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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女二监用“坐小凳”折磨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八月七日】(明慧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以下称“女二监”)为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使尽各种招数折磨法轮功学员,其中“坐小凳”是狱方最常用的迫害手段。

“坐小凳”模拟图
“坐小凳”模拟图

“坐小凳”是云南女二监从臭名昭著的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引进”的。二零零五年,女二监专门派人到马三家学习如何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手段,随后女二监就开始使用“坐小凳子”这一杀人不见血的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

狱警强迫法轮功学员每天坐在一个约三十公分的小木方凳上,从早上六点三十分起床就开始坐到晚上十一点,这种杀人不见血的精神和肉体的折磨,是一种变相的酷刑,别说是七、八十岁的老人,就是一个健康人都很难以承受。不放弃信仰就一直这样坐下去,有的法轮功学员一直坐到出狱,臀部坐烂了、裤子也坐烂了,有的血压升高、四肢浮肿,有的甚至全身浮肿,身心备受摧残。以下略举几例:

1、陈艳艳,女,五十多岁,昆明理工大学后勤集团职工,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上午,被昆明市公安分局、昆明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几十名恶警劫持,非法判刑七年;陈艳艳入监后由于坚持自己对真善忍的信仰,一直关禁闭严管由于长期坐小凳子,不能活动,身体逐渐衰弱。

2、廖丽清,五十二岁,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滇中电力局职工,二零零一年五月被楚雄市法院非法判三缓四,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五日被楚雄市公安局再次绑架执行三年刑期,后又加刑期一年零六个月,总共判刑四年六个月,关进女二监,二零零五年因不放弃信仰被关禁闭、长期坐小凳子严管直至出狱。

3、王岚,五十五岁,昆明市工会职工,被非法关进女二监集训监区迫害,三次被关禁闭室,长期“坐小凳子”,集训监区专管队长杨欢、副队长郑频还指使牢头刘跃新、纳惠仙、马淑芳、罗忠红、唐忠梅、杨树兰等人将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多次放入王岚的饮食中,使得原本精明的她犹如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婆。

4、徐玉珍,八十多岁,云南省德宏州潞西芒市人,二零零二年被绑架判刑三年,曾多次被女二监集训监区送进禁闭室迫害,导致血压升高,下肢浮肿,身体衰弱。

5、杨明清,五十七岁,云南林业培训中心职工,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被昆明盘龙610和国保大队从单位绑架后判刑三年,送女二监的当天就被直接关进禁闭室近四个月后,又在监房被“严管”坐小凳子直到出狱,被迫害的血压增高达200/120mmHG,双下肢一直浮肿、臀部溃烂流血、耳朵听力明显下降、身体衰弱。

6、张惠芬,三十多岁,被关在禁闭室四个月,经常被警察指使犯人殴打,四个月都不让洗漱,月经期也不让用卫生纸,头发又脏又乱已结成饼,从禁闭室出来到其它监区的那天,她的脏样和臭味,看见的人都会恶心,光洗头就几乎用了一包洗衣粉。

7、赵飞琼,三十多岁,二零零四年八月在石林风景区被绑架后判刑4年,劫持进女二监迫害。被警察用手铐铐在办公室窗子的铁条上,多个警察同时用六个不同型号的电棒电击她身体的敏感部位,脖子后面、身后、腋下、脚跟等处,一连两天。第一天电了两个小时,第二天电了近三个小时,皮肤都烧焦了,结的疤一块块的往下掉。参与迫害和在场的警察有曾觉、丁莹、谢玲、马丽霞、杨欢、郑频、孙宁爽、周颖、杨永芬等。谢玲还唆使包夹刘淑琼说:“赵飞琼不‘转化’,你用小凳把她砸死。”刘说:“小小赵飞琼,就包在我身上。”深夜,刘用小凳子砸赵飞琼,响声太大把睡在上床的人都震醒了,刘才停止作恶。有一次天很冷,把赵飞琼的衣服全部脱光,让她在禁闭室光着身子蹲了一天,直到晚上才给她穿上衣裤。二零零九年五月赵飞琼又被绑架后判刑4年,在女二监再次被关“禁闭”,现“严管”坐小凳子迫害。

8、郭玲,五十二岁,昆明市供销社职工,患有先天性小儿麻痹,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被昆明市五华区“六一零”、国安劫持并被非法判刑四年,这已是郭玲多年来第三次被非法关押。在被非法关押的几年里,她不仅被警察指定的犯人二十四小时包夹监控,连上厕所都盯梢,不许跟别人说话,还被多次关“禁闭”,长期“坐小凳子”虐待。

9、缪青,四十多岁,云南工艺美术学校教师,二零零二年九月被绑架后判刑五年,关进女二监期间多次被关进禁闭室一直到出狱那天,受尽了折磨,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10、倪美珍,七十六岁,二零零五年、二零零九年两次被非法判刑关押到女二监,由于倪美珍不放弃信仰,都被关禁闭或坐小板凳折磨,两次都导致血压升高、肺水肿,监狱害怕出事,不得不让家人接回。

另外,对入监后不放弃“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狱警就将她们关“禁闭”。禁闭室内只放置一张木板床,还有叫“橡皮房”的禁闭室,即四周墙上都贴着海绵、橡皮,设有监视器。

中共邪党的监狱是人间地狱,而禁闭室又是地狱中的地狱。一般犯人关禁闭可以在室内活动,而法轮功学员则非人虐待:每天从早上六点三十分至晚上十一点,被强迫坐在光床板上不准动,不准讲话,双手必须放在膝盖上,若有移动,轻则遭辱骂,重则被“包夹”(由五大三粗的暴力犯担任)拳脚相加,或者被狱警用电棍击等;连续四个月不准洗脸、刷牙、洗澡、每天只许上四次厕所,不准卫生用水,更不人道的是在月经期也不准用卫生纸,不准换洗衣服,就是染有月经血迹、污渍的内裤也不让换洗,导致全身腥臭;每天只给一点食物,不能吃饱,每人每天一瓶水,冬天只能穿两件单衣、单裤,不准穿袜子,只准穿拖鞋,夏天不准穿内衣,只能穿一件外衣。

禁闭室除有电视监控外,还有两个刑事犯人二十四小时看守,犯人牢头的看守和禁闭室警察的巡视。按监狱规定,一般犯人关禁闭七至十五天。但云南女二监迫害法轮功学员关禁闭最少都是四个月,或逼迫写了“三书”后才放出,有的法轮功学员不写“三书”被关押一年多或直到出狱,最长的达三年多时间。

对解除“禁闭”后仍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女二监就进行“严管”,晚上睡觉不准挂蚊帐,一间十七、八个人的监舍,只是不许这个法轮功学员挂蚊帐,故意让蚊虫叮咬法轮功学员,让其睡不好觉,被叮后,皮肤又痒又疼,甚至溃烂。

目前已落实有姓名的、在女二监被关押的100多名法轮功学员,她们都不同程度的遭受过“禁闭”、“严管”和长期坐小凳子的酷刑折磨和虐待,有许多法轮功学员还同时被注射、投放损害中枢神经类药物等酷刑,为强迫人放弃信仰而使用的迫害手段与当年希特勒法西斯所采用的酷刑折磨有过之而无不及,尤其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还公然明目张胆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政府签署的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

请国际社会人权组织、追查国际和世界正义媒体和正义人士关注目前云南省女二监公然违背国际公约,践踏人权的暴行,制止这场仍在进行中的迫害。

参与迫害的狱警: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集训监区
夏昆丽(监区长)、
杨欢,女,40岁左右,专管队(针对法轮功学员)原队长,现任教育科副科长
郑频,副队长
专管队警察:谢玲、景绒、杨永芬、汤玉芳、万雪梅,曾觉、丁莹、马丽霞、孙宁爽、周颖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四监区

李冬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管组长(现任监狱教育科副科长)
狱警:吴旭英、于桂云

当日前一篇文章: 《明慧周报》海外版(第一七四期)
当日后一篇文章: 武汉女监:逼“转化”是头号政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