个女子,一窝蜂的又劝,又拉,又骗,说:楼上有电话给你打。

    李全英被连哄带骗的推上了三楼,三楼专门安装了大铁门,人锁在里面就出不来,根本就没有电话可打,也不是“几分钟”“等一会儿”就能回家的。李全英被秘密囚禁在这里,其家人不知她的下落,焦急万分,顶着烈日四处寻找。

    政府参与实施的绑架行动具有极其特殊的“中国特色”:绑架是为了让被绑架者“学习”,而“学习”的地点高度保密。里面的工作人员是从政府、司法各部门调来的,如负责人有纳溪公安局的周××、纳溪政法委副书记张德生,国安副队长卢广,安富镇街道办“六一零”负责人傅磊 ,安富街道办主任张德珍等。还有一些纠集来专门来做“帮教”的公安、法院、镇政府、社区人员,他们提前几天就接受了秘密培训。要求在“学习班”工作期间,不能向家人透露自己近段时间在哪里上班,在干什么,统一口径说是公派出差了。

    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除得知李世贵在古蔺外,其余的人一律不知身在何处。其家人问遍了,找遍了也见不到亲人的踪影。即便是知情人也不透露一点风声。

    学习什么东西非要采取违法手段把人抓起来、囚禁起来、藏起来学呢?这个“学习”既然这么见不得人,那一定是罪恶的。

    首先,这种所谓的“学习”是非法拘禁、强制洗脑的精神迫害。

    我们可能想的到,如果是“学习”,那应当是自愿的,是有来去自由的,是和风细雨般的。可是这个“学习”是强迫的,是强迫给人洗脑为目的的;是没有人身自由的;是充斥着暴力与恐怖的。如纳溪洗脑班里,两个“帮教”包夹一个法轮功学员,一天二十四小时严加看管,晚上睡觉把法轮功学员夹在中间防止打坐炼功;每天强迫法轮功学员看、听诬蔑诽谤法轮功的资料,看后听后逼迫写出认同诬蔑诽谤之辞心得体会。

    可笑的是,这些所谓的“学习”材料全是堆积的谎言,什么“不准吃药”,“自焚”“自杀”等。十一年前,中共炮制的这些谎言曾在全中国广泛骗过人,历经艰难岁月,在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的长期坚持与不懈努力中,早已把这些谎言一个个的揭穿。谁知道,在这些陈旧的谎言不能再骗人的时候,中共又精心伪造另一版本,拿到“学习班”作为洗脑用。如傅怡彬杀妻案,大家还记得,当初出现在电视上的傅怡彬说话前言不达后语,思维混乱,翘着二郎腿不停的抖着。经查证,原来他是被中共利用来冒充法轮功学员的精神病人。这个谎言破灭了,中共又重新制作一番,在原画面中画蛇添足的添加了傅怡彬打坐的图片,企图增加谎言的可信度。漏洞百出的“天安门自焚”也有了新版本。原来,在全国播放的电视上,可怜的小女孩刘思影大面积重度烧伤后,全身从头到脚裹的严严实实。这违反医学常识的破绽被揭穿后,新版本的刘思影露出小脸,隐藏了像打了石膏一样的身体;王进东全身烧伤,夹在两腿间盛汽油的塑料瓶在高温烈焰下完好无损,新版中的王进东再次经历玩火的死亡游戏,重拍了没有塑料瓶的镜头……

    这类新作不敢拿出来公开示人,在“学习班”里也不管用,法轮功学员一眼就看穿了这些拙劣的伎俩。可荒唐的是,“学习班”偏偏要拿这些谎言来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强迫法轮功学员们以假当真,接受这些谎言。

    许多法轮功学员都是在法轮功修炼中的身心受益者。如李全英修炼法轮功后疾病消除精神道德也得到提升,可当她说实话向洗脑班的人证实法轮大法好时,就被姓苏的警察体罚,姓苏的警察命李全英双脚尖对墙的贴脚线,面壁,双眼盯墙,不准闭眼,一动不动的站立着。当李全英告诉她善待大法时,苏恶狠狠的用手指不断戳李全英的嘴。

    洗脑班的“帮教”潘银书,五十二岁左右,纳溪法院的庭长,她当着法轮功学员的面,用极其下流的话辱骂大法,辱骂法轮功学员的师父,还骂李全英是“疯婆娘”、“傻婆娘”等等,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人身侮辱。她威逼法轮功学员违心的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诋毁法轮功的“悔过书”、“揭批书”,如果不写就威胁说:你不写,没你好下场,弄你到其他地方去,有好日子给你过,吃饭要开饭钱,还想有空调?

    一些“帮教”按洗脑班的恶毒意图写好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抓住法轮功学员的手签字、画押,把中共邪党诋毁、反对、仇视法轮功的意志强加于法轮功学员。在失去自由的囚禁与高压中,这种所谓的“学习”,其实是强售其奸。

    法轮功学员能在十一年残酷的高压迫害中走到今天,确实是因为亲身实践了修炼,见证了法轮大法的伟大与神奇,特别是在祛病健身方面的奇效,这是其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也有目共睹的。但是,不管你认为法轮功多好,你不准去说,因为中共不喜欢;不管法轮功对己、对人有多大好处,对国家社会民族有多大的好处,因为中共害怕,你就不准炼;大法师尊传大法为中国人乃至全世界人造福,因为中共惧怕佛法的真理,惧怕佛光普照人间因自己的不正被解体掉,所以不但不准人民修炼,还歇斯底里的强迫修炼的人必须个个表态放弃修炼,放弃信仰,彻底“转化”。否则就“肉体消灭、经济搞垮、名誉搞臭”。

    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高压恐吓“转化”他人,实则是用强权把人押解着迫使其心灵与精神屈服。正信被摧毁的痛苦难以言状。如对于法轮功学员来说,明知法轮功真相,却要被逼迫着出卖良心,扭曲人格去承认谎言;明明得到了大法无量之福却要被逼迫着出卖人格去做一个反对大法恩将仇报的小人,其精神被迫害之痛苦、其精神被虐杀之痛苦,痛彻心肺;其高贵的信仰被践踏之痛苦,其善良的本性被侮辱之痛苦,痛彻每一个细胞,每一根神经。法轮功学员在“洗脑班”里的处境非常艰难。但是,许多法轮功学员依然正信坚定,在这样的黑窝里,在自身遭受严重迫害、承受着莫大痛苦的情况下,还向参与迫害的人慈悲的讲真相,劝善。

    其二,这种强制“学习”是非法拘禁他人、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的违法犯罪活动

    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众所周知,不管什么单位、个人,拥有再大的权势,也没有超越宪法的特权。所以无论是谁,包括政府、“六一零”、警察,以什么借口与理由,以任何形式与方法非法拘禁他人都是违法的。泸州的“洗脑班”以“学习” 的名义非法拘禁法轮功学员绝对违法。由此可见,这个秘不可告人“学习班”原来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见不得人的黑窝。在黑窝里的恶人,是由政府、司法各类人员组成的犯罪团伙。

    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

    洗脑班的目的就是企图假“学习”之名“转化”法轮功学员。所谓“转化”就是如前所说,用强制、高压、恐吓等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改变信仰。泸州“洗脑班”剥夺与强制改变法轮功学员信仰的一切活动都是违法的。

    各位父老乡亲,请大家说说,难道信仰“真、善、忍”不好吗?修炼“真、善、忍”做好人不好吗?为何非要改变他人的信仰?

    以李全英为例:李全英在修炼法轮大法前一身是病。有严重的贫血病,经常头晕、疲倦;胃病也很严重,经常吐血;又患有鼻炎;小腿患有风湿,常常到了夜晚就发痛,非得按摩一阵才能缓解。服用治胃病、治鼻炎的药长期不断。炼了法轮功之后,这些疾病全好了。不但病好了,心灵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以前,她与婆婆和嫂子的关系水火不容,三天两头吵架,就连大年三十都在干仗。彼此不相往来,形同路人。李全英修炼后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努力去同化宇宙的特性“真、善、忍”,主动去向婆婆、嫂子道歉,由于积怨太深,婆婆与嫂子不肯原谅,李全英没有气馁,通过不断的修炼提高,李全英的真诚努力最后化解了婆婆与嫂子之间的恩怨,一家人从此变得和和美美。

    李全英修炼后不再对个人利益斤斤计较,帮人做钟点工,活干得好,也不会拿别人的东西,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当她改变工作时,客户出高价来挽留她。

    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改变了李全英的命运,她的生命因拥有健康变的美丽,她平凡的人生因拥有高尚的信仰变得更加充实、有意义。这样的好人为何要抓她,关她?这样的好人身心健康、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为何要强迫她“学习”给她洗脑? 要把她往哪里转化?难道非要把好人“转化”成坏人吗? 各级政府官员,公检法司人员,“六一零”特务,剥夺与强迫改变法轮功学员高尚的信仰对国家对社会又有什么好处?

    尊敬的泸州父老乡亲们,大家知道修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好人遭遇不公,需要大家的正义声援,好人面临危难,需要大家帮助解救。但是,目前更重要的是,至今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急迫需要我们大家来挽救,因为他们还不知道自己的违法行为将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后果。

    如把人绑架去强行洗脑转化,参与的人可能觉得理由充份,认为其行为是合理的,认为法轮功是:国家取缔的。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来就没有禁止中国人民修炼法轮功,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人大从来没有立法把法轮功定为什么教而加以取缔,法轮功“国家取缔”之说是根本不存在的。媒体的宣传之辞不是法律;公安部、民政部、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关于处理法轮功的一系列文件也不是法律,是违背宪法另行一套的黑法、恶法。遵循这套黑法、恶法违法行事,从上到下,不知坑害了多少参与的官员、警员及不明真相的普通百姓?可悲的是,他们也许还不知道,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种种行为,如目前发生的策划、合谋绑架、非法拘禁、强制洗脑、强行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与改变他人信仰等,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违法犯罪,其后果必然是玩火自焚。

    全世界在制止迫害,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国家法庭做出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元凶。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阿根廷联邦法院第九庭法官作出一项深具历史意义的裁决:下令阿根廷联邦警察局国际刑警部逮捕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六一零”办公室头目罗干二名中共高级官员。许多迫害法轮功的高官在海外被起诉,目前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因迫害法轮功罪恶累累一到台湾就被民众提出紧急拘提;中共教育部长陈自立因在教育界积极迫害法轮功,把谎言植入教材毒害青少年等等,韩国民众要求政府拒绝陈自立踏入韩国国土,等等;在中国国内,越来越多的正义律师不惧中共的威胁、迫害,在各地法庭上勇敢的为被诬陷的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形成潮流势不可挡。结束迫害是必然的, 结束迫害的那一天,就是清算之日的到来,参与迫害法轮功者如前所指,他们的种种违法行为将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那时,他们谁也无可躲,无可藏,那时,他们将被带到被告席绳之以法,他的亲人、孩子将为他们哭泣……

    泸州市这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类人员,在这场迫害中助纣为虐,犯下大罪。就目前其破坏法制的大规模绑架、非法拘禁他人、强制洗脑破坏法律的行为,不仅给法轮功学员、给其家庭、家人造成痛苦,所造成的恐怖,伤害了泸州百姓,破坏了泸州的社会治安,危害了社会,最要紧的是,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及将要面临的结局至今不悟。

    这些人或许近在你的身边,是你的亲人、朋友,是你的邻里、同事,他们也有需要照顾的父老,有他牵挂的家,有他心疼的孩子……如姓苏的警察那么年轻,仅有二十来岁,盲目充当着迫害法轮功恶人,很可惜。田太云迫害法轮功那么卖力,可他就没想想他这样做的后果会给自己的妻子和女儿造成多大的伤害。王旭、林敏从迫害一开始一直干到现在,他们抄了多少个家?把多少泸州法轮功学员扔进了监狱?有多大罪业可想而知。他们的妻子儿女、亲朋好友若知道他们所干的一切会有多伤心?多惋惜?仰望明月,我们为他们默默流泪,我们为他们至今不悔不悟深感惋惜,为他们没有前途的未来深为担忧。

    各位父老乡亲,对这些执迷不悟的人,我们大家都能帮帮他们吗?能劝劝他们吗?别让他们失去改过自新的机会,别让他们失去家乡的明月,只有帮助他们了解真相,看清前途,停止迫害,才能摆脱被清算的厄运,才有光明的前途,美好的未来。

    祝大家阖家欢乐,月圆家圆!

    泸州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零年九月


    秉持正义 远离邪恶

    ——致陕西及大陆政法系统的朋友们

    文/一名陕西政法系统干部

    2010年6月8日,明慧网刊登了我写的《西安科大前副校长杨恒青父子冤案》一文。我只是就自己所知道的有限的情况,对杨先生因坚持自己的信仰、修炼法轮功而遭受迫害和儿子受株连被诬罪重判的基本事实作了大概的披露。紧接着,明慧网和大纪元又先后就此发表了几篇重要评论。

    这在当地以至国内震动较大。北京方面很快派人到陕西彻查此事,他们甚至怀疑该文是杨先生所写,企图追究责任,继续加重迫害。据朋友透露,大概是由于找不到确凿的证据,加之经过了解,强加给杨先生儿子的“贪污”罪名根本不能成立,这在政法机关内部也有明确的反对意见,于是便悻悻而归。但是在他们走后,有关方面对杨先生的监控明显加剧,他的人身自由受到严格的限制,居住、电话、出行、交往都处在严密的监视之中。显然,对杨先生的迫害不仅没有放松,反而在升级和加剧。

    近几天,有朋友给我送来了杨先生撰写寄发的一封“诉冤”信(打印复制本,见本文附录)。我反复阅读了几遍,觉得这封信不仅佐证了我6月8日文章中披露的基本事实的真实性,更使我对当今司法公正的荡然无存和政法界某些人起码良知的丧失而感到悲哀。我想任何一个善念尚存的人,看了这封信,都会看到一个法轮功修炼者不同寻常的善良无私的胸怀和境界,也会明白法轮功为什么是不可战胜的。他不仅会为之感动落泪,而且会拍案而起,仗义执言。

    坦率地讲,象杨先生这样为数众多的法轮功学员之所以长期遭受迫害,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根本原因当然是由于奉行“假、恶、暴”的中共无法容忍法轮功的“真、善、忍”而执意要将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做好人的亿万中国人推向对立面,但为数不少的参与迫害的政法干警由于中共的长期洗脑而在思想和行为上善恶不分、盲从紧跟、助纣为虐不能不说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法轮功被迫害,是一场空前的历史悲剧。回顾十一年法轮功受迫害和反迫害的历史,确实需要我们每一个在国内的政法工作者认真反思。正如“大纪元时报”在发表《九评共产党》时的公告中指出:“反思这段历史,是为了让这样的悲剧永不再发生。同时我们每一个人也能由此省思自己的内心世界,是否很多本不该发生的悲剧却因为我们的懦弱和妥协而得以成全。”

    由此我想起了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六月二日发布的一个录像《明慧焦点:选择》。这篇录像篇幅不长,但它发人深省,唤人警觉,催人选择。

    录像根据一九八九年一个东德卫兵英格﹒亨里奇枪击两个通过柏林墙企图逃向自由的东德青年而致一死一伤,不久柏林墙倒塌,九个月后这个卫兵因杀人罪而接受法庭审判的事实,揭示出一条深刻的道理:即“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伦理道德界线”。就象审判东德卫兵的法官西奥多﹒赛德尔所说:“当你代表权力机构来杀人的时候,任何人都无权无视自己的良心”。否则,任何犯罪者都不能以“执行命令”或“领导指示”为借口而逃脱正义和法律的审判。

    在这篇录像中,还特别提到:在当今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的惨无人道的迫害中,很多在司法系统工作的人,比如检察官、法官、甚至基层的公安人员都在自觉不自觉地推波助澜,他们为自己开脱的借口就是:“我只是在执行‘上面’的命令,根本就没有选择”。这些人面临着柏林墙卫兵同样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对待政府或是上级下达的违背道义的命令。

    柏林墙卫兵杀人案的例子,就是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那些人的一个前车之鉴。即使柏林墙卫兵手里有上面开枪杀人的正式命令,都没有能够逃脱法律和正义的制裁,而只靠口头指令就去具体执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这些人,又会面临怎样的结局呢?

    其实在历史的审判到来之前,每个人都有用良知选择未来的机会。已经有许多良知复苏的警察,选择了事先通知法轮功学员,使他们免遭抓捕;更有一些监狱警察、看守不但选择了善待法轮功学员,而且积极为自己赎罪:比如把行凶作恶者的罪证悄悄记录,作为将来对罪犯审判的证据。同时,不断的有中共体制内的人走出来揭露迫害。

    英格﹒亨里奇的故事虽然是发生在德国的昨天。但类似的审判,会不会发生在中国的明天呢?在这样的审判来到中国之前,如果您有认识的朋友、亲人直接或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话,请您把这个故事告诉他们,请您告诉他们,还有别的选择。

    以上这些既严肃认真又心恳意切的提醒和警示,足以振聋发聩,值得大陆每一个政法工作者警觉和深思:在长达十一年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我们每个人究竟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扮演的这个角色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呢?

    杨先生及其家人遭受迫害的过程,是法轮功受迫害的一个生动例证和缩影。杨先生在信中发出的仰天长叹:“做好人为什么这样难?”正是对当今中国专制暴虐、法制无存、是非混淆、善恶颠倒而导致的贤良受辱,犯罪猖獗、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的社会不公正所发出的控诉和呐喊。只要还有一点做人的良知,都会与之发生强烈的共鸣。那些曾经或正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政法干警,也许是慑于上级指示或“大人物”的压力被动而为,也许他们会以所谓“党性”作为盾牌来掩护和保全自己,可是党性一旦背离了人性,就会变成兽性和魔性,它不但会害己害人,而且会象瘟疫一样为害社会。

    从法轮功网站和各类真相资料中所披露的法轮功学员在洗脑班、看守所、劳教所、监狱遭受的近百种酷刑和性侵犯,直到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高价出售等等,这难道不是兽性和魔性的大暴露吗?这样发展下去,除了为邪恶殉葬,受正义审判,落千古骂名之外,还能有什么别的结果吗?。

    从杨先生的信中得知,他的自由和安全目前受到了限制和威胁,他只能在较小的范围通过有限的渠道向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诉冤,这样就使他及一家所经历的不公和磨难不能为更多的人所了解,因而不能更充份的发挥传播真相,分清是非和扬善除恶的作用。为此,我决定将杨先生的这封“诉冤信”转发给明慧网(国内网站发不出去,也不会登载,即使能上网也会很快被删除),我真诚地希望,陕西乃至全国政法系统的朋友们,能有更多的人看到这封信,并通过这件事从一个侧面了解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和法轮功修炼者坚韧、顽强的意志和慈悲、宽广的胸怀;同时,我也希望大家能认真的看一看《明慧焦点:选择》这篇录像,以利于保持清醒的头脑,秉持正义,远离邪恶,在善与恶的较量中理智的做出自己的正确选择。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

    附:杨恒青先生的信件原文

    做好人为什么这样难?

    ——向各级领导、相关部门及单位诉冤

    文/西安科技大学 杨恒青

    我是西安科技大学一名从事教育工作近四十年的退休干部。从1989年开始,我担任原西安矿业学院、西安科技学院(现西安科技大学前身)的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副厅级)十一年,是电气自动化学科教授。因儿子蒙受奇冤,三年来我曾向各级组织申诉冤情,也曾给国家领导人写信,但都如石沉大海,至今不但问题没有解决,而且当地有关部门对我的监控愈加严厉。无奈之中,我写了这份材料,现寄给各位领导、朋友,希望能对我一家的遭遇和冤情有所了解,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一)修炼法轮功祛病做好人,我被诬判七年刑,家人受牵连

    在大学任职期间,由于我的为人和工作得到了上级和大家的肯定,所以我连续三届当选为校党委委员,是该校成立五十多年来迄今唯一被师生选举为人民代表的校级领导。我在工作中患了严重的冠心病、高血压和萎缩性胃炎等疾病,虽经多年的医治但病情无明显好转,一直影响着我的工作和生活。

    1997年,我有幸修炼了法轮功。不长时间,所有的疾患不药而愈。当我认识到了法轮大法神奇的健身功效、高尚的精神境界和超常的科学理念,明白了法轮大法的洪传是在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时,我坚定了对“真、善、忍”的信仰。从此,要求自己也教育家人和学生一定要做一个真诚、善良、宽容、坚韧的好人。

    1999年7月对法轮功的迫害使我震惊和不解。由于我被省上确认为陕西地区法轮功学员中行政级别最高的干部而被推到了这场迫害的浪尖上。一开始,由于自己的怯懦和顾忌,在重重压力下违心地服从组织、保持一致。不久,当上级要求让我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对法轮功公开“表态”时,我为难了!我请省委组织部某领导出面为我推辞,但他却厉色言道:“这是组织交给你的政治任务,必须完成!”为了写出第二天的“表态”文稿,我在痛苦的两难之中徘徊了一夜。一边是党纪的残酷无情,一边是良知的严厉拷问,我该如何抉择?接近天亮,稿纸依然空白。情急无奈之中,趁着家人睡熟,我忍着剧痛制造了一起“摔伤”事故。家人发现我前额及面部血流不止,以为我不慎跌倒摔伤,当即送我去医院包扎伤口。第二天,当两位央视记者见到我头扎绷带、脸挂伤痕时,看了医院的诊断记录才悻悻而去。我虽然躲过了一劫,但却为自己不敢堂堂正正的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而深感羞愧!

    2000年5月中旬,省委组织部通知,由于我已进入60岁,决定让我退出校领导班子。我如卸枷锁,立时消除了怕再连累学校的顾忌。第二天,我亲自向省委呈送了一封长信,如实表达了自己对法轮大法的认识和对这场镇压的看法,诚恳的希望中央尽快纠正这一错误。几天之后省“610”将我的信(摘录)在全省各系统通报批判,我被定成为法轮功鸣冤叫屈的典型。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邓文龙当面指责我“反党”,省委副书记艾丕善在大会上点名说我“反动”。很快,省上派出的一个旨在搜集我的“罪证”的调查组来到了学校。但令他们始料不及的是,在第一次调查会上主持人刚刚讲明来意,一位老教授当即发言:“我们杨院长是炼了法轮功,不过他是我们学校最好的一个人!”一下子噎得主持者说不上话来,“调查会”被迫改换了话题。就这样,一个想挑动群众搞“揭批”的计划流产了。

    2002年9月初,一桩受西安市“610”(编注:610 是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遍及各级政府)指使、由户县“610”和公安局挑起的迫害大法弟子的“八二”大案牵连了我家,我一家三人被绑架。开始他们对我“客客气气”。“610”的人告诉我:“对你们的人(指被绑架来的大法学员)都象对你一样的关照!”但是数天后传来了30多位同修都遭受酷刑、我的老伴和儿媳也被刑讯的消息,接着又发生了与我一起被绑架的挚友王大卫(红安公司的高工)同修在刑讯中被活活打死(当局对外却扬言是自杀)的事件,他们才撕下了“关照”的面纱,以“监视居住”名义把我们投入一个荒僻的腊家滩戒毒、拘留所。我和其他同修一样,被关在一个有十多名被刑拘人员的拥挤、肮脏的小号里。警察看守、铁门紧锁,每天只有总共不到一小时的放风时间;一日两餐的极差伙食还要逼着家人支付每日10元的伙食费。三个多月的非法拘禁、虐待、摧残,终于引发了我们反迫害的集体绝食抗议。

    随后,我们又被绑架到西安市“610”的洗脑班。每个法轮功学员被两名“帮教”24小时监视、强逼转化。我被折磨得旧病复发而住进了医院。西安市“610”的张兆云主任到病房对我说:“考虑到你对党和国家的贡献,我们可以……;但是要有所认识!”我完全明白他的意思:你如果能够转化,不再修炼法轮功,就可以放你回家。我当然不会放弃自己的信仰!所以在半月后的一个风雪夜里,我被骗到西安曲江监狱(劳改医院)。当我表示坚决不进监狱之门时,他们才掏出《逮捕证》让我签字。我在上面写下了“我无罪。镇压法轮功的人才是真正的罪人!”最近我才知道,对我的非法逮捕有主持中央“610”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刘京的批示。

    2003年5月,我们被秘密非法审判,以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我七年,儿媳被判四年。然而至今没有一个人能给我说清楚我们破坏了哪个法律的实施?后来由于健康状况恶化、卧床不起,我于2003年10月被保释回家。

    为了欺骗那些对我家的遭遇表示同情的人们,有人就编造了所谓“杨恒青一家贩卖法轮功资料赚了数万元”的谣言。这种谣言不仅在学校没有市场,就是在他们内部也没人会相信。有两位参与查抄我家的干警告诉我:“你知道吗?在开车去你们家的路上大家都设想一名厅级干部的家该是多么富丽堂皇;但一进家门,显得清贫的家境却令人感到意外。当发现你们家的积蓄总共只有六千多元时,我们都意识到原来抄出了个廉洁干部!”

    即使如此,对我的迫害不但没有放松,反而很快延伸到了我的子女身上。我的三个孩子在工作单位表现都很出色。女儿在某校的办公室工作,上边有人要求学校把她“调离”,在部门负责人的强烈抗争下才保住了她的岗位。小儿子在某图书馆工作,当领导和同事们推举他担任业务副馆长时,省委组织部派去的考察组却要求他对法轮功表态。他坦然答道:“我的父母修炼法轮功,我以他们为荣!”从此提拔的事便无果而终。大儿子刚被西科大聘为机电厂厂长一年,省上就要求学校将他撤掉,学校以无合适替代人选为由保住了他的职务,但这却为他后来的被诬陷留下了祸根!

    (二)父修法轮功,为学校赢利数百万元的儿子遭诬陷判刑,申诉无门

    西安科大机电厂是一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校办三产企业,实行着厂长个人总承包的管理体制。2002年我的大儿子杨昭俊在厂子连年亏损的困难情况下接任厂长。学校要求他保障全校本科生的金工实习,还要自己挣钱给全厂70多名职工(包括他本人)发工资和劳保福利,还得偿还上百万元的债务。学校无钱给厂子补贴也不要厂子向校方上缴利润,学校赋予他对厂子的人、财、物管理以及经营和利益分成的自主权。

    2003年底,朋友给他提供了一套极具市场前景的矿用热风炉的技术资料,希望他自己开发、个人赚钱。在父母的鼓励下,他决定将这套技术贡献给厂里,为职工、为学校创造效益。2004年产品试制成功后,为了尽快将产品推向市场,他主持组建了广圣公司(经省工商局批准的私营公司),在总代理商让出的陕北部份市场上顶替着代理商的职能为厂子营销热风炉。三年来,他和同事们牺牲了寒暑假和节假日奔劳在陕北高原,售出了150多台热风炉(是总代理三年售量的10倍),为机电厂创造了上千万元的销售收入,使机电厂扭亏为盈,达到了建厂来效益最好的三年。截止2006年底,六年来杨昭俊圆满完成了承包任务并将六百多万元的经营盈余贡献给了学校。所以,西科大连续四年(2003~2006)将他评为优秀处级干部予以表彰奖励。

    广圣公司在为机电厂创造效益的过程中,三年来自身从市场上挣得了51万元的利润,这是公司的合法收入、私有财产,公司有权自主分配。但西安市检察院却于2007年9月底强行认为成立广圣公司是为了“套取”机电厂的公款,杨昭俊把公司的积累分给大家属于“贪污”。数天内仓促立案、抓人、没收公司的近百万元的资产。接着就对杨昭俊等人起诉和审判。

    为了替儿子申冤我四处奔波。当我拿到能够证明杨昭俊对机电厂实行个人承包的学校文件、领导证言、承包业绩和其它许多证明杨昭俊有功无罪的证据后,我向各级领导和刑法学专家们求助。中国政法大学的曲新久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的杜发全、宣炳昭、张国伟三位教授分别在对该案的《法律意见书》和《专家意见》中提出了“不宜以贪污罪追究杨昭俊等相关人员刑事责任”、“杨昭俊等6人的行为不构成任何犯罪”的结论性意见。2008年12月,中经前沿管理研究中心《领导参考》内参编辑部西北办事处以红头文件向陕西省高院发函转呈专家意见,提出了“望贵院领导高度重视,审判法官明鉴”的意见并将此文抄报陕西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纪委等。

    然而这些证据和专家意见对西安市检察院、西安市中院、陕西省高院毫无作用。他们强行起诉、强行判决和裁定,以十年有期徒刑的重判将杨昭俊投入监狱(其他涉案三人均判缓刑)。

    2009年初,我在监狱的会见室里见到了别离一年半的儿子。我们泪眼相对,他倾诉着自己的委屈,其中有两段谈话不仅发人深省,而且令人心碎。他说:“如果当初我听朋友的劝告把热风炉的技术不献给厂里、留着自己发财,如果不去组建公司推销热风炉,仍像以往那样等客上门,代理商能卖多少算多少,虽然厂子效益不好、哪怕亏损,我照样平平安安的当厂长;结果我做了贡献、付出了辛苦、创造了效益却成了罪人,法律到底在保护谁?看来好人做不成呀!”“我最痛苦、最难以承受的还不是自己的冤屈,而是他们故意把你扯到案子里来、肆意造谣中伤。他们用你修炼法轮功的事逼我‘认罪’,在看守所里他们逼得我曾两次想到自杀!”我鼓励儿子要坚强,做好人永远没有错!

    在案件的侦察、审理阶段,都有着检察官和法官利用我修炼法轮功的事威胁律师、威胁证人和对我进行诬陷的行为。检察官为阻挡我为儿申冤取证,以“干扰公务”为借口强行对我进行了一整天的“传讯”;公诉人在法庭上公然诬我为了救儿请人作“伪证”;一审法官不顾律师和我强烈要求对质的申诉,竟在判决书上指名道姓的对我诬陷,直到二审裁定时为了掩盖原判中对我造谣的露骨和拙劣,才不得不将这些污蔑之辞统统抹去。

    最令我深感不解的是陕西省委教育纪工委的反常行为。在2007年与杨昭俊同时期被西安市检察院带走的还有西安科大的另外两名处长。为了营救那两个人,省教育纪工委的领导积极的帮着学校跑关系、找门子,不惜一切代价去保人;但对杨昭俊,省教育纪工委的态度却完全不同,指示学校不得对案情自行调查,要求密切配合西安市检察院的工作。意思就是不许学校去营救。所以,那两个原本有事的处长被保回来了,而有功无罪的杨昭俊却被推进了蒙冤的泥潭。就这样,本应是由西安科技大学出面为自己的优秀处级干部讨还清白的营救行为,却变成了由一位年近七旬的人为了替儿申冤,面对着庞大的权势之网而进行的长达三年的苦苦抗争!

    更令人无法理解的是,省教育纪工委的一位书记在案子还未查清、尚未起诉的时候就早早的在许多学校,后来又在大会上大肆通报“西科大杨昭俊私分公款、集体贪污”的“案情”。谁都明白这个“通报”的弦外之音:杨恒青这个法轮功的顽固份子自己虽然廉洁,但他教育出来的儿子却是个贪污份子!我与这位书记素不相识、无冤无仇,他为什么要昧着良心、不计后果的去阻挡学校营救并要迫不及待的把杨昭俊炒作成贪污份子呢?解释只能有一个:他是秉承上司的指示完成着交给他的“政治任务”!

    三年来的申冤历程使我清楚看到,某些人之所以千方百计的要对杨昭俊进行构陷定罪,并通过舆论炒作、法庭枉判、阻挡鸣冤等办法,最后铸成“铁案”,是因为他们有这样一个唯一的理由:杨昭俊他爸是炼法轮功的!问罪杨昭俊、搞臭杨恒青、抹黑法轮功,正是他们的真实目的。

    后来所发生的事情更加佐证了我的上述判断。就在中经前沿管理研究中心《领导参考》内参部西北办事处向省高院发函不久,办事处就接到了上级指令:不准再管杨昭俊案的事情。显然出面阻止的人来头不小,阻止的原因当然就是“杨昭俊他爸是炼法轮功的。”2009年6月,在杨昭俊向省高院提出申诉之后,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和最高法院同时向省高院发出了对本案的督办函。按理,省高院就应对申诉的事实和理由重新进行核实并做出判断;然而经过八个半月的“审查”,却发出了一份对原申诉的事实和理由只字不提的《驳回通知书》,实际就是一份《不许申诉通知书》。省高院敢于对省人大和最高法院的督办不屑一顾,说明支持这一举动的背后人物一定有着更大的权力。不言而喻,驳回申诉的真实原因当然也是“杨昭俊他爸是炼法轮功的。”

    今年7月初,当我准备去北京向最高法院替儿子进行申诉时,省、市“610”就派人来到我家阻止我的赴京申诉之行,理由很明确:“因为你是炼法轮功的,不能去!”我向他们说明这是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赋予我的权利,任何人无权阻挡。事后三天,7月10日上午我突然接到一个女声录音电话:“我是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你有一张传票,这是最后一次通知你,你必须在今天下午4点到中级人民法院,否则将强制执行。”因为这天正好是星期六,我想有谁会在法院等我呢?显然这是不怀善意的诱骗和恐吓,我没有理睬。数天之后,我发现我家门前不远的地方停放了一辆摘掉车牌的警车,楼门口附近设立了岗哨,四、五个人,24小时对我监视。我的人身安全和自由受到了威胁。

    (三)做一个好人为何如此之难?

    三年来,为儿申冤我曾向各级组织、部门(包括检察院和法院)呈送材料、申明冤情,但都无回音;本欲通过《领导参考》向中央领导反映,却遭阻拦;我投给媒体的材料无人敢登。我曾把儿子被政治株连、无辜蒙冤一事向各级纪检部门反映,得到的回答是:我们管不了!而西安市“610”的人一方面对我赴京替儿申诉强行阻挡,同时又大造“一定要把杨昭俊的案子和杨恒青炼法轮功的事分开”的舆论,强要学校和我承认杨昭俊没受株连,言外之意是我在无事生非!

    面对掩盖真相的欺人谎言,面对重重威吓和阻拦,我别无选择,只有将我全家的遭遇和儿子受株连被诬功为罪的事实原原本本的写出来,让领导和朋友们评判。这就是促使我写这份“诉冤书”的直接原因!

    我们全家都是善良、守法的公民。我只是因为坚持了自己的信仰却遭到迫害而且被株连了家人。从2002年至今,先后有四口人被绑架、三人被非法判刑,平均每年都至少有一个人被屈押在监狱里,大儿子被枉判10年的明显冤案却因为某些人的政治需要而不能昭雪。十年来,灾难使我们这个原本团圆和谐的家庭常年煎熬在冤屈和痛苦之中!我在常人中还曾小有职位,只是因为一家人为了做好人却有如此的苦难遭遇,可想而知,那些无职、无权和我一样只想做好人的人,他们的命运该有多么悲惨!

    回首近十年一家人的遭遇和不幸,我悲情难抑;想想被诬功为罪、屈押三载的儿子,我心如刀绞;面对监视我一月有余的警车和岗哨,我欲哭无泪。我不禁仰天长叹:在偌大的中国,做一个好人为什么这样难?!

    我渴望正义的帮助!
    谢谢!

    西安科技大学 杨恒青
    二零一零年八月廿二日于西安


    给诬告大法弟子的恶人张青的公开信

    前一段时间,济南二钢的父老乡亲们听闻一件令他们十分惊诧又愤慨的事:修炼法轮功的好邻居李玲家里,冲进一伙人,象土匪打家劫舍似的翻箱倒柜,把李玲的工资卡、约两万元现金和一些私人物品一扫而光,随后把李玲强行带走非法拘押在仲宫看守所。家中抛下了一个行动不便需要李玲伺候的丈夫,和一个90岁高龄生活不能自理的老母亲,致使两位老人的生活顿陷困境,悲痛、凄苦无处申诉。一个温馨和睦的家庭瞬间即被强行拆散。这样的场景和电影、电视里的土匪抢劫老百姓不是一样吗?

    后来得知,原来是你张青(二钢居委会二居)向“六一零”办(“六一零”办公室是 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机构。这个机构遍布大陆各级政府,操纵公检法迫害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实为一个超越法律的中共特务组织)诬告李玲,说李玲炼法轮功如何如何,还无限跟她说什么了。于是“六一零”、历下区公安分局、伙同轻骑路派出所警察合伙上演了这一幕。后来,历下区“六一零”又企图四处收集所谓“证据”加害李玲,但是未找到。

    有点生活常识的人都知道,先抓人,后搜集所谓“证据”,这就是典型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不是拿百姓的生命、权利当儿戏?“人民警察”的职责是惩恶扬善、保护地方百姓平安的,如今在中国大地,警察却成了无法无天、到处抢家劫舍、绑架善良百姓的土匪了呢?难怪老百姓背后流传着这样的民谣“过去的土匪在深山,现在的土匪在公安”。而张青你就是这暗招土匪的内奸。乌云遮日不会长久,当历史翻过这一页时,你怎么面对天理昭昭的报应呢?

    让我们善良人更想不到的是,李玲和你张青还曾经是邻居、朋友呢。听李玲说,前些年曾经和你住在一栋楼里,作过好几年邻居。两家相处的比较好。李玲的儿子还常去帮你的女儿辅导作业。后来虽不住一栋楼上了,但是两家相距不远,李玲还常常挂念着你。所以李玲炼功身体好了,就要把自己身心受益的感受跟你说说,好让你也知道法轮大法好能得福报,让你也知道“三退”能保命、保平安的天机。可是善良的李玲做梦也想不到,昔日的好邻居、好朋友竟然去向邪党恶人告密、诬陷使她身陷牢狱,遭受屈辱和痛苦!“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公安内部朋友把你干的这肮脏事透露出来了,这真是冥冥之中有安排啊。既然事情让我们知道了,我们就能有机会挽救你,同时也告诉乡亲们真相,因为迫害好人天理不容,是要遭报应的!

    修“真、善、忍”做好人何罪之有?

    李玲在学炼法轮功前身患多种疾病,炼功时间不长就都好了,李玲由整天打针吃药、痛苦烦恼,变的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所以发自内心的敬佩和爱戴法轮功,不但热心的向亲友、同事推荐、洪扬法轮功,也更自觉的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退休前,在单位努力工作、服从领导,团结同事;退休后,勤劳操持家务,尽心照顾行动不便的丈夫,服侍、伺候90岁的继母(她把继母当自己的亲生母亲一样尽孝道,受到亲友、邻里的一致赞扬);与邻居和睦相处,亲如一家,有事外出,邻居都会互相照看家门。这样一个好人现在却被你张青诬陷坐冤狱,这哪里还有天理呀?

    其实很多人并不了解法轮功,只是听信了电视、报纸的诬陷宣传,就盲目的敌视、仇视炼法轮功,甚至举报告诉他们真相的人、或直接参与迫害炼功人。

    法轮功是什么呢?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性命双修的上乘佛家功法,也是中华传统文化。法轮功自一九九二年传出至一九九九年被迫害,在中国已有上亿人修炼。九五年开始,大法师父出国传功,至今法轮大法已经传播到世界一百一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功以其祛病健身的独特效果,教人修“真、善、忍”做好人的高尚道德要求,赢得了世界上一切善良人的衷心敬佩和爱戴,已荣获世界各国各界三千多项褒奖和支持议案、信函;大法书籍已被翻译成三十多种语言文字在世界各地发行。在我国港、澳、台地区备受欢迎,仅台湾一地就有六十多万人炼呢。在台湾、北美、澳洲等国家还出现了明慧学校,除了学习文化课之外,还教学生学炼法轮功,按“真、善、忍”修习品行,学生因此而更加自律、诚实、宽容、有修养,受到家长和社会广泛赞誉。

    不炼功的有识之士都感叹:如果法轮功自身没有深刻的内涵和佛法的强大感召力,这是无法想象的。

    修炼法轮功利国利民,有百利无一害

    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但是中共却为了自己的特权私利凌驾于法律之上,以权代法强制剥夺公民的自由权利,前党魁江泽民曾扬言要“三个月消灭法轮功”。

    法轮功学员为了维护自己的信仰权利,自费制作并向他人散发真相资料介绍法轮功的,揭露中共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并呼吁停止迫害,告诉人善恶有报,不仅没有违法,相反,是为政府分忧、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中共却假借法律的手段来迫害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不仅浪费国家大量人力、财力资源,打压真、善、忍的同时却纵容了假、恶、斗,直接导致了全国法治、道德严重下滑,加速败坏社会风气,使假药、假油、毒大米、毒奶粉等造假害人事件层出不穷,以及各种暴力案件频频发生,每个人都是受害者。

    要想让中国人民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互相信任,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道德重建,只有摒弃中共“假、恶、斗”的思维方式,肃清其流毒,恢复人的正常思维,尊重“真、善、忍”的传统道德理念!不久的将来,人们就会发现并无比称颂法轮功所做的一切,对社会道德回升,为中华民族创造美好未来的巨大贡献。

    你的工资是谁给的?

    你可能说是共产党给我发工资,给我饭吃,就得听它的。

    那么,请你首先想一下,如果你不上班,它给你发工资吗?在哪上班,都得开工资,是你自己的劳动所得,并不是谁恩赐给你的。共产党的大小官员,一不种地、二不做工,三不经商,享受的国家“俸禄”哪来得呢?不是来源于我们老百姓的血汗钱——税收吗?共产党本身不创造价值,还靠劳动者养活呢,老百姓才真正是大小官员的衣食父母啊!为民办事才是你们的职责所在。可是在共产党的误导下,这些人把事情完全颠倒了,只知对他们的邪党特权上司献媚“和谐”,而对他们的衣食父母却如此毫无法律、道德约束的肆意欺压、蛮横侵权。

    再说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没有共产党。以亚洲的香港、台湾、韩国(教科书里写的)来说,都没有共产党,那里的人没人给开工资吗?人家得的工资更高,日子过得更好,比大陆好多了。因为别的国家人民税收只要养活政府公职人员就行了,而我国老百姓却要养活多于别国六倍的“吃公家饭”的多余人员,即那些党、团、工会、妇联、政协、人大机构等等各种名目的庞大的非生产机构的人员。在别的国家这些人是不允许由国家财政发工资养活的。正是中共的共产特权统治才造成了中国老百姓负担那么重,底层老百姓生存那么艰难!

    “跟党走”、与党“保持一致”的下场是悲剧!

    也许你认为,跟着党走没有错,只要眼前过得好就行。那么请问你眼前过得好吗?李玲现在正面临被非法判刑的不幸和痛苦,今后她病体歪歪的老伴无人搀扶、无法正常生活,九十高龄的老母无人照看你心里就舒服吗?寒风萧萧时无人给他们收拾增添衣物,挨冷受冻你心里就舒服吗?你也是为人之父母、为人子女者,制造别人妻离子散的家庭悲剧,你良心能安?能睡得着觉吗?霹雷闪电震耳欲聋时你是否会心惊肉跳、害怕报应上身?

    再说了,老百姓的内心其实都有个起码的是非善恶判断,大多数人还是有正义感的,你做了这种缺德事,你知道人家背后怎么看你吗?今后谁还敢和你做邻居、做朋友啊?都得躲着你。你和你的家人前面走,背后人家就会戳你脊梁骨。而且你孩子刚大学毕业,你不想她有个好工作、好对象吗?可是,人家要知道了她有这样一个毫无仁义、见利忘义的母亲,人家还敢和她沾边吗?特别是当法轮功真相大白于天下时,一切迫害大法弟子的违法犯罪分子都将被押上良心、道义、法律的审判台,你将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更多不幸和痛苦,你的日子能过得好吗?“害人者终害己”的古语可千万不能忘啊!

    再往远看一点吧,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现在人们越来越看清了,你紧跟的这个“党”已作恶多端,腐败透顶,已是恶贯满盈了,“天灭中共”已成定局,你还要去给它当陪葬品吗?中共统治几十年来,耍政治手腕搞了十余次政治运动:镇反、三反五反、肃反、知识份子改造运动、反右、大跃进、反右倾、四清、文革、“六四”枪杀学生、迫害法轮功等等,造成大约八千万人非正常死亡,比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还多。中华大地已是冤魂遍野了!

    共产党每次搞政治运动过后都实行所谓“平反”“甄别”、“纠偏”,对那些在运动中积极整人的人进行清理、整治,“抚慰”那些被整人员,以平民愤。如文革后期,中共下达文件“清理三种人”(迫害老干部的,搞打砸抢的等),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畏罪自杀;七百多名公安、军管人员被拉到云南等地秘密枪决,家人得到一张“因公牺牲”的通知书;大批“听毛主席的话”去破四旧、去“文攻武卫”搞打砸抢的红卫兵成了阶下囚。

    现在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已超过三千三百多人。数十万人被非法劳教、判刑,甚至送精神病院药物摧残、活摘器官卖给有钱人做移植。有几百万人被罚款、降职降薪、被开除公职、被非法拘留、被送洗脑班(专门用野蛮、强制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改变信仰的地方)非法关押。致使无数幸福家庭破碎、妻离子散。这样的祸国殃民,真是天地难容啊!

    俗话说做贼心虚,中共一贯是以谎言欺骗民众,暴力镇压民众来维持统治的。所以凡是中共及“六一零”召开镇压法轮功的有关会议,从来不敢下达正式文件,或者只是口头传达,或者只下发没有文件编号的密码电报(用过即销毁),一些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对此私下议论:既然觉得正确,就应该堂堂正正下文,干吗偷偷摸摸,用什么密码电报?!实际上,中共不敢用正式文件,就是怕留下罪证,日后遭清算。“前车之辄,后车之鉴”,盲目跟政治风走的人,谁还这么短视不给自己留条后路呢?

    善恶有报是天理,多行不义必自毙。迫害好人、残害百姓的人从来都没有好下场。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事例频频出现。明慧网上每天都有很多报道。纸张有限,仅举两例:山东莱阳市某镇工作人员徐文军,为一点小利积极参与迫害绑架法轮功学员,还到法轮功学员家里勒索钱财。二千零五年外出时自己驾车撞在树上,身首异处,死的很惨;河北省盐山县庆云镇玉环村支书于寿亭,多次带县六一零、派出所的人到本村法轮功学员家里搜查、骚扰、逼写“保证”,参与迫害,大法学员给他讲真相不听,今年六月还扬言“你们等着吧,我不怕遭恶报”,但是就在说这话一个月以后,七月十九日开车去盐山的路上与大货车相撞,落了个生命垂危、人事不省的下场。这真是应了老古语:“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现在,全国各地已有五十多位正义律师勇敢的站出来,在法庭上公开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信仰法轮功在中国是受宪法保护的、完全合法的;中国没有一条法律定法轮功为“×教”;法轮功学员信仰法轮功、制作、宣传法轮功资料、揭露中共迫害都是合法的。安徽省政协常委汪兆钧、“全国十大杰出律师”之一的高智晟律师等许多正义良知之士都公开致信胡、温等领导人,一致强烈呼吁“立即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

    迫害元凶江泽民、罗干等人已在世界上几十个国家被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等罪名被告上法庭。2009年底,西班牙国家法庭做出了一项史无前例的裁定,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包括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和吴官正在内的五名中共高官。法院通知书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二十年徒刑,并附带经济上的惩罚;经过四年调查,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阿根廷联邦法院第九庭法官作出一项深具历史意义的裁决:就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六一零”办公室头目罗干因迫害法轮功而犯下的反人类罪行而下令阿根廷联邦警察局国际刑警部逮捕该二名中共高级官员。迫害法轮功的恶人即将面临全世界正义力量的大审判!呼吁停止迫害的国际呼声越来越高。

    中共迫害法轮功败局已定,无力回天。我们劝你和其他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人,千万不能再糊涂了,赶快想想自己的未来啊。

    我们都是乡里乡亲,共同生活在这一片土地上,我们真诚的希望你不要说“我不怕报应”。我们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我们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幸福平安。所以,我们发自内心的向你发出呼唤:希望你能人性复苏、良心发现,“解铃还需系铃人”,赶快采取行动去挽回你造成的损失吧。古代贤人说:“暗室亏心,神目如电”,“亡羊补牢,犹为未晚”,不要再心存侥幸和幻想了,神在给你机会,命运就把握在自己手中。千万不要给自己与家人的未来留下遗憾啊!

    济南大法弟子

    附:[参考资料]:

    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

    许多人都认为国家已经把法轮功定为了×教,其实根本就没有这回事。是江泽民在1999 年10月2日接受法国记者采访时第一次提出“法轮功就是×教”的说法。第二天,《人民日报》便发表了题为“法轮功就是×教的评论员文章。江泽民的话和《人民日报》的文章都不是法律。因《宪法》明确规定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何其它机构、个人均无立法权。所以江泽民和人民日报评论员均无特权对任何团体、个人定性定罪。他们称“法轮功是×教”本身是违宪的,是非法的,是无效的。

    而1999 年10 月30日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也仅是对“邪教”的认定与处罚,根本没有涉及法轮功,更没有说“法轮功是×教”。

    显然,江氏集团在利用许多老百姓不懂法律而玩了一个偷换概念的把戏:先用《人民日报》发一个“法轮功就是×教”的社论,再由人大通过所谓惩治×教的实施细则,很多人就以为镇压法轮功已有了法律依据。

    所以依据法律,直到今天,炼法轮功在中国是完合法的,而对法轮功的镇压才是中共集团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犯罪行为。

    当日前一篇文章: “按照你师父讲的法去做 一点错都没有”
    当日后一篇文章: 真相传单(江苏、济宁、平山、呼伦贝尔、江西、济南、凤城、蒙阴、陕西、辛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