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六月十日】(明慧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四日,我们来到阿什河乡,采访一位恶性脑瘤患者,他手术后落下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并被医生判了死刑,通过修炼法轮功而绝处逢生。 他的名字叫土生(化名),原是红星乡的人,一家五口生活在一起:母亲、妻子、两个活泼可爱的女儿。生活虽然不那么富裕,但一家老少和和睦睦,对生活充满向往。 二零零七年六月,农闲时节,农民们都纷纷到外地去打工。土生也和舅舅一起到外地去打工。不料干活期间突然头痛,到阿城医院检查,确诊为恶性脑瘤。当时不太相信,又到哈医大重新复查,结果和阿城医院检查的一样。 医生给土生进行了七个小时的手术,手术后跟土生的母亲说:“恢复好了就是植物人,恢复不好也就是三五个月的事儿了。”大夫放弃给土生治疗。土生在哈医大住院十二天,又转入阿城医院住十多天,不见好转只好出院了。 为了给土生治病,亲人花掉家里所有的积蓄,又卖掉房子,一家五口人没有地方住。只好投奔到阿什河乡的土生三姨家。 由于手术后落下严重后遗症,土生的口鼻眼歪斜,不能讲话,眼睛斜的看不到东西,喝一小勺水都呛,整个身体的左侧和头不停摇晃,生活根本无法自理。三姨对土生说:“只有法轮功能救你。你炼不炼?”土生点点头:“炼!” 土生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村里的法轮功学员上门给他读《转法轮》,把他扶起靠墙坐着炼静功。开始土生坐十多分钟腿就痛得不行,他咬牙挺着,用手搬着腿。坐了三十多分钟时,就感觉脚脖子上脱掉像脚镣子一样的东西,脖子上感觉摘掉象拴狗脖子皮套一样,全身立刻轻松了。炼功十多天,他就能下地靠着炕沿儿炼动功了,然后天天跟同修集体学法,集体炼功。不到一年扶墙能走了,说话也清楚了,口鼻眼正常了许多,身体也不摇晃了。还能干些热饭、洗衣服、擦地等家务活了。 被医生判了死刑的土生,通过修炼法轮功,获得了新生命。土生的母亲高兴的见人就讲:“是法轮功救了我儿子!”这件事轰动了十里八村,人们都在传颂:法轮功太好了!太神奇了! 土生十一岁的大女儿,拿起笔在本上给我们写下:“希望所有的有缘人也都学大法!大法可以救度一切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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