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对外称云南省禄丰县新风学校)位于距昆明市一百多公里的楚雄州禄丰县螺次镇大平坝乡。中共历来用欺骗手段为自己涂脂抹粉,媒体大肆宣传劳教所的警察如何象母亲、象教师、象医生一样的关怀、体贴、教育改造劳教人员等等骗人的鬼话,“劳教”名为人民内部最高行政处罚,实质比监狱更黑暗。有劳教人员说:宁可到监狱蹲两年,也不愿到劳教所呆一年。 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就是一所人间地狱。警察把劳教人员当作牛马牲口一样对待,他们没有人的尊严,没有人的基本权利。三大队大队长普顺元就公开在劳教人员大会上讲:“文明管理只针对文明人,对不讲文明的,就不能讲文明。现在买只‘土鸡’(农家自养的鸡)很难,死个劳教的人很容易,买个骨灰盒就完事”。警察自称是政府,听警察的话就是听政府的话,反之就是对抗政府,轻者脚踢手打,重者警绳捆绑(称扎鸡翘膀),关禁闭。 劳教所每天强迫劳教人员干奴工活,从早上七点出工到晚上十点,甚至到十二点才得收工,完不成任务的经常干到天亮;有伤、有病也不让到医院诊治,逼着干活。随意克扣伙食标准,劳教人员自己养的猪、种的菜又卖给自己吃,收入是劳教所的。上级检查时搞“两菜一汤”的“自助餐”装门面,检查过后仍是水煮白菜汤,一种菜一吃就是几个月。每个大队都设有图书室、娱乐室、太阳能洗澡室、食堂貯藏室各种调料应有尽有,但是全都是装门面,是应付上级检查的装饰品。上级来检查时,强行规定该讲什么,不该讲什么,若不按规定讲,就叫你穿“小鞋”,用各种方法惩罚你。劳教人员还可以用钱买工,每月交足费用就可以不用出工,用钱还可以买个好岗位,当个监督岗、守守大门,或者安排在食堂。劳教所各个大队的台帐完全都是编造的,一级糊弄一级,就连扫盲文化考核全都是造假,全由初中生去冒名代替。 云南省第二劳教所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就成了云南省“六一零”关押迫害男性法轮功学员的主要黑窝,十一年来先后关押了数百名法轮功学员,为了创造所谓的“转化”政绩,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的信仰,进行强行“洗脑”(灌输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造谣宣传和歪理邪说),使用的手段有:捆绑、拳打脚踢、掌嘴巴、白天泡水里、夜里到死人坟前罚站、连续几天不准睡觉、野蛮灌食、关禁闭、做奴役等等各种法西斯手段进行残酷折磨虐待;不准法轮功学员与别人交谈,二十四小时由“包夹”看守着,限制人身自由,扣压信件,不让亲人探视,随意延长劳教期等等。 一、国防技术学院电脑教师苏昆被迫害事实 苏昆,男,四十岁左右,云南省国防技术学院电脑教师,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六日因给本校学生法轮功真相光碟而被不明真相的学生家长诬告,被绑架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第三大队,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又被转到一大队迫害。 由于苏昆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开始,三大队警察就指使劳教人员对他进行所谓的“严管转化教育”。每天的生活都必须向警察指定的劳教人员报告,每天收工后他们轮番在他面前污蔑大法,逼迫听、看诽谤师父和大法的内容。因为苏昆不配合,他们就在生活上对他百般刁难,如:不准看书、写字、不准喝开水、不准上厕所等折磨。 二零零五年一月初,苏昆为了抗议劳教所的迫害行为就喊“法轮大法好”。随后被“包夹”(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每人安排二——五名吸毒者二十四小时看管)每天都当着警察的面勒住苏昆的脖子,将他扳翻在地,掌嘴、拳打脚踢。当苏昆向警察罗仲武指出这是违法行为时,他说这属于强制行为,没有违反规定。反而使恶人汪家林、李春永、阎轲、张建忠对苏昆更加恶毒的殴打,导致苏昆两颗门牙脱落,还不准吃早点。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八日早上,罗仲武到农田工地查看,苏昆向其反映劳教犯人打人之事。罗不但不听解释,反而对苏昆进行推扯,于是苏昆大喊“法轮大法好”以示抗议。罗见此状,便命令劳教犯人把他拖到正在上土的拖拉机旁,强行按住并指使李绍兵、李春永使劲往他身上洒土和拳打脚踢,致使苏昆全身上下全是泥土和脚印。当时带班队长除罗仲武外还有华建炎、杨丁全警察在一旁视而不管。 二零零六年三月四日晚十点左右,三大队队长普顺元以及罗仲武等警察把苏昆喊出,并让两名劳教犯人拉上柴火前往离三队大门几百米处的“陈家大坟”,到达后,让苏昆在坟前保持站立姿势,并命令两名犯人监督不准他打瞌睡,要叫苏昆直到把死人喊醒才可休息。就这样苏昆在寒风中被罚站到天亮。第二天早上,又将苏昆拖到秧田里,泡在水中继续折磨。晚上又继续把苏昆拖到坟前体罚站立。罗仲武问苏昆:“白天还喊不喊‘法轮大法好’?”苏昆就说:“体罚不止,抗议不止!”当罗仲武和管教苏家山离开坟地后,两名犯人就开始装鬼吓唬苏昆,然后又动手猛击苏昆的后脑和前胸十多分钟。这样又折磨了一晚上后,第三天(三月六日)早上又继续将苏昆拖到秧田里泡水,不准合眼休息直到三月九日。参与迫害的警察有:普顺元、罗仲武、苏家山、何正朝;劳教人员:邓四红、李绍兵。 二、昆阳镇古城村农民李文波遭迫害事实 李文波:男,四十三岁,昆明市晋宁县古城镇古城办事处古城村村民,于二零零五年二月在当地讲法轮功真相时被绑架、劳教三年,于二零零五年二月六日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关押,先后辗转四大队、三大队、一大队迫害。在劳教所期间李文波遭到四大队大队长胡文昌,警戒科科长裘开明,四大队副大队长张开顺,一大队队长陈迎松,警察石怀林,袁向军,李武,武华祖以及恶人(包夹)王磊、黄海东、李朝雷等人酷刑折磨,导致双眼视力下降,牙齿被打掉六颗,左腿留有二十公分左右的伤疤。 李文波刚到劳教所四大队时,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不承认强加的各种罪名,拒绝劳教所提出的任何无理要求。于是警察及包夹每天早上、中午、晚上集合点名时,就将李文波从屋子强行拖到“四合院”,当众掐他的脖子,打嘴巴,蒙嘴,把他按翻在地,用脚踢踩,还把李文波的双脚抬起,将头往下压等等酷刑手段对他进行折磨。 二零零五年九月上旬,李文波的右脚被踩伤后红肿发炎,高烧四十点五度,血常规化验,白细胞高达二万七千,被送到医院抢救,劳教所连夜通知了他的家人,家人要求保外就医,劳教所不同意。当家人走后,包夹人员李朝雷(云南禄劝人)、黄海东(云南禄劝人)不准李文波炼功,也不准他睡觉,掐他的脖子,打嘴巴,把李文波从床上扯到地上折磨,这种折磨持续了一个星期。 李文波在食堂吃饭时经常被打的满口是鲜血。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三日被大队民管副主任(牢头所霸)黄海东打伤,当天他的眼睛看东西就出现了重影。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日晚,李文波炼功时被“包夹”石怀林看见后,他就伙同其他犯人对李文波进行毒打,之后又把李文波拖到“四合院”门口,一群警察又继续对他进行拳打脚踢。李文波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和包夹就用封口胶将李文波的头和嘴封住,警察袁向军在一旁用脚踢他,并说:“死啦?你蹬蹬脚!”大队长胡文昌叫石怀林通知李文波的家人,说是他自杀了。这时李文波用舌头顶开封口胶,高喊:“胡文昌杀人!还陷害说我自杀!”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劳教所警察和恶徒又对李文波进行毒打辱骂之后把他摔在地上,拖着两只手在附近的砖场地上拖,并把李文波塞进下水道里。恶徒暴打后,用草席盖在李文波身上,并还用脚踢他的身上和头部;随后又把他拖到泥水里面,全身泡湿,再把他拖到窑洞里用火烤。 李文波一次一次往外冲,都被恶警和恶徒们一次一次的拦截后丢进去。之后,恶徒用手推车把李文波推到砖场晒砖的坯沟上强制坐“过山车”,然后用水把他全身冲湿,让他在砖场的坯沟上吹北风。 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李文波又被警察李武和民管副主任黄海东打的满口是鲜血,被打的只能坐着睡觉不能躺下。 劳教所警戒科科长裘开明带着一群打手,曾三次对李文波进行毒打,有一次李文波被打得昏了过去,当他醒过来之后,打手们又继续毒打他,裘开明还把土往李文波嘴里塞。 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夜里十二点,李文波被石怀林及其他包夹犯人打的满脸是鲜血,全口牙齿松动。二零零七年八月七日李文波被恶人石怀林等人打掉三颗牙齿。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李文波被转到三大队,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又被转到一大队迫害。李文波还经常被拉到厕所里暴打,被恶人把痰盂往头上倒。 李文波于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劳教期满,但是又被劳教所非法延期近四个月,直到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才回家。 三、昆明东川区拖修厂退休工人唐维武被迫害事实 唐维武:男,五十九岁,昆明市东川区拖修厂退休工人。自九九年“七•二零”以来,只因唐维武曾经见过李老师,辅导过别人炼功,就被抄家,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三日因和一些同修到外面炼功就被公安以“扰乱社会治安”为名把他和其他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关进了看守所。二十多天后,公安让唐维武的妹妹保他出看守所,但是,四月二十四日,几个公安又将他从家里骗出,无任何理由又将他送进了东川第二看守所,关押了两个多月后,送来了一张劳教三年的通知书,就这样八月十七日,唐维武莫名其妙的被非法送到了云南省第二劳教所二大队劳教。 唐维武刚到二大队的当天晚上,天很冷,教导员就亲自指挥几名吸毒人员把他的衣服全部扒光搜身,进行人格侮辱,随后叫两个“包夹”(吸毒人员)看守,上厕所都是一前一后跟着,不准和其他人讲话,不准和同修接触,每天要干十多个小时的劳动(干农活),下大雨都不准避雨,得继续干活,经常遭到管教干部的侮辱、谩骂。 随后唐维武被转到六大队强迫转化,如不放弃信仰就施加高压:干强劳动,限制人身自由,强行要你看污蔑大法的录像、叫“帮教团”的人围攻洗脑,在高压下唐维武的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同时担心女儿和岳母出事(唐维武被抓后,女儿的眼睛哭出了血,岳母受惊吓血压增高),最后在逼迫之下违心的“转化”。 四、昆钢退休工人张亮被迫害事实 张亮:男,五十七岁,昆明钢铁总公司龙山矿区病退职工,先后两次被非法劳教。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在昆明市西山区马街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非法劳教两年零一个月。在劳教所里遭受残酷迫害,大冬天张亮炼功被“包夹”从头到脚浇冷水;胸口被警察踩踏,导致胸骨突出、脚趾骨折、颈椎被打伤。 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下午四点多,在昆明市西山区马街建材市场发真相资料,被西山区国保大队一名姓邱的便衣绑架到西山区马街派出所,并被用手铐反手吊铐在铁门上。直到第二天中午十一点,在家属找到邱学彦警察强烈要求下才打开手铐,当时张亮的双手及手腕已肿得很严重。张亮又被非法劳教两年。 五、云南林业医院副院长叶保福被迫害事实 叶保福:男,五十多岁,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与妻子杨明清、女儿叶茂因抵制非法“转化班”离家出走被昆明盘龙区“六一零”、国保大队绑架后非法劳教二年,妻子被劳教二年,女儿被劳教一年。叶保福在劳教所期间因不承认非法劳教而抗工,被“严管”,限制人身自由, 二零零二年因抗议劳教所阻止女儿探视,干扰通信等绝食、绝水四天被单独关押,“包夹”由二人加至五人二十四小时看守,晚上睡觉由两名包夹坐在床前看守。 二零零三年因劳教期满劳教所不释放,叶保福又开始绝食一个多月,绝食期间劳教所指使医院强行灌食,在十多名警察围观下叶保福被三大队副大队长普顺元指使的十名吸毒人员按住四肢、头部强行灌食、强行输液折磨,致使身体一夜之间明显极度衰弱,体重明显下降,血压升高,下肢关节红肿,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因不放弃信仰被延期三个多月。 六、昆明市江玉留、郭宏云、王飞、普正被迫害事实 江玉留,男,三十三岁,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教师。二零零四年七月被绑架直接送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劳教,先后遭到不让睡觉、强行洗脑、不让亲属见面等迫害。 郭宏云:男,三十多岁,昆明安宁市人,二零零四年被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一大队。先后受到不让睡觉,同时被多人殴打,只穿内衣裤就被从床上拖起来强迫劳役,不让亲属见面等迫害。 王飞:男,三十多岁,二零零五年被昆明高新区公安绑架后送到云南第二劳教所迫害。王飞母亲去看望他时,劳教所恶徒要叫他母亲填一张攻击师父及大法的恶毒语言,他母亲不填就不让看王飞。在家属及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强烈抗议下,第二次才得相见。但劳教所的恶警说:王飞在里面表现不好,不配合他们还拉拢人心,买糖给吸毒的人吃,所以加期一个半月。王飞不仅被加期一个半月还遭到加大工作量、延长工作时间的迫害。 普正:男,三十多岁,于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被昆明高新开发区公安分局绑架劳教二年,因不放弃信仰被延期三个多月。 七、其他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事实 张子建:男,三十多岁,河北省石家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到昆明出差时,因讲真相被昆明市公安国保绑架劳教三年,先后被调換多个大队加重迫害,被非法延长七个月劳教期。 吴桂有:男,四十多岁,嵩明县滇源镇(原白邑乡)人,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劳教三年,至二零零五年二月五日(被劳教所非法加期一百三十二天)。二零零九年又被邪恶绑架第二次非法劳教三年。 杨林科:男、六十四岁、个旧市鸡街冶炼厂退休职工。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到三道沟沈家庄讲真相发资料被恶人诬告,遭鸡街公安分局恶警绑架、抄家,非法劳教两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被迫害的生命垂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保外就医。 李先泽:男,六十九岁,澜沧县人。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一日被澜沧县公安局政保科杨敬泽、王建等人未出示任何证件和搜查手续就非法强行入室,绑架到县看守所关押,关押半年后又于同年八月十五日送到南省第二劳教所。李先泽被劳教一年半,因不放弃信仰被延期二百一十七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