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三日下午,四川省苍溪县法院秘密开庭,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将原苍溪县疾控中心医师、法轮功学员崔维凯先生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六日,崔维凯被苍溪县国安及派出所人员在家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苍溪县看守所。家人一直没有他的消息,也没有收到任何部门出具的拘留证或逮捕证。后经多方打听才得知崔维凯的案子已进入法院阶段。崔维凯的女儿请了北京律师为其父作无罪辩护。但苍溪县“六一零”(专司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国安大队、法院与崔维凯女儿的单位(幼儿园)领导轮番出动,对崔的女儿进行威胁、恐吓,不许她请北京律师。崔的女儿吓得不敢接律师的电话,连电话号码都换掉不敢用,最后在中共压力下,解除了请北京律师为父亲做无罪辩护的合约。 紧接着,苍溪县法院在没通知崔维凯的女儿及其他亲属的情况下,立即秘密开庭,非法判崔维凯三年刑。 与崔维凯同时被绑架的另一名法轮功学员曾玉贤(苍溪县原商业局会计师)也于同日(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三日)上午被苍溪县法院非法开庭。法庭不顾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在所谓“审判委员会”的操纵下,将曾玉贤非法判刑七年。 随后,崔维凯的女儿也无端被其领导辞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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