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二月五日】(明慧通讯员甘肃报道)一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和下午三点,甘肃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再次对法轮功学员王玉梅、李霞、石如珍非法庭审。据悉,法院以制作“神韵晚会”光盘为由,预谋给他们判刑。这一切都是金昌市“六一零”在幕后操控。 法轮功学员王玉梅(四十一岁)、李霞(四十八岁)、石汝珍(男,七十三岁)于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被金昌市“ 六一零”、公安局恶警绑架。当时金昌市约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下午三点,甘肃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对三人第一次非法开庭。法院公告栏中开庭方式是“公开”,但开庭时不容许任何人旁听,包括直系亲属,法警把王玉梅、李霞从侧院门押到“第一审判庭”后门才下车,所有人都被赶出院,侧院门紧锁。正门有两个法警把守,不许任何人进入。许多亲友要求进去旁听,“主审法官”程光亲自出来阻拦,说牵扯“国家机密”,不能旁听。有亲友说:“公告中写公开开庭,为什么不让旁听,做的都是见不得人的事情。” 程光威胁说:“怎么见不得人?你是不是也想来一下(指被非法开庭),你进来说。”并把几个亲友堵在大厅。双方僵持了一阵,最后法警把所有亲友赶出大厅。非法庭审进行了两个半小时,警察把王玉梅、李霞从后门密道中偷偷押送到看守所。石汝珍被儿女接回家。 迫害责任单位及个人(均为办公室电话,区号0935) 金昌市“六一零”头目:方银天(副市长) 政法委书记李生伟(8229340 市秘书长 8238764 市副秘书长 8329910 8234571 8213530 8211339 8213245 金昌市政法委 书记8229340 副书记8212150 8225414 办公室 8212189 综治办 8218979 8224318 金昌市人大 主任 8213338 副主任 8213060 8213476 8329936 8213301 金川区政法委 8212968 办公室 8329258 综治办 8213192 金昌市公安局 局长陈涛 8212422 副局长刘治国 8212432 8212729 8213272 8213363 主任8212034 国保处 处长尚克武 8212293 李新华、刘成业、周俊国 金川区公安分局 局长:8213993 (史某) 政委 8213345 副局长:8224294 8237773 国保科 科长:李叙和 8315759 李婷婷 金川区法院 院长王永刚 8213016 副院长魏崇文 8212937 李伟8212551 范吉升8226785 审务组成员 王永刚、魏崇文、李伟、范吉升 谢玉萍(刑庭庭长)8212537 严正平(执行庭庭长)8212789 孙志珍(民一庭庭长)8211872 郭金刚(民二庭庭长)8212600 王金义(立案庭庭长)8312756 副庭长:祁世萍 审判长:程光 法警大队:8335074 金川区检察院 检察长:8336600 副检察长:8336590 8336550 起诉科:8336510 监所科:833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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