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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州市天河区“法制教育学校”迫害纪实
文/广州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一日】

一、迫害概况 
(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 
(二)邪党体制下的毒瘤 
(三)洗脑班的组织成员 
(四)迫害转化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手段 
(五)、以关待审、刑讯逼供的黑据点 
二、部份遭严重迫害案例 
(一)广州一学员自诉在天河洗脑班遭折磨的经历 
(二)邹玉韵控诉在天河洗脑班所遭受的折磨 
(三)广东省环境保护学校教师被迫害致双目接近失明 
(四)广东连州一法轮功女学员自诉被天河洗脑班迫害致生命垂危 
三、乌云遮不住天 
(一)、澳洲公民的未婚妻被营救至海外 起诉中共高官 
(二)、法轮功学员大胆揭露邪恶 洗脑班心虚放人 
四、“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调查线索:天河洗脑班的可疑体检
五、恶人榜 
六、结语 
附录:遭天河区洗脑班迫害的部份法轮功修炼者名单 


前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位于广州老城区东部,1985年因天河体育中心建成而设立,是广州市新的科技商业中心,高档写字楼林立。区内高等学府、科研单位集中,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暨南大学、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电子信息产业部第五研究所、有色金属研究院等高校、科研单位坐落在该区,法轮功的修炼人数众多,修炼者中的知识份子众多。1992~1999年,法轮大法在中国大陆洪传时期,每到周末,众多法轮功学员自发来到天河体育中心集体炼功,场面壮观。

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氏集团出于妒嫉,发动了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迫害。一时间,黑云压城。修炼人数众多的天河区成了广州市迫害法轮功非常严重的一个区,广州市第一例法轮功修炼者被迫害致死案——暨南大学教师高献民2000年1月在看守所被看守所所长朱文勇唆使四个犯人分别踩住四肢,灌高浓度盐水迫害致死,家属被威胁不准声张;2002年12月,怀孕3个月的广东农垦建设实业总公司设计室规划工程师罗织湘被迫害致死,年仅29岁,这些恶性案件都是发生在天河区。

天河区迫害法轮功的最主要集中营之一,即是原“天河区法制教育学校”(中共为欺骗世人,以法制教育为名,把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这里,强制实施精神洗脑,企图达到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所谓的“法制教育学校”实质是非法洗脑班。故以下简称为天河区洗脑班)。从2001年至2004年,天河区洗脑班劫持、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逾百人次,罪行累累。例如:法轮功学员被关在黑暗的小房子里折磨不允许上厕所小便、逼得多次尿湿裤子,又不让睡觉、长时间捆绑、稍微动一下就被拳打脚踢、抽耳光往鼻子里灌水、有学员被折磨得昏死过去。五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张琳,被天河洗脑班劫持十个多月,遭受罚站、长时间不让睡觉、高分贝噪音的干扰,被折磨的视力丧失,双目失明,每天孤独生活在黑暗的世界里。

2004年10月29日,明慧网发表通告《追查全国各省、市洗脑班的不法份子》,天河区洗脑班恶人曾文昌、陈长毅等即在首批被追查的各省市洗脑班及责任人的名单之中。

一、迫害概况

(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

2001年1月3日天河区洗脑班开设,最初在瘦狗岭路、天河区公安分局大楼旁的一所培训学校的11楼,天河区610办(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把区内不肯放弃信仰的法轮功修炼者强行绑架进去强制“转化”,初有十多人。由于法轮功修炼者的集体抵制迫害,在洗脑班公开地背法、炼功、交流、互相鼓励,有的绝食抗议, 洗脑班“转化率”很低,大大打击了“610”的气焰,办了3个月就被迫解散了。

为了提高所谓“转化率”,2001年5月开始,天河区把坚定的修炼者送到“转化”手段更加邪恶狠毒的、位于黄埔戒毒所的黄埔区洗脑班,天河区和黄埔区两区在此处合办洗脑班。如法轮功学员陈雪卿、李建中因在瘦狗岭办的班“不转化”,被先后转到了市洗脑班和黄埔洗脑班。据一位修炼者回忆到:“(2001年)5月15日我被强行送到黄埔区戒毒所(天河区和黄埔区合办的洗脑班所在地)……前两期主要关押黄埔区法轮功学员,现在已是第三期,基本上关的是天河区法轮功学员,共有二十多位,一人关一个仓,每个仓都有监视器,二楼三楼关的是吸毒人员,四五六楼关的是法轮功学员。”(明慧网2001年8月5日《我在广州收容所、戒毒所的遭遇和见闻》)

2002年9月,在广州市各区洗脑班已经收不够人数、难以为继,走向穷途末路之时,天河区“610”办却逆势而动,在棠下、原广州氮肥厂废弃的厂房旁边找了一个偏僻地方,花了300多万元纳税人的钱,新建了一座黄色两层半楼房,为洗脑班专用场所。具体位置是在东圃横岭工业区、新晖学校斜对面、捷士通物流公司后面。

这个所谓“法制教育学校”,实为一所黑监狱。孤零零的一栋楼房,被围墙捆绑着,围墙很高,装了几层铁门,大铁门由专人把守,出入有严格检查。门口既无名称也无挂牌,警察、保安人员出入全换便装。

二楼专门用来关押法轮功学员,铁门铁栏杆封闭得严严实实,法轮功学员一旦被抓进来就完全失去人身自由,吃、喝、拉、撒、洗全在里面,不能踏出房门半步。每个房间都有监控系统装置,厕所、洗澡的地方都装有监控器、窃听器,有专门人员24小时实施监控,走廊又有保安24小时不停来回巡视,同时每个房间里又专门设一个人监视法轮功学员(监控人员来自广州氮肥厂的下岗职工或为外地无业人员)。房间里除了两个床什么也没有,不允许看报纸电视,除讯问外不允许同任何人讲话。为了时刻监视,卫生间竟然不设门。

法轮功修炼者被关进去,无须经过任何法定手续和程序,只要天河区“610”点名,派出所、街道办、居委会就联合上门实施抓人,非法劳教期满不肯妥协的法轮功学员也被劫持到这里来继续迫害。“610”还迫使天河区各单位将未曾写过书面保证的法轮功学员送进洗脑班,不转化不让回单位上班,连离退休老人也不放过。洗脑班关押不讲期限,不“转化”就不放人,并收取高额费用,强制单位、居委会、法轮功学员共同承担。

据一名法轮功学员披露:“2001年5月15日晚上,天河区石牌派出所公安林伟东、及石牌综合治理办的一些人,不顾我上有七十多岁的家婆、下有三岁多的儿子,将我强制押去派出所关了一晚,并告知将送去办洗脑班。第二天上午我就被送去了黄埔区戒毒所(天河区和黄埔区合办的强制洗脑班)。因天河区洗脑班转化率不高,所以天河区的坚强不屈的法轮功学员就被送到黄埔区来了。被非法关押在这里的炼功人每月每人要交6000块钱,我没钱交,就由石牌综合治理办交钱。”(【明慧网2001年7月4日】揭露广州黄埔区洗脑班的邪恶)

(二)中共体制下的毒瘤

迫害法轮功作为中共的首要政治任务,由中共政法委直管,“610办公室”主任一般为同级政法委副书记。政法委是党务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摆布、左右公检法。由于中共政法委的一手遮天,在对法轮功学员的处置上,在中国基本上无人敢过问,更谈不上任何来自舆论或执法部门的监督。劳教所、监狱作为国家机器,中国的法律表面上还象征性的规定检察院有权对其执法情况进行监管,但洗脑班为政法委(“610”)所设,处于连检察院都监督不到的灰色地带,同时也是媒体报道的“禁地”。

由于洗脑班的这个特殊性,使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变得更加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法轮功修炼者被劫持到洗脑班,无须经过任何法定手续和程序。在洗脑班里,中共把其“依法治国”的假面具都扯了下来, 610组织直接指使命令对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使用酷刑,而整个公检法司系统上下具体实施并纵容、默认。所以,洗脑班里不知有多少未能在社会曝光的“黑的不能再黑”的黑幕。

(三)洗脑班的组织成员

天河区洗脑班负责人是“610”主任刘玉华,此人阴险狡诈,他直接坐镇指挥,表面不动声色,背后出阴招。协同迫害抓捕法轮功学员的是天河区国保大队,负责人徐青松。所谓“法制教育学校”的校长陈长毅、曾文昌,均是“610”成员,其中陈长毅是特意从广州市迫害手段最狠毒的黄埔区洗脑班调来的,负责洗脑班日常运作,指使保安,支持犹大迫害法轮功学员。

洗脑班从社会上招收无业人员做保安,这些人穿统一的保安制服,负责具体的巡视,监控,在走廊巡查,8个小时一班。

洗脑班还以每天10元的价格雇用广州氮肥厂的下岗职工或外地无业人员,这些人一对一的与法轮功学员吃住在一个房间,充当耳目,24小时监视法轮功学员,记录法轮功学员的言行,随时报告。

由此可见,天河区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有组织、有系统的,这些组织成员勾结在一起,共同制造恐怖,共同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四)迫害转化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手段

当天河区洗脑班2002年9月在棠下筑穴之时,参考了广州市各个监狱、劳教所、洗脑班迫害3年以来积累的各种转化手段,由于中共的那套谎言根本没有人听信,此时的天河区洗脑班一上来就扯下所谓“春风化雨”的假面具,没有任何掩饰采用各种流氓手段。凡是坚定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就会被关入洗脑班楼下一个专门用来实施折磨的黑暗的小房间遭受折磨,罚站、不准睡觉、捆绑、不允许上厕所小便,逼得多次尿湿裤子,长时间不让换,不让睡觉。每人每天只供给一点点的食物两次。即使对白发苍苍的老人,他们也一样残忍。

1、剥夺人身自由、剥夺讲话权利

法轮功学员被分别关在二楼一个个独立的房间,楼梯由铁门锁着,由保安看守,走廊用铁栅栏焊死,24小时由夹控看管,不准走出房间,不准下楼,不准与关在隔壁的法轮功学员讲话,不准炼功,不准说法轮功好。

2、剥夺隐私权

在洗脑班没有任何隐私权,一言一行包括上厕所、洗澡、睡觉等24小时都在双重监视之下。洗脑班每个房间都有摄像头,由保安24小时轮流看着监控器。房间内有夹控人员,陪吃陪住,24小时监控,房间的厕所连门都没有,上厕所、洗澡既被无形的眼睛盯着,又被有形的眼睛盯着,没有任何个人的尊严。

3、强迫接受谎言洗脑

洗脑班有一个课室,里面有电视机,录像机。法轮功学员被迫坐在那里看对法轮功造谣诽谤的录像片,被迫接受污蔑法轮功的谎言,而不准法轮功学员揭穿谎言。

4、操控犹大在第一线施行迫害

所谓犹大,就是曾修炼过法轮功,被洗脑后站到大法的对立面,又去助纣为虐“转化”法轮功学员、参与迫害的人。在天河区洗脑班中,犹大被“610”利用冲在迫害的第一线。天河区“610”通过犹大黎华杰(原天河公安分局干警,在北京团河劳教所被洗脑),纠集了6个北方来的犹大,其中4个来自北京,他们是徐少奇、张丽芳及其丈夫任怀结(音)、田萍等人,在洗脑班中作恶。

犹大与天河区公安分局签了合同,每月领取一千多元的工资,而且每“转化”一个法轮功修炼者就会获得一笔由天河区“610”发的所谓“奖金”。据悉,徐少奇、张丽芳及其丈夫任人结(音)、田萍等人从2002年10月起,一直以中央610特派人员身份在天河洗脑班以迫害法轮功学员、酷刑转化为生。

他们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围攻,诬蔑、辱骂法轮功及其创始人,强迫学员接受他们的灌输,同时套出法轮功学员的一些情况,上报给610,还对昔日的同修大打出手,如果修炼者不接受他们邪恶的东西,就采用身体折磨,对法轮功学员实行罚站、强迫坐小凳子、捆绑等,这些折磨手段都是由犹大直接施行的。

5、精神折磨、人格侮辱

洗脑班的“犹大”以“谈话”为名,实际是强迫法轮功学员接受他们的邪悟歪理,放弃信仰,如果法轮功学员不接受他们的歪理,他们就几个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围攻、嘲笑谩骂,侮辱法轮功学员的师父,侮辱法轮功学员认为神圣的信仰,企图从精神上打垮法轮功学员。洗脑班从上到下,共同勾结,把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视为“异类”,孤立、打击、羞辱、谩骂,这种邪恶氛围给法轮功学员造成很大的精神伤害。

6、恐吓家属

洗脑班邪恶人员恶意挑拨法轮功学员与家人之间的关系,实施株连、连坐,以家人的工作、孩子的升学相要挟,恐吓家人,逼迫家人来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

7、长时间罚站

洗脑班的犹大强迫法轮功学员站在指定地点,两手向前伸直,两脚并立,不准摇晃移动,如稍有晃动,他们立即敲打腿或胳膊,法轮功学员本已手脚僵硬,这时更是手脚发麻,痛麻难忍。

8、长时间罚坐小凳子

洗脑班的犹大强迫法轮功学员坐在一个矮小的塑料凳子上,一动不能动,手脚都要按他们的要求摆放,腰要挺直,腿要放平,两手要平放在腿上,塑料的小凳又不能大力去坐,时间长了,腰酸背痛。除了吃饭,从早上7点坐到晚上10点,如果姿势稍稍改动,就会招来他们的打骂。

9、剥夺睡眠

法轮功学员如果不按照邪恶的要求放弃信仰,就经常被罚不让睡觉,过了半夜12点还不让睡觉。有时连续几天几夜不让睡觉。

10、不准上厕所大小便

洗脑班邪恶人员无视人的最基本权利和需求,强制不让法轮功学员大小便,致使法轮功学员拉在裤子上,他们还反说法轮功学员乱拉乱尿,不会做人。

11、最严酷的刑罚

洗脑班犹大几个人合力把大法修炼者的腿以盘腿姿势固定,然后用绳索把手脚捆绑起来,几小时甚至十几小时不放下。有时犹大甚至把整个身子坐到法轮功学员被捆绑着的腿上。长时间捆绑使学员被折磨得难以忍受,疼痛难忍时稍微动一下就又被拳打脚踢,抽耳光,往鼻子里灌水,有学员被折磨得昏死过去。在法轮功学员疼痛难忍,承受不住的时候,威逼:“写不写保证书?同不同意与法轮功决裂?”被迫答应了其邪恶要求,才松绑。

12、野蛮灌水灌食

对于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洗脑班就强制灌水灌食,野蛮操作,不顾受害者反对,插管强行插入他们的胃部,甚至用冰水灌鼻子,法轮功学员被折磨的惨叫声不但没让他们人性复苏,反被他们愚弄、嘲笑、取乐。

以上的邪恶手段并不是单一使用,而是多种手段混合使用、轮番使用,他们的目的就是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信仰,写所谓的“三书”(保证书、决裂书、悔过书),如果写了“三书”就进一步威逼要写“揭发材料”,步步深入……。即使内心不放弃,嘴里也要说放弃,不能说真话。如果坚持信仰,就继续非法关押,或被非法判劳教或劳改。

(五)、以关待审、刑讯逼供的黑据点

610办、公安局国保大队利用洗脑班无限期、无理由、无程序就可以肆意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特点,绕开了中共既定的法律程序,不择手段、不受制约(如采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甚至炮制伪证,当一切迫害“证据”都准备好了,这才把法轮功学员从洗脑班中提出来,走所谓(刑事)法律程序,对炼功人进行诬判,或判刑不成就直接送劳教。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针对公安人员明令禁止的行为,如“体罚、虐待”,“授意、唆使、强迫他人实施刑讯逼供”等手段,在天河洗脑班都使用了。例如,法轮功学员李琼、陈春莉分别于2004年2月21日和2004年5月11日被恶警徐青松、吕海、邹殷澜(女)、谈某(女,天河区公安分局政治教导员)等绑架到天河区洗脑班,在绑架中李琼的手腕竟被警察扭断。洗脑班里警察实施刑讯逼供,施以罚站、不准睡觉数昼夜、捆绑双盘、殴打、冰水灌鼻子等酷刑,她们后来被分别非法判刑4年及3年。

又如一个法轮功学员于2004年5月被天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恶警对其出租屋抄家并拍照,后将其劫持到天河洗脑班。警察用酷刑对他刑讯逼供,他承受不了,被迫在照片上签字。这些照片后来被作为非法起诉的证据之一。在法院庭审时,该法轮功学员指出他遭受了刑讯逼供,所得“证据”不能作为起诉的证据,但法官以“没证据”为由拒绝他的申诉。而且,他在洗脑班被关押了半个多月,被转到看守所的当天下午,警察才要其在《传唤书》上签字,企图制造没有超出法定传唤时间(24小时)的假相,以掩盖在洗脑班非法关押的罪行。

二、部份遭严重迫害案例

(一)广州一法轮功学员自诉在天河洗脑班遭折磨的经历

在天河洗脑班,二楼全部是关押法轮功学员,一楼东边是几个犹大住的房间。在一楼最东边有一个房间,是折磨法轮功学员的黑屋。犹大田萍、张丽芳,任怀结,徐少奇等人以谈话为名把我叫到黑屋里,强迫我接受他们的邪悟,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我不接受,任怀结就强迫我罚站,两手向前伸直,两脚并立,一动不能动。我稍微动一下,任怀结就使劲揪我的耳朵,我感到耳朵像被扯掉似的,疼痛难忍。在我站到双脚双臂都麻木时,任怀结又用力打我的小腿骨和手臂最疼痛的部位。由于长时间站立,我浑身冒汗,站立不稳,要虚脱晕倒,他们才手忙脚乱,不敢坚持下去。

第二天,犹大又把我叫到黑屋,在确认我仍不放弃信仰,不写“三书” 时,张丽芳、田萍几人强行把我的腿按双盘盘上,徐少奇就拿来捆绑的绳子把我的腿捆上固定不能动弹,同时他们在一旁喋喋不休地辱骂,嘲笑。一个小时过去了,我疼痛难忍,却动弹不得。再过一段时间,我几乎没有了知觉,腿完全麻木,感不到疼痛了。这时他们知道我不疼了,就把我的腿突然散开放下,本已凝固的血液突然放开,又痛又麻,死去活来。在腿渐渐恢复知觉时,他们又把我绑上,实施新一轮的折磨。在我感到疼痛难忍时,他们问我是不是自己主动要写三书,自己是不是错了,我屈辱地屈服了。

我被送回关押的房间,被要求进一步写“揭批”,要自己去批判自己神圣的信仰,神圣的师父,我感觉心在流血,生不如死。一天下来,我一个字也写不出。晚上,任怀结又罚我坐小凳子,不让睡觉,要我反思,还扬言不行就再来一次捆绑。

同时被关押在天河洗脑班的还有法轮功学员邹玉韵,她一直非常坚定,先后被关押过广州市几乎所有的洗脑班。她一直坚决拒绝“转化”,吃了很多苦,承受了很多。有时几天几夜不让她睡觉,把她放在一楼最东边的黑屋里,犹大田萍、张丽芳,任怀结,徐少奇白天轮流睡觉,晚上就轮番的熬她,折磨她,不让她睡觉,有时故意在天快亮时,让她闭会眼,当人精神放松要睡着时,又故意弄醒,不让再睡。有一次,他们还不让邹玉韵上厕所,不转化就不让上厕所,致使她拉在裤子上,反说她一个大姑娘家,不知羞耻。就是这样邹玉韵仍然坚持不转化。有一次,犹大田萍、张丽芳,任怀结,徐少奇等人把我们几个被迫写了“三书”但心里仍坚信大法的修炼人全都叫到一楼的黑屋,原来邹玉韵已被捆绑在那里,犹大徐晓奇声称要让我们看看坚修大法的人的丑态,其实是要故意给我们颜色看。邹玉韵双腿被盘起来,用绳子捆绑住,一动不能动。我们不知道她被捆绑了多长时间了,只见邹玉韵脸色发白,两腿黑紫,浑身颤抖,两眼紧闭。犹大任怀结在旁边嘲笑:“你不是法轮功学员吗?你就这形象啊?”犹大徐晓奇拿着录像机叫嚣:“我要把你的形象录下来,放到互联网上,让全世界的人看看修大法的就是这德行。”当邹玉韵东倒西歪难以支撑时,犹大任怀结又使劲打她耳光,说是要她清醒。我们几个眼睁睁地看着邹玉韵,却又不能制止这种酷刑,心痛如割。但邹玉韵始终没有屈服,没有放弃信仰。后来再看到她时,她的皮肤细白,嘴唇红润,非常年轻漂亮。那些犹大无计可施,只在她旁边喋喋不休。她始终微笑着,一言不发,显得那样端庄神圣,坐在她边上的犹大简直如小丑一般。

(二)邹玉韵控诉在天河洗脑班所遭受的折磨

2002年8月21日由黄埔洗脑班转送至白云洗脑班,约四个月。在2002年12月13日转送至天河洗脑班,在天河洗脑班受到的虐待有以下几个方面:

1、禁闭或关押;
2、剥夺睡眠、严刑拷打中不分昼夜都不许睡觉,连续十多天不让睡觉,其中偶尔允许打个盹;
3、不许洗澡、不许上厕所;
4、殴打;强行灌食;
5、罚站;
6、用冷水喷;
7、用牙签扎手指、脚趾;
8、用布条把我双腿折叠起来按双盘绑紧,双手用布条反绑背后,长时间不松绑。
9、用重手法摁穴位;在身上乱掐。(【明慧网2004年9月30日】广州黄埔和白云等洗脑班对我的残酷虐待)

(三)广东省环境保护学校教师被迫害致双目接近失明

黄丽玲,女,现年35岁,1996年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学校读书时开始修炼法轮功,1997年毕业留校在教务科工作。黄丽玲和家人多年来屡遭迫害,她被迫流离在外。以下是她被天河区洗脑班劫持凌虐的部份事实。

2004年4月18日,天河区610徐青松、吕海,伙同广东省610、恩平市610、员村派出所等超过10人,在当晚接近12点时,胁迫校方陪同,关掉照明电源后,闯入黄丽玲位于校园内的家进行抄家和绑架。

黄丽玲被劫持关押在天河区洗脑班,先是人格羞辱,脱衣服搜身,因不配合,就被抬到门窗紧闭小房间关押,强日光灯不分昼夜照射,剥夺睡眠剥夺上厕所通宵罚站罚盘腿。由北京来的四个打手(徐少奇、田萍、张丽芳及其丈夫任怀结)具体实施打骂加折磨至她两次昏迷倒地,手脚青肿,无法行走和用餐。原本高度近视和视网膜脱离的双眼病情恶化,接近失明。邪恶之徒根本不理会黄丽玲的症状,继续秘密关押并随时轮番审讯和恐吓。学校校长吕小明和主任杨德威到洗脑班探视时,黄丽玲正被打骂侮辱和剥夺睡眠日夜罚站,探视遭拒绝。

黄丽玲在洗脑班关押40多天转到天河区看守所刑事拘留时,双眼视力弱到不能独立行走,看守所以“取保候审”拒收。

黄丽玲把在天河区洗脑班被打骂折磨刑讯逼供等恐怖经历书写成文字材料交到单位,希望学校师生共同匡扶正义,抵制迫害。然而等待她的是再次被关押和洗脑迫害。2005年过年前,学校610小组陈先铸伙同天河区综治办头目(洗脑班所谓的“校长”)陈长毅、居委会等8人再次到她家,强行把她绑架到广州市法制学校非法关押、强制洗脑迫害三个多月。同时学校交付给洗脑班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迫害费用。(明慧网2009年9月20日《广州一家六人遭迫害,两大学生被监禁——黄丽玲和家人的遭遇》

三、乌云遮不住天

(一)、澳洲公民的未婚妻被营救至海外 起诉中共高官

谢焱是十几岁开始修炼法轮功。2000年10月,她被非法劳教2年,关押于广州市槎头劳教所,受尽了折磨,直到2003年的1月才释放。2004年2月23日夜里10时半,广州天河公安分局将谢焱骗至楼下,再次对她强行绑架至天河区洗脑班。谢焱在邪恶的环境下妥协并出卖了同修,被放出后表示不再炼功了。

谢焱在澳洲悉尼的男朋友,澳洲公民Phillip Law经多方打听得知她的下落,随即与海外法轮功学员一同展开了营救行动,并在海外曝光洗脑班校长曾文昌、五山街派出所综治办谢某、洗脑班犹大张丽芳、任怀结(音)等人的恶行。海外电话不断打进天河区洗脑班,洗脑班恶人很紧张,不得不承认抓人,并心虚地互相推脱责任,慑于国际社会的压力,2004年4月23日将谢炎释放。同年7月,在海外法轮功学员的呼吁营救下,在澳洲议员、澳洲政府的帮助下,谢焱飞抵澳洲与未婚夫团聚。

2005年11月7日,谢焱上禀澳洲纽省高等法院,控告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张德江犯“酷刑罪”。2006年12月,时任广东省政协主席、原广东省政法委书记、广东省公安厅厅长陈绍基出访澳洲期间,谢焱与另一位法轮功修炼者在澳洲以非法关押和酷刑罪对其提出起诉,控告陈在任内利用职权使得无数的广东法轮功修炼者处在严重迫害之中,陈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谢焱等还向联邦警察署举报了时任浙江省纪委书记、原分管政法工作的广东省委副书记、在广东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王华元。

陈绍基、王华元这些卖力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本身就是腐败的贪官。陈绍基后因巨额受贿罪、包养情妇等,于2010年7月23日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王华元亦因本人及亲属收受巨额钱款,多次到境外赌博、生活腐化、嫖娼等“东窗事发”而锒铛入狱。

(二)、法轮功学员大胆揭露邪恶 洗脑班心虚放人

其实,只要法轮功学员没有怕心,对洗脑班非法、邪恶的要求不予配合并且抵制,在黑窝里不是没完没了地承受迫害,相反,法轮功学员在证实法轮大法好、讲真相救度众生、反迫害,最后使洗脑班自知自己违法与邪恶,做贼心虚,最后无条件放人。有一个法轮功学员在2003年9月劳教解教后,因不“转化”,被直接转到天河洗脑班,她在洗脑班大胆揭露里面的邪恶,抵制迫害,令恶人非常心虚,3个月后把她无条件释放,下面是她的自述:

天河洗脑班表面上很平静,可是背地里尽使用各种很阴毒的手法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八日至十二月二十四日,大约三个月时间,我在天河洗脑班被非法关押。

我接触的陪护(看管法轮功学员的临时工),我都给她们讲真相。她们多数内心都明白,也同情法轮功学员。可中共就千方百计的拉她们下水,想毁了她们。为了制止邪恶的阴谋,当她们被操控着要干坏事的时候,我就提前知道了,或她们正在做,我就故意大声说:“我看到了你手上的东西”或对她们笑起来,她们不好意思做下去。

我找所谓的副校长陈长毅、六一零主任刘某反映情况,将我看到的,知道的一一详详细细地描述给他们听,他们听得心惊肉跳,脸色红得象猪肝,眼睛不敢看我,如坐针毡那么不自在。我问他们:“这些就是你们的文明表现?”他们无言以对。

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将邪恶曝光。我希望他们开个会。他们过几天就开会让我来专讲。所有的学员、陪护、女保安、北京来的四个犹大和广州的犹大,全部参加。我将我入班以来所见所闻,亲身经历,参与了迫害我的人,时间,地点,手段,伤害状态,当场对质,个个想抵赖,却理亏,软弱无力,不堪一击。被所谓“转化”了的人知道后,都站在我这边质问他们。他们一看就紧张了,那些法轮功学员也要清醒过来了,恶人妄图对她们施压,已经晚了,人心已收不回来了。

北京来的犹大张丽芳、李小兵的丈夫徐少奇恼羞成怒,跑到我房间来露出亡命之徒的凶残相,扬言要和我拼命。他们最后灰溜溜地退回去了。

恶人的恶报也接连不断:负责公安的队长,天天量血压,越量越高,心脏出了毛病;北京来的犹大张丽芳的丈夫任怀结(音),一条腿伤了,走路一拐一拐的。

邪恶的暴行在不断的被揭开,我告诉陪护,他们在我之前对待大批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和所造成的伤害状态。她去反映给所谓的“校长”。他们很恐慌,他们背地里做的没人知道,我都知道了,怕我呆下去把它们所做的一切全给曝光了,只好把我送回家。(【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在看守所、劳教所、洗脑班抵制迫害)

四、“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调查线索:天河洗脑班的可疑体检

自从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并焚尸灭迹”这一灭绝人性的恶行被曝光之后,法轮大法学会和明慧网于2006年4月4日发起成立“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并广泛向社会收集调查线索。以下是一广州法轮功学员提供的遭天河洗脑班劫持期间可疑体检情况(其在2000年被天河区看守所劫持期间也有类似情况),以资调查。

2003年9月18日,广州天河“610”将我从劳教所绑架到广州天河洗脑班。10月中旬我绝食抵制他们对我的迫害。几天后,洗脑班副校长陈长毅等一批恶人,借口“关心”我的伤脚(在劳教所时受酷刑迫害留下的),强行拉我到广州天河中医院体检。照X光时,眼睛要向上下左右看、向前看,身体要前后左右转身、身体上下全照到,最后才照脚伤部位。接下来,做心电图、脑电图,做B超,手摸肝部、听肺音、量血压。这些多余的检查跟脚伤没什么关系,但当时我没在意。

回到天河洗脑班后,恶人似乎对我的身体状况很清楚。他们每天24小时躲在我的住处周围,还有仪器观察记录身体变化情况,每天他们都要到我住的对面的房间去,分析那些记录,商量下一步的迫害手段。一个多月,他们发现,我身体状况越来越好。他们却相反,一姓郑的恶警负责人每天血压越量越高,心脏越受不了;一个医生自己中毒了;北京中央610特派来的犹大任人杰(音)最后一条腿走路一瘸一瘸的,恶报连连……

从我的亲身遭遇,我肯定广州天河看守所、洗脑班等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邪恶场所早就涉嫌对法轮功学员活体器官摘取的罪恶。希望真相调查委员会彻查并予以追究清算。(【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一日】广州天河看守所、洗脑班2000年对我的可疑体检)

五、恶人榜

天河区“610”主任: 刘玉华
天河区“610”科长: 曾文昌
天河区“610”副科长:陈长毅(天河区法制洗脑班校长)
天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徐青松、吕海
犹大:(广州)黎华杰;(北京)张丽芳、田萍、徐少奇、任怀结(音)、张海林、张海滨兄弟

六、结语

概言之,非法关押、肉体与精神折磨摧残、灌输谎言就是这所“天河区法制教育学校”的“教育”手段,强迫人背叛“真、善、忍”就是它的“教育”目的。中共打着“法制”的旗号践踏法律以及人类的道德与人性,洗脑班与“法西斯集中营”无异。

天河区洗脑班的罪恶是全国各地无数洗脑班的一个缩影。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中共说什么“当前是人权状况最好时期”、“依法治国”等等,都是欺骗人民的谎言。

中共既然敢于无耻的对人民施暴,那么就不要害怕民众把它揭露出来,曝光于世。揭露中共对广大的中国人民、对法轮功修炼者所犯下的罪恶,并不是谁要与它作对,而是这些罪恶本身就是中共自己做的,是它所做的定了它自己的罪,是它把自己永远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终有一天,它必将接受历史的审判,这里当然也包括了参与天河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而始终不知悔改的人。这么多年来,法轮功学员怀着大善大忍的胸怀承受不公与屈辱的同时,也一而再、再而三的向迫害者讲述“法轮大法好、中共迫害法轮功是邪恶的”真相,给了他们很多时间与机会了解法轮功。在这种博大的慈悲下,如果迫害者仍然一意孤行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如果仍不停止迫害,那么天理亦是威严与公义的,迫害者所犯下的所有罪恶都必定要全部清算并偿还!

附录:遭天河区洗脑班迫害的部份法轮功修炼者名单

1、陈雪卿(女,现年65岁,2001年1月3日被第一批劫入,因不“转化”,4月2日被转到市洗脑班,7月23日又被转到黄埔区洗脑班,11月第九届全运会过后第二天无条件释放)

2、李建中(男,广东省公路勘察设计院工程师,2001年1月3日在单位上班时被劫入,绝食7天抵制迫害,后被拉到医院强行输液。由于不配合洗脑, 4月2日被送到市洗脑班, 7月23日又把他转到黄埔区洗脑班)

3、黎乃梅(女,广州市歌舞团演员)

4、张琳(女,广州某银行职工,2002年9月被劫入,遭长期非法关押)

5、邹玉韵(女,2002年12月13日从黄埔洗脑班劫入,遭长期非法关押,酷刑折磨)

6、韩祎哲(女,华南师范大学教师,2003年2月从广州槎头劳教所劫入,遭长期非法关押,酷刑折磨)

7、李洁强(男,40多岁,2003年3月被劫入,遭长期非法关押,酷刑折磨)

8、刘银至(女,30多岁,华南植物园职工,2001年1月及2003年4月两次被劫入)

9、张洁莲(女,50多岁,已退休,2003年4月被劫入)

10、李晓茹(女,20多岁,犹大黎华杰的妻子,2003年3月在天河看守所被强迫写“三书“后,又被转入洗脑班进一步灌输邪悟。)

11、李惠杭(男, 50多岁,工作单位电子信息产业部第五研究所,2003年5月劫入)

12、林作英(天河区法轮功学员,2003年2月21日在海珠区发放真相材料时被绑架,拘留迫害半个月后被劫持到天河区洗脑班加重迫害)

13、谢燕梅(广州市中山大学附属三院职工,2003年8月19日下班途中被劫入)

14、罗江英(女,广州市中山大学附属三院职工,2003年被单位和天河区石牌派出所不法人员劫入,被迫害达一年之久,2008年奥运前夕,再次失踪。)

15、徐菊华(女,原广州市电子中专学校的英语教师,非法劳教三年到期后被劫入天河洗脑班,怀疑曾经受到阴谋的神经性药物的侵害,和射线的秘密照射的侵害;2007年又遭绑架、非法判刑)

16、张顺英(女,广州邮电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职工,2004年3月被劫入,后被非法判刑8年)

17、邱腾昆(2004年3月10日上午被劫入,是年6月被释放。之前被天河区看守所非法关押近两年)

18、陈春莉(女,2004年5月11日被劫持到天河洗脑班,并于是年6月底被劫持到天河区看守所,2005年初被非法判刑3年。)

19、李琼 (女,2004年2月21日晚被劫入,后被非法判刑4年,之前曾被非法劳教2年)

20、谢焱 (女,2004年2月23日被劫入,经其未婚夫在国际社会奔走呼吁,2004年4月23日释放,是年7月被营救到澳洲)

21、黄丽玲(女,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学校工作,2004年4月中旬至6月被劫持)

22、陈华 (女,2004年4月23日傍晚从其经营的食店被劫入天河洗脑班,后被劫持到看守所、广州槎头劳教所迫害)

23、苑明 (女,原广州市业余大学外语系英语老师,2004年12月15日早上被绑架,先后劫持在广州市洗脑班和天河区洗脑班)

24、司兵 (女,原广东省农垦燕岭医院医生,非法劳教期满后被劫持到市洗脑班5个月,之后又劫持到天河区洗脑班继续迫害;2005年7月再遭绑架)

25、慧芳(女,广州市五山电子五所退休职工,约于2004年5月前被劫持到越秀区看守所数月,后被劫持到天河区洗脑班)

26、 李勇军(2004年4月与其妻子戴艳红一同被劫持进天河区洗脑班,绝食抗议遭残酷迫害,后被非法判刑8年,并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四会监狱)

27、戴艳红(女,2004年4月与其丈夫李勇军一同被劫持进天河区洗脑班,遭受酷刑,被强迫弯腰180度,头贴紧膝盖长时间站立。后被劫持到天河区看守所,因长期呕吐无法进食,每天都要输液,正念闯出)

28、武桂霞

29、吴燕娜,原广东省揭东县梅岗中学英语教师,2004年4月18日被劫持,被非法关押在天河区洗脑班。吴燕娜2004年12月被非法判刑8年,2005年3月10日送往广州女子监狱。

当日前一篇文章: 何秀香劳教期满 又被劫持到青岛洗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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