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明慧通讯员大陆报道)李津鹏,44岁,北京市海淀区大法弟子,大学文化,自己经营一家制冷公司。李津鹏性格温和敦厚,在亲人朋友当中是有口皆碑的好人。但是,从1999年7月开始,李津鹏却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而多次被邪党迫害。他曾两次被非法判刑。第一次于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刑六年。第二次于二零零七年底被绑架后遭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零年六月,李津鹏由于在紫竹院公园公开炼功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李津鹏被非法判刑六年,罪名是印刷法轮功真相资料。在监狱里李津鹏是被迫害最为严重的大法弟子之一。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李津鹏出狱返京。但是重获自由的生活并不平静,当地“六一零”(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公安局、派出所、居委会等部门经常派员上门骚扰,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海淀公安、“六一零”、海淀区万寿寺派出所又以李津鹏悬挂“天要灭中共,退党平安”的条幅为借口,再次将他绑架。随后,海淀区法院以荒唐可笑的证据一审枉判李津鹏五年徒刑。 李津鹏不服,提出上诉,家人也请了正义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经律师全面细致的调查,认定控方证据疑点重重,可判定该案是由48名公检法人员联合造假、蓄意枉判的一桩冤案。律师将辩护词和证据上交二审法院后,法院没有开庭审理,逾二审期限月余才告知辩护律师维持原判。 李津鹏在监狱和看守所遭非法羁押多年,身体受到极大摧残,肝硬化、双目几近失明,现在又在天津茶淀监狱遭受迫害,境况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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