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九日】修炼法轮功的一开始,不失不得的表面意思应该知道了,所以每次遇到心里不平衡的事,都能想一下师父的法。即使心里过不去,表面也敷衍着。几年下来,由于人得失的观念迟迟不去,导致屡屡过关。 三年前,邻居侵占了自家土地。多少人调和无效,永久的利益失去了,当时心中那个苦啊,简直不象一个修炼的人。对于修炼人,可能这一关过不去,下一关就上来,连续过了三次这样的大关,都过的不好。痛苦在心中积郁着,无法释怀。经常冒出死的想法,今年更甚。 知道不正确,于是反复学师父讲法:“修炼中无论你们遇到好事与不好的事,都是好事”(《芝加哥法会》);“得就得失,你不失,要强制你失。”“而我们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除非修炼。”(《转法轮》)心中一下子豁然开朗:我是有师父管的,失去的是我上世欠下的,如果他用不正当手段拿走,又给了德。失去后,如果心坦然不动,是心性的提高,不该失去的别人用什么方法都拿不走。明白了,放下了,心坦然了。 在最近一次付装修费时,我只是简单看了一下账单,就爽快的付了钱。对方却退给我五十元说:很好打交道,少要五十吧,下次有活再找我。第二天,无意中又看见账单,原来有一项活重复算了,正好五十元。 未放下这心之前,每次买卖东西,我都仔细算来算去,不敢多要,怕失德;不愿少要,怕失去表面利益。这个心放下之后,一切变的那么顺理成章,我的空间场也清亮了许多。 师父讲的话就是法,信师信法,不用人的观念,用自己先天纯真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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