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八日】(明慧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集安市花甸镇派出所二零一零年三月七日绑架了田桂英、田桂新与战庆荣三位老太太,每人勒索一千元后放回。之后恶警不断骚扰三人,战庆荣被迫流离失所。五月六日凌晨,花甸镇派出所王玉峰、刘志喜等雇用面包车再次将田桂英、田桂新绑架,直接送到长春某戒毒所(勒索钱款退回);随后 将战庆荣的女儿劫持数日,以她和弟弟的工作与安全相威胁,逼迫说出战庆荣的暂住地在山东。六月二日战庆荣在山东被绑架。 田桂英(女、57岁)与田桂新(女、55岁)都是财源镇人;战庆荣(女、60岁)是花甸镇横路村人。田桂新因长年身体多病,丈夫嫌弃她,就离开她们娘三另找她人,当时的小女儿才9岁。田桂新就这样在病魔和苦难中挣扎了六个多春秋。她在病魔中很难支撑下去,后来一个好心人照顾她,但病情仍无好转,几次命在旦夕。在1999年春天喜得法轮大法,才把她从地狱里捞出来,至今全身无病,十多年没吃过一片药。 田桂英自从结婚就是多病,除了头发全身没有几处是健康的,最严重的是心脏病,一发病就休克,是法轮大法给了她第二次生命。占庆荣以前也是多病,严重的肺结核病,经常咳血,还有很多病,通过学炼法轮功不治痊愈。 三位老人通过修炼法轮功受益匪浅,于是想把自己的亲身实例告诉当地的父老乡亲,常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得福报。二零一零年三月七日田桂英、田桂新、战庆荣在报马村讲真相,被花甸镇派出所刘志喜、张旭等三人绑架。当时三位老人给他们讲真相,并告诉他们善待大法有福报,迫害大法招恶报。刘志喜说:双岔李宝军是我抓的,花甸刘俊霞也是我抓的,怎么没有报应呢?我今天把你们抬也抬上车。 不法警察又打电话叫来了财源镇长李焕刚、治保王忠宝等多人,把老人们劫持到花甸派出所并分别审问。有个叫崔桂翔的警察口中不干不净的骂人,威胁说:你要不老实交待,就把你们送走。就这样,他们做了笔录,逼着学员按手印,同时逼迫三位学员每人拿一千元现金。 这三位学员家生活都非常贫困,占庆荣是一位古稀老人,儿女都不在身边,无经济来源。田桂新丈夫年近70,靠一个不景气的小卖店为生,还有外债。田桂英家老两口靠种几亩地为生,没有其它收入,被警察勒索的这笔钱还都是欠亲朋家的。 回家后相隔两天,警察又上门骚扰,于3月31日晚7点半,警察王玉峰、高飞等来到大法学员田桂英家,把其叫到派出所,其丈夫不放心,一同去的派出所,从新做了笔录,回家已十点多,其丈夫被精神折磨的一夜没睡。 4月2日,警察张旭又来田桂英家骚扰让签字,其丈夫出远门不在家,就这样一次次骚扰,不让安宁。扰的四邻也不得安宁,邻居们都说:坏人他们不管,专找好人出气,想在法轮功身上捞政治资本,升官、发财。田桂英丈夫回来后,因拿出这么多钱还不让安宁,要跟田桂英离婚。田桂英对他说:咱家如果我不学大法,我早就死了,哪有今天,现在没有病,一身轻,能干活,都是大法给的,你还善恶不分,这不都是中共邪党迫害你的吗? 此外,这些不法警察3月7日未经许可就闯入法轮功学员家进行抄家,强行拿走大量大法书,还穿着鞋在炕上走来走去。几天后又拿着一张不是事实的单据让法轮功学员签字。3月7日到4月14日,相隔37天,又来家拿搜查证让签字,因法轮功学员不在家,就骗其丈夫签,当日时间是3月14日,非让签3月7日。 修炼法轮大法是无罪的,《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所以告诉别人真、善、忍是合法的,警察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的。 真诚奉劝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弃恶从善,摆放好自己的位子,让家人都得平安,有个美好的未来。 花甸派出所电话:0434-632393 花甸所长:刘志喜 电话:13944537676 花甸指导员:王玉峰 电话:13844532080 四平梨树县石岭监狱 狱警:周继佳 电话:13294345678 办公室电话:0434-5468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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