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一日】明慧网九日发表的《摆正大法弟子与律师的关系》一文中谈到,“其实已经有律师善意的向我们的学员指出:现在你们法轮功学员,每个案件都找律师,其实很不必要的,因为在法轮功案件中,律师的作用太有限了,对案情的转变没有太多的帮助,如果代理律师不能很细致周全的办案,匆匆走过场,就会导致按照司法程序走,那就走到了律师配合司法的地步了。你们也花了不少钱,但看不到什么。” 文章中更進一步谈到,“中国有13万律师,这些人权律师,仅是万分之一的明白真相,并敢于履行义务的律师。还有那么多的律师,他们在等待着真相,等待着明白真相后发出他们的声音,履行他们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应尽的义务。那么,谁来告诉他们真相呢?可能最有机会的,就是遭遇迫害的家属,和当地帮助聘请律师的学员。按照人间的常理讲,他们本身是在魔难中,是需要帮助的,但是修炼的法理告诉我们一个真理,正念正行,救度有缘人,走出魔难。” 对此,我们这些年了解大陆情况较多的同修深有同感。每件事从没做过到会做、到做好,都有一个认识、实践和调整的过程。但只有尽量学好法、理解好法,才能在以前没有遇到过的矛盾前智慧的、理智的处理好。 关于请律师的问题,师父在《在明慧网十周年法会上讲法》中告诉我们: 我是这么看的。有能力或具备条件,律师我觉的还是应该请。为什么哪?学员不是最大限度符合常人修炼吗?你中共邪党不是标榜你“伟、光、正”、对全世界说你是讲法律的吗?好,那我就请律师。有一些为法轮功、为大法弟子辩护的律师,辩护中讲的句句在理,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虽然他们的辩护起的作用大小不同,但对邪恶迫害的揭露就是在讲真相救众生。明慧网和其它网站媒体报道出来的对这些律师的迫害,就更说明邪党的法律是假的,就更表露出在这场迫害中中共邪党的真面目了嘛。所以这件事情还是应该做的。 个人体会,师父已经为我们讲的很明白、全面,但是否我们有些理解偏了、窄了,只看到“律师我觉的还是应该请”、“所以这件事情还是应该做的”这两句,而没有看明师父指出的全部真相和法理。其实师父不但讲了“应该做”,还讲了“他们的辩护起的作用大小不同”,明白这一点我们就不会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常人律师身上,就应该知道在现行大陆情况下,法律本身能起的正面作用是极为有限的,因为恶党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讲的是“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只有大法弟子正念强到足以解体迫害时,才会发生无罪释放的“奇迹”。 师父还讲了律师的辩护如果“句句在理”,就是“对邪恶迫害的揭露”,个人理解,这是指如果我们对律师的讲真相达到这种成度,就能促成律师协助大法弟子在法庭上讲真相救众生。但师父并没有说只要请律师,律师讲的辩护词自然就会“句句在理”。 师父也讲到“对这些律师的迫害”,讲到“明慧网和其它网站媒体报道出来的对这些律师的迫害,就更说明邪党的法律是假的,就更表露出在这场迫害中中共邪党的真面目了嘛。”个人理解,这里已经指出,如果律师真的明白了真相、为法轮功学员做句句在理的辩护,恶党可能会下手迫害这样的正义律师。这时我们学员必须主动报道,通过明慧网和其它媒体曝光中共对律师的迫害,通过这样的报道,达到支持正义律师、让更多人明白“邪党的法律是假的”、让国际社会和大陆民众看清“在这场迫害中中共邪党的真面目”。 当然,单从语句上看,师父讲法的内涵也并不是表面上我们能看到的那一点,但我们至少应该静下心来、看全看清师父在表面文字上所讲的所有内容,这样才能更好、更有效的实践救人使命和营救难中的同修,不落入让我们很多学员走过很多弯路的执著常人总理、执著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等等错误思路。让师父的讲法真正成为我们修炼和救人的指导。 在做的过程中,坚持学好法、保持好的修炼状态很重要,这样中途我们自己才不会被这个空间和另外空间的不好的东西干扰,才能帮助支持我们的常人顶住干扰,达到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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