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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股股长被三次非法庭审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四日】(明慧通讯员湖北报道)法轮功学员黄彬是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交通局人事股股长,只因为在网络上发表了几篇文章,说了自己想说的话,就被当局非法抄家、关押,还三次被非法庭审,都没有结果。黄彬现在仍然被非法关押,正面临新一轮“合议庭”的迫害。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四日下午,咸安区十好桥派出所几个警察以核对一件事为由,将黄彬骗到派出所,非法关押。在黄彬被关押期间,几个警察又到他的办公室和家中,将两台电脑及法轮功书籍抢走。后来警察又到黄彬的办公室将所有档案柜乱翻一通,最后将几张光盘拿走。在这期间黄彬不能和朋友见面,甚至连亲人要见他都很难。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法院非法开庭三次,审理黄彬的所谓案子。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上午和下午两次开庭,非法审判均无结果。当天有一百多人到场支持声援黄彬,有进到法庭里的,也有不让进的。不让进到法庭的就在法院周围声援支持。上午是刚开庭就结束了,下午则是草草开庭就不了了之。

三月二十六日上午再次非法开庭审判,结果是更糟。不但没有结果,还有人晕倒,开来了救护车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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