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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选登】法轮大法教我做好人
文/雨田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四日】(明慧网世界法轮大法日征稿选登)《转法轮》中写道:“真、善、忍这种特性是衡量宇宙中好与坏的标准。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就是用他来衡量的。”“不管人类的道德标准怎么变化,可是这个宇宙的特性却不会变,他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那么作为一个修炼人就得按照宇宙这个特性去要求自己,不能按照常人的标准去要求自己。你要返本归真,你要想修炼上来,你就得按照这个标准去做。”

我想做一个好人,就把师父讲的这段法记在心中。在家里、在工作单位、在社会环境中尽量严格要求自己,与“法”对照,看看自己是不是在从本质上逐渐改变,由为私为我向无私无我、先他后我变。“如果你们人人都能从内心认识到法,那才是威力无边的法的体现——强大的佛法在人间的再现!”(《精進要旨》〈警言〉)

我是一名教师。我除了做好自己的教学工作,还主动承担起办公室的清扫工作。办公室里有十多个人。每天日常的卫生清扫如擦玻璃、打水、扫地、倒垃圾等等都是我一个人干。其他老师用完东西、吃完零食扔得桌上桌下哪都是,有时我刚收拾完又被她们弄得一片狼藉。有时心里就想:现在的常人怎么这样,一点儿道德都不讲。想着想着心里就有点儿不平衡。但转念一想,大法弟子应该是不计较个人得失的。我用大法来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做一个超越常人的修炼者。我每到一个新的工作单位,都用自己的行动去改变环境,影响他人。勤勤恳恳的工作,默默无闻的付出,数年如一日。同事们对我的人格评价最好,我的表现也为讲真相、救众生建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我对学生一视同仁,尽心尽力的教书育人,让学生们能够感到我是一个认真负责的好老师。工作本身不是修炼,在本职工作环境中能够修炼。

当前社会上流行家长给老师送礼的风气。我也遇到过很多家长送给我礼品、礼金等事,但每回都被我婉言拒绝。有的直接讲真相告诉她,我是大法弟子,与常人不一样。我不收礼,对你家孩子还是一样照顾,不用担心的。

我的清廉也赢得了学生家长们的好评。有个学生旅游回来,从旅游胜地给我买了一串玉珠手镯。我没要。第二天,这个学生塞给我一张小纸条,说是她妈妈写给我的。我打开纸条一看是“清可贵”三个字。这三个字真是难得啊!在如今金钱至上的社会,有谁会拒绝到手的礼物呢?恐怕只有大法弟子了吧!

我自小父母离异,是母亲一手把我带大的。父亲晚年贫困潦倒,重病缠身。他续弦的老伴和小儿子对他不屑一顾,他的处境十分凄惨。父亲找到我,希望我帮帮他。我在三岁时离开父亲,父亲对我没有养育之恩。但是我想我是一个大法弟子,应不计前嫌,于是主动承担了父亲的医药费、住院费和父亲生活费,几年下来花费逾万元。父亲的后老伴不但不承担父亲的一切费用,还在背后对我恶语伤人,说我对父亲尽孝是有不良企图,想霸占他们家的财产,她还想去法院告我呢。这些信口雌黄的话,我都忍了。我是一名大法弟子,不能跟常人一般见识。大法教会我慈悲待人、宽容待人,所以在给父亲治病这件事中,我和哥哥也没有争执。平时我给父亲花钱多一些,在我的影响下,在办理父亲的丧事时,哥哥嫂子就主动承担了丧葬花费,也没跟父亲的后老伴计较。因为我修了大法,才避免了许多家庭矛盾和家庭纠纷。

十几年来,我靠微薄的收入无偿的帮助亲人,同时为证实大法尽了最大的努力。我帮助哥哥还清了他的外债,还给他家添置了许多东西,累计下来达数万元。一九九九年,我和母亲去北京证实大法,除了自己必要的开支,被当地恶警勒索。后来因为我们参加法会、讲真相发资料等,又被当地公安局勒索钱财近万元。我自己的生活一向很俭朴,每月除了生活外,都会捐钱给同修做真相资料,救人的事是必须做的。

总之,我通过修大法,把钱财看的比以前淡泊了。我知道我的钱是大法给予的,是师父恩赐与我的。我不能追逐人间的钱财。

在亲朋好友中、在街坊邻居中、在同事伙伴中,在各个公众场所我力求做到以大法弟子的风貌出现,让常人竖起大拇指,觉得大法弟子就是和常人不一样。常人不会去看法轮功的书籍,不会专门去了解法轮功,他们就注意大法弟子的表现,他们认为我们的言行很好,很正,他们就认可法轮大法好。我们每个大法弟子在社会中的表现就是在证实着大法,弘扬着大法。

我在大法中修炼十一年了,与自己的过去相比变化很大,提高了许多,但是,距离大法对我的要求,距离师父对我的期盼还差得太远。我知道我还存在许多不足,还得多学法,溶于法中,在法中归正。曾自叹命运多舛的我,现在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因为我找到了能让我返本归真的正法大道。

(二零一零年明慧网“5.13法轮大法日”征稿选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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