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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法院秘密开庭 律师斥当局违法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贵州报道)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贵州省都匀市法院于上午九点秘密开庭,非法庭审今年五月二十七日被劫持迫害的当地法轮功学员梁荣琪。北京律师到庭辩护,指出非公开开庭违反法律,法庭无奈允许两名家属旁听。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完全是非法的,却要假法律名义给自己批上一层“合法”的外衣。然而,参与其中的公检法司人员自己也知道,走过场的每一步即使在中共现行法律中都找不到依据,于是,这过程也走得偷偷摸摸,蛮不讲理。表现在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开庭庭审,要么不敢公开,要么不准家人、朋友旁听。法院更是如临大敌,开庭当日将周围路段封锁,对过往人等严加盘查。更有甚者,当局施加压力给各律师事务所,不许为法轮功学员辩护。所幸,这世上毕竟还有正义之士,顶住压力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驳斥当局违法。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贵州省都匀市法院对当地法轮功学员梁荣琪先生的非法庭审就凸现当局迫害的非法性。

修炼法轮功做好人,遭中共迫害

梁荣琪先生,今年四十二岁,原贵州省都匀市运输公司工人。一九九五年修炼法轮大法(法轮功)后,身心受益,力改陋习、不抽烟喝酒、不贪不赌、孝顺有加。他一直积极弘扬大法,并把大法的美好介绍给家人和友人。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七日上午,在都匀市政法委、“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直接指挥下,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等数十人,在市公安局副局长周世群亲自带领下,与数月前在邻居家蹲坑监视、跟踪的外县警察毛国志(贵州瓮安县玉山镇派出所所长),将准备外出的梁荣琪,强行绑架并进行抄家,直到下午六点多钟。抢走梁荣琪家的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十多件和许多大法书、资料等,另有现金和存折,凡家中值钱的东西都被洗劫一空。

粱母及亲人四处奔走,找了许多律师事务所均未果,在压力下,许多律师不敢为法轮功学员辩护。九月二十日,梁母终于请到了愿意为梁荣琪辩护的北京律师。

不敢公开开庭

九月二十日律师阅卷、会见并和都匀市法院法官柳家才进行了交涉。法院定于十月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开庭,不公开开庭,不许家属旁听。律师当即在电话中申诉,如果不公开开庭,不许家属旁听,是违反“刑诉法”第152条第一款规定,同时对政府的形象也不好,请考虑。市法院柳家才称要向上级汇报后才能答复。

在此之前市法院柳家才就对梁母说,梁荣琪的案件属于政治案件,不能公开开庭,不必通知家属,这是上级的指示。

律师从北京赶到都匀,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到市法院进一步说明,得知公开开庭,开庭时间不变。旁听者必须带身份证、进行登记、安检,方可进入。梁母得到律师的转告后,及时通知家人和亲友。

十月二十七日下午五时市法院又通知将二十八日上午九时改为八时三十分开庭。真不知道法院到底害怕老百姓知道什么?法院为什么不敢独立审理此案而要听所谓的“上级”指示?

法庭周围布满警察和便衣

十月月二十八日一早,市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市公安国保大队、派出所等约六十余人就到了法庭外。对法庭周围进行布控,着装警察和便衣警察布满各个角落,对许多想进去旁听的亲朋好友进行监视,对路人进行干扰,阻止法轮功学员前往,如临大敌。

市法院原通知公开庭审,家属可以旁听。而开庭时,梁家亲人、朋友十多人被安检法警阻拦不准进入旁听,需要旁听证才能入场。市政法委、“六一零”、法院为阻止人们了解案情、了解对法轮功迫害的真实情况,只发放了六张旁听证,甚至持有旁听证的梁母和梁的妹妹都被阻止进场。整个旁听席有二十多人,全是州、市政法委“六一零”、公安等人员。就是法院的其他人员都不准进入旁听。

八时三十分开庭后,在律师的多方努力下,法庭休庭二十多分钟后,才勉强放行梁母和梁的妹妹进场旁听。梁的直系亲属十多人,有的住在农村,半夜就赶来了,在法院院门的寒风中空等了一上午(当天下着小毛雨,特别冷,气温只有四、五度,这在秋天的都匀还没有过如此寒冷。),也没见上梁荣琪一面。这就是都匀市法院对梁荣琪一案,所谓“公开庭审”的实况。都匀市法院一直都准备对梁荣琪秘密庭审,秘密枉判,企图暗箱操作,进行迫害。

律师辩护有理有据 公诉人无言以对

面对公诉人以所谓“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起诉,律师依据现行中国宪法、法律,指出中国法律从未将法轮功归入“邪教”,至今没有任何法律文件规定党团员以外的公民不准修炼法轮功。因此公诉人的指控是偷换“法轮功”与“邪教组织”的概念。相反,信仰法轮功应受到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

其次,律师指出,公诉人偷换了“制作宣传品”与“破坏法律实施”的概念,制作散发法轮功宣传资料和评论、批评中共的资料没有违反任何法律,相反,言论自由是受宪法保护的。

律师最后指出:公诉人指控“梁荣琪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在逻辑上完全是荒谬的。

最后律师诚请法官尊重公民的宪法权利,承担起应有的历史责任,敢于直面现实和自己的良知,实践法治精神,判本案被告人梁荣琪无罪,予以释放。

最后法官不得不草草宣布庭审结束,听后通知。

结语

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法轮功“真、善、忍“在任何正常的社会都是合法的、应该受到鼓励的,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都可以炼,包括台湾、香港、澳门都可以公开炼法轮功。现在人们越来越看清:对法轮功的迫害使中国社会的司法公正和道义良知都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已经使每一个中国人都成为了受害者。

运用司法手段来迫害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实质上就是浪费国家有限的审判资源,国家应该把有限的司法资源用来打击暴力犯罪及贪污腐败犯罪等恶性刑事案件,来保护纳税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而不是用来打压那些善良正直、奉公守法的公民,这些人对社会不仅没有任何危害性,相反是造福社会。

我们期待梁荣祺早日回家,因为正义终究会战胜邪恶!

迫害梁荣琪的相关责任人:

黔南州政法委
副书记:谢新平(主管迫害法轮功责任人),电话:13985778968,办公室0584—8225289;8237727。

黔南州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
主 任:苟德伟 电话:13985079918。
副主任:邓 强 电话:13985758980。

都匀市政法委
书记:李刚 电话:13908542198、办公室0854—8224718。

都匀市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
主任:罗中福 电话:13908509869,办公室0854—8227713。

都匀市公安局
局长:徐燕洪
常务副局长:陈昌勇(主管迫害法轮功责任人)电话:13908548六一零,办公室0854-8242486。
副局长:周世群(带队搜查粱家责任人) 电话:13908548535

都匀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秦培军 电话:13985068224。
教导员:祝瑞林 电话:13985077789。
队员:秦晓春 电话:13885436311。

蹲坑在梁荣琪家门口的恶警:石金龙

都匀市检察院
起诉科:罗绍超(主办梁荣琪案件的负责人),电话:13638549721。

都匀市法院
(梁案)主审法官:柳家才(音) 电话:18985798035。

都匀市政府
常务副市长:藏侃 电话:18985759800

黔南州公安局看守所
所 长:唐连开 电话:13985079306。
教导员:刘 静 电话:13985076458。
副所长:许启钧 电话:13985086471。

都匀市小围寨镇政法委
书记:张中平:电话:办公室0854-7106026。

都匀市小围寨镇派出所
片警:王登美 (迫害法轮功的恶警) 手机:15885453011。

毛国志、电话:13765412133,数月前在邻居家蹲坑、监视、跟踪梁荣琪的外县警察(贵州瓮安县玉山镇派出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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