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二月六日】(明慧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刘福彬进行所谓的“一审”,来自北京的杜、周两位律师为刘福彬当庭辩护。 刘福彬(男,四十岁)是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镇的法轮功学员,街坊邻里都公认的奉公守法、纯朴善良的好人,曾因坚持信仰、讲述法轮功真相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三日中午,被大庆市杜蒙县国保队大队长林家威带领手下伙同社区片警、委主任绑架、非法关进县看守所达半年之久。又被罗织罪名非法起诉到法院。其家人不甘心亲人蒙受不白之冤,聘请北京的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出于对正义律师无罪辩护的恐惧,泰康法院、检察院用各种非法手段刁难律师、阻挠律师介入。本来依法应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开庭时间,但刘福彬家人接到通知书的时间几乎和律师是同时接到的。律师匆匆赶到泰康县时已是一月二十七日下午一时三十分。当时律师向法院要控方对刘福彬的起诉书,法院不给。律师说你不给起诉书我怎么辩护?顶多我把钱给人家退回去,不辩护。院长说:别!别!说着把刘福彬的起诉书给了律师,这时律师才能见到当事人刘福彬。回来到检察院要案卷时,检察院不给提供案卷的主要部份(刘福彬口述部份的案卷),只提供警察到家里搜东西部份的情况;律师要求把案卷复印,检察院人员说复印机坏了,不能复印,律师只好把提供的案卷部份用手抄写下来。直到第二天离开庭还不到一小时,检察院才把案卷的主要部份给了律师。律师看到主要的案卷后说:“这么多我能记住吗?”无奈,律师只大概阅览一下案卷后,就匆匆上庭了。 开庭前,法院不远处的路段很少有交警,那天也有了交警维护。法庭内有十五、六个法警,外面大约有几十个警察和便衣。警察对所有进场人员用仪器检查身体,再用手触摸搜身后才能进场。每个人的手机等物品全部被警察收走,不许带任何东西进场。当时一个法警在开庭时自己的手机响了,被法院的人员当场驱除场外,他们自己也非常尴尬。 对旁听人员不仅搜身,收手机等,还要检查身份证。连当地老百姓都知道,这是为防大庆(市)的法轮功学员来旁听。 法庭上,走过十年腥风血雨、又饱经了半年的铁窗之苦的法轮功学员刘福彬,被置于被告席上。他依然坚持自己的正信,面对邪党法官、检察官的阴谋构陷,看不到他有一丝的怨气,平和地申辩自己无罪。而两位律师也以非凡的道德勇气,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法律的尊严,让人们在邪恶中看到正气,在黑暗中看到光明与希望。 检察官指控刘福彬“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理由是他上明慧网下载资料,制作了一千多张“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盘和一些法轮功真相传单、小册子等。检察官反复地在刘福彬如何购进了多少耗材,制作了多少真相资料,复制了多少光盘等问题上大做文章,至于“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盘和法轮功传单、小册子究竟是什么内容,里面都讲了什么,对这个最能说明刘福彬是否有罪的关键问题,他们却绝口不提。不仅不敢在法庭播放、宣读或传阅这些资料,也不许刘福彬和律师谈。 律师问刘福彬:你为什么要制作这些光盘?刘福彬说,这个光盘是弘扬传统文化的,能教人向善、做好人……话没说完,被法官阻止;律师又问,你刻录的“全球华人新年晚会”是什么内容?刘福彬说:“里面有歌唱家关贵敏的演唱,还有……”刚说个开头,就被法官粗暴打断,警告律师这个问题不许问,也不许说。律师惊讶的说:“这个内容不能问啊?”审判员狡辩说,这个是被禁止不能传播的东西,问这个会导致他讲什么真善忍。律师说,这是个法律问题,光盘内容牵扯到案件的定性问题。 律师在辩护中直言不讳地指出控方的一系列违法问题:一、程序违法,开庭时间没有提前三日通知被告人。一月二十八日开庭,被告人一月二十七日下午才接到通知;二、对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盘应该给予司法鉴定。律师说,我们是律师,没有看过,也不知道光盘内容。如果作为证据使用,就应该有司法部门的鉴定,证明光盘内容是非法的。三、本案中刘福彬是否存在制作、散发法轮功资料的问题,缺乏足够的证据;即使该事实存在,这个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破坏法律实施没有关系,刘福彬不具备破坏法律实施行为,等等。 对这些有理有力的辩护,检察官抬出刑法三百条和“两高”违法、违宪的《解释》强词夺理地狡辩,还出示证明刘福彬“犯罪”的各种所谓书证、物证、照片、证人证言等。令人感到可笑的是,出示了四个所谓证人的书面证言,却没有一个证人出庭;公诉书与扣押物品清单上的真相材料数量竟然不符,还没有刘福彬的签字。这一切,不仅无法证明法轮功学员刘福彬有罪,恰恰暴露了邪党以谎言和暴力迫害无辜的一系列邪恶手段,让人们看到了邪党是怎样打着法律的幌子,利用整个公检法系统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是谁在犯罪?是谁在破坏法律实施?是谁在做好人?是谁在维护着人类的道德尊严?百姓看得很清楚。不久的将来,这一切也必将成为清算每一个参与迫害者的罪证。 法庭上的检察官和法官,除了不学无术的,多数人都应该明白这些基本的法律常识:所谓的“法轮功是邪教”的诬陷,是江泽民的个人言论,完全没有法律效力;刑法三百条、全国人大《关于取缔邪教,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中,都没有一个字提到法轮功,更没给法轮功定性;公安部、民政部没有立法权,“两高”没有司法解释权,它们的决定、通告、解释都不是法律。修炼法轮功合法,传播真相、劝人“三退”不仅合理,同样合法。但令人寒心的是,这个邪党竟能把这些执法者变得如此冷血,在法庭上昧着良心、冠冕堂皇地诬陷一个无罪的好人;整个公检法系统一条龙,沆瀣一气要将好人置于绝境。 庭审结束后,当地善良的百姓气愤而又无奈的说,这个共产党,谁能治了它呀!它什么时候能灭呀?谁能治了它我就听谁、信谁的!可见这个邪党真的是人神共弃,没有任何理由再留存于天地宇宙之中了! 俗话说得好,人不治天治。这个人神共愤、罪无可赦的邪党,它为何依然存在、逞凶,上天为何不马上销毁它?只有修炼的人明白这个天机,那是因为上苍慈悲于那些良知尚存,却依然是它的一份子的好人,给人一点有限的机会认清它、退出它,摆脱给它陪葬的厄运。法轮功学员所做所为不就是在顺天意而做吗?天要灭中共,三退保平安,这绝非虚言啊!近年来,国内正义律师纷纷站出来为法轮功学员辩护,近日西班牙法庭以酷刑罪与群体灭绝罪起诉江泽等五位中共高官,阿根廷联邦法庭下令逮捕江泽民、罗干两名元凶,不正说明历史的审判已经开始了吗? 觉醒吧,善良的人们!清醒吧,依然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快快了解真相,早做抉择,机缘稍纵即逝啊! 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法院、检察院杜蒙县司法局电话(区号:0459) 邮编:166200 邮箱:drbtsfj@126.com- 部门 姓名 职务 办电 宅电 手机 姚洪伟 局长 3421519 13351848111 朱昌文 副局长 3430445 3428298 15304868717 江连庆 副局长 3430445 3425077 13945625077 刘爱武 副局长 3430446 3436511 15331908880 常延辉 综合股股长 3430445(传真) 13946923399 公证处 3422802 法律援助中心 3422618 综合股 3430445 基层股 3433813 依法治县办 3430446 克尔台司法所 3463578 他拉哈司法所 3467053 江湾司法所 3480003 巴彦查干司法所 3473555 胡吉吐莫司法所 3464148 白音诺勒司法所 3451148 泰康司法所 3437148 一心司法所 3454148 腰新司法所 3476148 敖林司法所 3470148 烟筒屯司法所 3456148 公检法司 法院 姓名 职务 办电 宅电 手机 黄耀东 院长 3400977 13704678888 赵立国 副院长 3423172 3422837 13359811222 娄小文 副院长 3427008 3424681 13836927862 王绍国 副院长 3423308 3428767 13555579344 王立平 副院长 3423172 3423757 13804646777 冯昊洋 办公室主任 3421557 3400556 15845906333 检察院 钟国庆 检察长 3422402 13359591001 逯新忠 副检察长 3438611 3423495 13359591002 白晓春 副检察长 3428212 3426166 13359591003 王明旭 副检察长 3437200 3423055 13359591098 宋卫东 反贪局长 3437205 3427486 13359591022 刘贺彬 办公室主任 3437202 3428467 13359591026 公安局 乔晓峰 局长 3427998 8510777 13329505001 13359596456 孙井河 政委 3422518 8221695 13394653002 13836736777 赵建勋 副局长 3432128 3421928 13904692128 (交警大队) 3436776 15304692128 包玉柱 副局长 3428133 3422153 13936882666 3434469 13836947999 张彬 副局长 3429110 3421043 13329505605 (刑警大队) 13329397345 刘维平 副局长 3422898 3410666 13936941188 (治安大队) 3421143 13329505606 高善刚 指挥中心主任 3420815 3424625 13089046355 吕海军 局长助理 3420802 3410577 13349507110 (油保大队) 林家威 局长助理 3420861 3423319 13936789011 (国保大队) 13394653699 孙洪昌 局长助理 3421121 3452666 13836864177 (社区大队) 13163548777 包志刚 局长助理 3420814 3432327 13359811300 13206811666 任洪祥 局长助理 3422268 3425699 13349509788 (看守所) 13845986788 张桂兰 办公室主任 3420830 3432844 13136811869 办公室 3420835 指挥中心总机 3421129 342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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