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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共诬陷法轮功学员家属“砸法院”说起
文/他山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据明慧网九月十一日报道,二零一零年九月五日晚,天津蓟县法院女法官乘天黑无人之际来到蓟县看守所,对被非法关押了近一年的法轮功学员闻洪军等人非法宣判,判了闻洪军十年徒刑,并告诉当事人:给你们判这么重刑是因为你们家属把法院砸了。

女法官说的“砸法院”是怎么回事呢?原来,闻洪军被绑架后,他八十多岁的老母和患有癫痫、腿脚手都有残疾的妻子因无法生存,于八月初走几百里地互相搀扶着到蓟县法院要人。婆媳俩在法院哭诉生活的艰难,却被蓟县法院法官、法警抬出扔到大门外。随后法院又叫来公安,这些公安威胁着要抓人,并对婆媳俩推、拉、拽、踢、吐口水。法院里的人员则学着闻洪军妻子残疾的样子嘲笑她、侮辱她。最后老人病倒他乡,娘俩无奈回家。这就是女法官说的“砸法院”的全过程。

那么闻洪军犯了什么罪呢?他只不过是散发了一些“神韵”演出的光盘。并且,在法庭上,律师就已经为他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看过“神韵”光碟的人都知道,“神韵”弘扬的是中国传统的文化,内容纯善纯美,被外界誉为“世界第一秀”。把这么好的东西传达给同胞,这不是在做大好事吗?可中共竟凭此判他重刑,甚至判重刑的借口是莫须有的他家人“砸法院”。

闻洪军的母亲和妻子真的“砸法院”了吗?她们明明是被扔出法院大门之外的啊。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一个身有残疾的妇女,用什么“砸”法院呢?她们只不过是在向法院哭诉自己的艰难,想要回自己的亲人而已。这“人民”的法院怎么听不得“人民”的一点声音呢?而且还竟然据此加重她们家人的刑期,这是什么道理?

执法单位为什么敢这样?中共的中央能不是这样的吗?没有最上层的颠倒黑白,下层的官员怎么能效仿呢?中共对法轮功的构陷是系统性的,犹以中共中央的诬陷为甚。

当年在天津,法轮功修炼者和平抗议何祚庥(此人是一个没有任何学术建树的科痞)对法轮功的诬陷,竟然招致天津公安的非法抓捕和殴打。当法轮功学员去天津市委反映情况时,回复竟是命令来自中央。当法轮功修炼者们向中共的信访部门再次反映情况时,却成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把柄了。因中共信访局就在中南海附近,法轮功修炼者们自发去的人又很多,中共便诬陷法轮功修炼者和平反映心声的行为为“围攻中南海”。这样的霸道和强词夺理真是举世罕见。

说法轮功学员“围攻”,他们拿棍棒了,还是拿砖头了?难道反映情况就不能多去一些人吗?去的人多,正说明法轮功得到很多群众的支持。可是中共就说那是“围攻中南海”,并依此展开了对法轮功长达十一年,至今仍未停止的迫害。

闻洪军的老母和妻子去天津蓟县法院哭诉冤情被诬陷为“砸法院”,与法轮功修炼者到北京反映情况被说成是“围攻中南海”有什么区别呢?所不同的不过是级别和范围而已,而性质则是完全相同的,目的也都一致,那就是为了陷害法轮功。

这也充份说明,中共维系的十一年的迫害法轮功的罪恶,其手段的残忍与狡诈没有丝毫的改变。暴露的正是中共罪恶的本质。

当日前一篇文章: 法轮大法让我成为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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