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江西省星子县公安局相关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罪业深重,多人先后遭恶报,有的甚至给家人也带来深重的痛苦,特别是县公安局长汪秋平遭雷击的事,在当地老百姓中议论纷纷。 现任星子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汪秋平,在对沈清秀等几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以及对法轮功学员吴伟平非法劳教的迫害中,起着关键作用。曾有法轮功学员对其劝善,不要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善待法轮功学员有福报,迫害法轮功学员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灾难。受中共无神论毒害很重的汪秋平,不相信善恶有报。 然而,善恶有报的天理,并不因为汪秋平不相信就不存在。2010年7月20日,在苏家档乡寺下湖的防洪现场,汪秋平遭雷击,伤势严重送医院急救。老人说“雷不会打错人”。不知这个天雷是否把汪秋平打清醒,不知他是否在反思为什么那么多部门那么多人在现场,而天雷却只打他们公安政法的人。 2008年7月,沈清秀等五位法轮功学员在星子县苏家档乡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之后星子县公安局借此大做文章,绑架了五位法轮功学员和一位家属,并伙同星子县检察院、法院对九位法轮功学员和一位家属非法判刑、劳教或劳教监外执行。 曾任星子县苏家档乡派出所所长李茂,男,四十多岁,因为追随中共邪党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受到中共赏识,调到星子县看守所任所长,好景不长,他的罪业祸及家人,2008年底,他十几岁的女儿得重病赴上海医治,2009年9月到10月份,他因接受犯人请客吃饭被人举报,被撤销一切职务。在2008年7月沈清秀等五位法轮功学员在苏家档乡发真相资料时,李茂作为所长首当其冲开车追赶法轮功学员,并指挥其他警察围堵,绑架了五位法轮功学员,导致之后九位法轮功学员和一位家属被非法判刑、劳教或劳教监外执行,使十来个家庭陷入痛苦。 李松,原星子县政法委副书记,在对沈清秀等法轮功学员非法审判时,一意孤行指使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沈清秀、沈火秀各三年徒刑、陶荷英二年、许林香一年。曾有法轮功学员劝其不要迫害好人,他不听。2009年7月因超生第二胎,被人举报到纪委,被开除工作。 希望有良知的人都能反思,“善恶有报是天理”,中共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必遭天谴!天灭中共是天意,希望还在受中共邪党蒙蔽、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能从这些恶报中得到启发,认清真相、停止行恶、将功补过、用自己的善心为自己及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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