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八日】(明慧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荣县法轮功学员丁权根因坚持信仰五次遭到非法关押。他曾于2000年5月被非法劳教,在绵阳新华劳教所遭酷刑折磨。2006年3月他又被警察绑架,之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在乐山五马坪监狱遭虐待和奴役。以下是他五次遭迫害的经历。 第一次迫害 1999年12月21日,学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的丁权根和另外七位同修进京上访,下定决心要向中央政府讲述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为师父和法轮功学员洗清冤枉。被警察强行抓回荣县看守所非法拘禁一个月,警察从家属那里勒索2000元之后才放回。回家之后仍然受到监视,人身自由也受限制。 参与迫害的有:毕成忠(13002898505、0813—4703620)、周善文(13990071138)、但军(现已改名但劲飞——13990080155)、兰家荣、周齐高(13980220679)、欧文光(与妻子同遭恶报而死)、曾某等公安人员,另有东桥社区(0813—6162492)的林某和曹某。 (注:与丁一起上京的另外七人是——徐桂华、周自平、朱缘贵、郝林芳、王毓彬、龙凤琴、陈光财。他们几乎都受到与丁权根一样的迫害,而陈光财更是被敲诈10000元。) 第二次迫害 2000年5月11日,恶警以有上京护法的同修在丁家住过一宿为借口,又将丁权根绑架到看守所,其真实目的是敲诈勒索。由于丁不愿出钱,他们便想尽各种办法折磨丁权根,如强迫做工、不让睡觉等,丁仍不屈服。他们竟然将丁送往绵阳新华劳教所劳教一年。在劳教所里,丁受到多种非人迫害,包括各种各样的肉体刑法和精神折磨,如殴打、吊铐、捆绑、电击、冻、饿烤、晒,以及长时间站立、下蹲、不让睡觉等等,不一而足,就连上厕所都不能自主。说穿了,无非就是逼迫丁承认各种强加的罪名,逼迫写“三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等等。因为丁始终没有低头,恶警未能达到目的;一年期满后,恶警又将他多关押了三个多月,才把人放回。 第三次迫害 2003年4月2日,有同修讲真相被抓,恶警以被抓之人与丁认识为由,再次将丁绑架到看守所非法拘禁一个月。参与迫害的有张洪世、周善文、但军和东桥社区的违法人员。 第四次迫害 2005年5月20日,无故被抓到看守所关押,至6月11日放回。此次参与迫害的有但军、毕成忠、周善文、王湘麟(13708152136、0813—4703639)、周其高等恶警和东桥社区的易英。 第五次迫害 2006年3月1日,丁权根在宜宾白花镇一个姓徐的朋友家被荣县赶到的恶警绑架。后来庭审时,法院指定的公诉人断断续续的讲了一个多小时,居然未能说明白丁究竟做了什么事,犯了什么法,只好宣布休庭。但丁的家属并没有等到第二次开庭,而是接到送乐山五马坪监狱劳改三年的通知。 在五马坪监狱的六监区,丁受到的折磨更是五花八门。比如每天早上只准吃一个小馒头和几钱米的稀饭,每次只准吃几分钟;晚上打水洗脚的时间很短,水还没打着,时间就到了,等等。还有各种变相的肉刑,最常见的是强迫做奴工,他们把工作任务订得很高,然后以完不成任务为由进行惩罚,让人长时间站军姿、上下蹲、盘腿、殴打,等等,有时甚至在数九寒天的把人衣服脱光,然后反铐在篮球架上冷冻几个小时。如果出现明显的伤痕,他们就将人弄去关小号。 08年1月5日,丁因跟人讲述法轮功的冤情而受到惩罚,被弄到敞坝中央冷冻了一整天,而且警察不准喝水,丁的手冻得流血,根本无法正常活动,就连吃饭这样的动作都无法完成。 08年9月23日,监狱管理对丁写的总结汇报不满意,再次惩罚丁,命令丁一动不动地坐在地上,让太阳暴晒一整天。当天太阳很大,地上很热,丁的臀部上都烫起了泡。9月27日,丁请求小便,竟然遭到严管组长慕安生的殴打,被打得牙齿松动、站立不稳,但还是不准去解手。 总之,监狱根本就不是人呆的地方,那里根本没有任何人权可言。 五马坪参与迫害丁的恶人主要有钟世国(教导员)、李国春、李波、万涛、何柯、何勇志、徐柯等。 其实,直到今天,丁权根仍然没有获得完全的人身自由,无论是家里,还是工作场所,都有东桥社区的易英、杨桂容和永华林等人在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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