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安徽报道)在安徽省亳州市做生意的山东法轮功学员刘正林、刘丽父女被非法关押一年多后,亳州市谯城区法院11月底才告诉家人,非法判刘正林七年、刘丽三年。据悉刘正林父女正在上诉。 刘正林,原籍山东,因坚修大法被迫害流离失所来亳州多年,与来探亲的女儿刘丽,于2009年11月20日晚被亳州市公安局、“610”、谯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谯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等二十多名恶警绑架、抢劫。 亳州市谯城区法院于2010年7月9日刘正林和刘丽非法开庭。这天一大早,来了很多的便衣和警察,有守在法院大门口的,有在百米以外的,有个便衣到处录像。有一老人刚走进法院的大门,就被如狼似虎的便衣、警察连拉带推的抬进警车拉走了。 法庭上两名正义律师根据《宪法》,《刑法》的有关条文做无罪辩护,两人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国家的所有法律都没有说炼法轮功违法。炼功祛病健身,按真、善、忍做好人。刘正林发真相传单是为了叫人明白真相不受欺骗。刘丽是刚结婚后来本市看望父母亲的,也被绑架了。她知道大法好,还没有走入修炼。 律师们还提出:刘正林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受严重的刑讯逼供。材料中没有任何的证据。刘丽在网吧下载法轮功的材料,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警方严重的违反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知法犯法。应当庭无罪释放刘正林、刘丽。 公诉人周心泉不按法律规定,强词夺理硬说两人有罪。主审法官颜承尧违心、违法,非法审理。 非法庭审后,家属一次又一次的去法院要求见人、要人,要被抢劫走的财、物。法官说:“上级领导说了算”,他当不了家。就这样一拖再拖一直拖到11月末才得知:枉判刘正林7年,刘丽3年。被绑架时抢劫走的七千多元现金一分没给,其他的东西就更不用说了。 谯城区共产党法院电话:0558-5321906 谯城区共产党检察院电话:0558-5563518 亳州地区共产党中级法院电话:0558-2198508 颜承尧宅电:0558-512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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