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明慧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桦甸市国保大队大队长于晓强,男,三十八、九岁,家住桦甸市房产住宅。于晓强来国保当大队长之前,工作上始终没什么起色,想往上爬也没机会。自从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由于大法弟子广泛的讲真相和揭露邪恶,愿意干这个不吉利的活的人越来越少,可是于晓强为了往上爬却把道德、良知抛之脑后,在上任短短的一年多的时间里,暴力查抄法轮功学员的家,粗暴对待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甚至辱骂律师,比他的几位前任更为卖命迫害大法。 “只管抓人,不管放人”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九日凌晨五点多,于晓强组织市内各派出所出动警力,绑架赵海英、毛春、马梅、高玉峰、袁丹、荆继纯、王嵩、段良君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段良君、于艳萍、马梅等三人被上大刑折磨。 七月二十七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到桦甸市公安局见于晓强,要求释放被抓亲人。于晓强大怒,说:“我都告诉你们了,放人我们不管,我们只管抓人。” 于晓强甚至以“调查身份”恐吓前去要人的家属。 马梅的家属说:“马梅被抓,全家只有她一人打两份工,来维持五口人的生活,现在全家人没有经济来源,我们希望尽快把马梅放回来。”于晓强声称炼法轮功违法,所以才抓。家属说:“炼法轮功都是叫做好人,我们询问律师了,炼法轮功没有罪。你们为什么抓好人?是你们在犯罪。” 于晓强立即恐吓说:“你叫什么名?是马梅什么人?马梅的家事我们管不了,我们只管抓人,如果你再说法轮功问题,我要对你们调查。”说完,他让警察拿录像机,把家人每人录像,并说:“全部都给我录下来,查他们的身份。” 辱骂八十岁老人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桦甸市红石镇白晶志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白晶志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和相关亲属去桦甸市国保大队要人。 于晓强气势汹汹地大声说:“你们还来干吗?”老人说:“我就想见我儿子。”结果他满嘴脏话,流氓语言都带出来了,之后返回办公室。老人思念儿子心切,马上跟了过去,没想到,于晓强更是出言不逊了,他大发雷霆般的辱骂八十岁的老人。 老人伤心的说,孩子你怎么骂人哪,我这八十岁的人了你怎么能骂出口。家属气愤地说:“她比你奶奶的岁数都大,你竟然这样对待她,你是个执法人员,还有没有王法、有没有人性?” 没等说完,于狠狠地把门关上了,家属继续敲门,这时,于晓强突然把门打开,一把把老人推后好几步,如果当时没有家属在场挡住,后果不堪设想。 辱骂律师 白晶志家属控告无门,只好聘请律师,希望法律能有一个公正的裁决,结果出乎律师的预料,于晓强竟然公开践踏法律,连律师都不接待。 律师不停地给于晓强打电话、发短信,他不接也不回信。后来律师终于联系上于晓强和他说:“我来这办案快一周了,你不是推托就是回避,答应接待却又言而无信。”没想到于晓强当时大怒,竟以恶言辱骂律师。 是公安还是土匪? 公安,本应该以保护人民利益为天职,匡扶正义、抑恶扬善为己任的。 然而,于晓强专门抓善良的人,而且指使手下不穿警服,不出示任何证件,使用砸玻璃,甚至架梯子破窗入室等土匪一样的暴力行为非法查抄法轮功学员的家,辱骂八十岁老人,用恐吓威胁的手段对待受害人家属,这样一个公然践踏国家法律,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连律师都不敢见的人,本身就在干着违法的事,又怎么能保百姓的平安呢? 历史的审判已经开始。在此奉劝于晓强及其他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警们,不要做江氏的殉葬品,要悬崖勒马,否则会受到法律、道义天理的审判,善恶有报是天理。为了你和你的家人有一个美好的未来,立即停止迫害。 吉林省桦甸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办公室:0432-66227191 邮编 132400 大队长:于晓强13804448080 0432-66229190 13704446200 宅电: 0432-66232003 于晓强妻子唐玲,泰康保险公司,宅电: 0432-6623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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