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六月三日】(明慧通讯员山东报道)程碧,女,四十五岁,山东德州市人,一九九六年九月份学炼法轮大法。炼功前,三十来岁的程碧浑身都是病,每天都吃药。炼功后,程碧按照师父讲的“真善忍”法理学做好人,身心受益,道德升华,她亲身体会了法轮大法的神奇和威力。 可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团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程碧苦思不得其解,一个想用“真、善、忍”法理学做好人的人,有什么错?从那天起,程碧和无数的法轮功学员一样,只为了一句真话,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却遭受了不同形式的残酷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程碧和炼功点上的几个同修一起去北京向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相;当晚她们被北京警察用公交车强行绑架至北京丰台区体育场里,没有饭吃,没有水喝,夜晚不能休息。七月二十一日,她们被地方公安强行绑架回德州,非法关押在德州市棉麻公司宾馆一周,失去人身自由和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强制参加所谓的“转化学习班”,强行洗脑,高压威逼写所谓的“三书”。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份,德州市湖滨北路派出所两个不知名的警察,突然闯到程碧的家进行骚扰,问她“还炼不炼法轮功了”,程碧回答说“炼!”只为这一句真话,十二月二十五日,德州市国保大队头目张希坤带人要绑架她到看守所。当时单位领导不同意,说她丈夫不在家,你们不能把她带走。 二十六日凌晨二点,程碧的丈夫从外地赶回家;上午,湖滨北路派出所几名警察,就强行将她绑架到德州市看守所。程碧的丈夫、孩子和远道来的父母为了她能回家,找到当地国保大队头目张希坤要人,后被两次勒索四千元钱。不但没放人,在看守所迫害她半个月,又将她绑架至设在德州市国泰宾馆的“洗脑班”,对她又迫害了半个月。 当时这里被非法关押了许多法轮功学员,她们无人身自由,互相之间不许说话,强迫看诽谤大法的“天安门自焚”伪案等录像片,被强行洗脑,并对她们的家人和单位进行恐吓,威逼写所谓的“三书”。 二零零七年九月上旬,德州市湖滨北路派出所片警李国治带领几名警察,几次闯入程碧工作的地点和家里,向她索要像片和笔迹,说是上面的要求,她向他们讲大法的真相,并拒绝他们的非法要求。九月十四日上午,德州市国保大队头目张希坤带了五、六个人非法闯入她工作的地点,抢走了她的手机、钥匙和办公桌内的大法书籍和日记,接着又非法到她家抄家,抢走了她的电脑、新唐人电视接收器、移动硬盘一个、MP3一个和数本大法书籍等,后将她绑架至湖滨北路派出所。下午,德州市又一名国保大队恶警刘大伟威逼程碧放弃信仰法轮功,被她拒绝后,接着将她强行绑架至德州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警察对程碧打骂、关禁闭、罚站吊铐;程碧拒绝搜身和填写登记表、照相、按手印、穿号服、强制手工劳动,拒绝“六一零” 恶警两次提审,并要求立即放人。 九月二十九日上午,国保大队恶警刘大伟带领几名警察,把程碧强行绑架到一辆警车上,非法送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在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程碧被强迫照相、强迫在劳教所医院和旁边的武警医院透视、抽血后,直接把她绑架到一大队进行迫害。在那里,程碧看到一大队大队长恶警孙娟手里拿着一张有她名字的“劳教通知书”,之前程碧从没见过这张“劳教通知书”,也没有在上面签过字。 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一大队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有孙娟、杨晓琳、孙群丽、耿狄梅、刘建会、梁巧玲、张洪芬、肖英、史咏梅、李玉、李敏、李昵等人。 这些恶警为了达到让程碧放弃对法轮功信仰的目的,前三个月曾对她进行了隔离、封闭关押、挨冻、限制大小便、晚睡早起、不让洗刷、不让见亲人、长时间罚坐塑料板凳至臀部肌肉肿烂、强制洗脑等残酷迫害。接着逼迫她下车间劳动,几乎每天都干十二个小时以上的活,还经常强制早晚在宿舍干糊纸盒、贴标签等手工活。因高强度的奴役劳动,导致她每半个月来一次例假,每次持续半个月,而且流量很多,经常流到裤子里,有时晚上疼的睡不着觉,在床上打滚,有时在厕所呕吐,即使这样也不让休息。一次程碧痛晕在车间里,仅让休息两个小时,就又逼迫回车间劳动。 在那里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每天从起床、上厕所、洗刷、排队、走路、吃饭、喝水、干活、睡觉均不许说话,二十四小时被社会上的劳教人员监视,她们随时向恶警汇报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吃饭限制半个小时、洗刷五至七分钟、洗澡和洗衣服一共十至十五分钟,喝水限制次数,上厕所限制时间,经常大便没有解完就被赶出厕所,夜晚经常听到被酷刑折磨的法轮功学员房间里传出来撕心裂肺的声音。 在劳教所,程碧被非法迫害了一年零六个多月,二零零九年四月五日她回到了家。 回想中共恶党对法轮功学员长达十一年的迫害,给程碧的精神和肉体造成了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痛苦和折磨;给她的家庭和亲人也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她的丈夫在这场迫害中被迫和她离异;给她的家庭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八万多元,其中包括几次她被迫害期间,单位扣发她的工资和奖金及单位应支付给职工的各种保险费用近七万,被恶警勒索和她被迫害期间的生活费用及家人去看望她的费用一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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