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一日早晨六点半,辽宁盘锦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渤海派出所等一伙警察闯入被迫害致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法轮功学员戴凤珍家里行恶,抢走《转法轮》等书籍。 事发当日早晨,戴凤珍女儿开门去上学,警察正在门口,孩子被吓。警察就这样闯入戴凤珍家里。戴凤珍丈夫穿着睡衣正在厨房里。戴凤珍说,我还没有起床,让他们出去,我要穿衣服。渤海派出所警察张岩站在戴凤珍床前,说他不能出去,他们这是在执行公务。说这里的东西不能动,戴凤珍拿手机,他上来抢,没抢着。手机卡被戴凤珍拿出去,他试图用被子往戴凤珍身上捂。戴凤珍下肢截瘫,生活不能自理,她对警察说:你们这是流氓,请你们出去。后来盘锦市公安局支队长潘宗泽、公安分局的人也来了。 盘锦市公安局支队长潘宗泽、渤海派出所警察张岩等要求戴凤珍配合他们,他们要非法搜查戴凤珍的房间。戴凤珍不配合他们。这过程中潘宗泽还说:赵立岩现关押在盘锦市公安分局,你配合我们,我们只是调查一些事情就放赵回来。我们今天不带你走,只是要你配合我们一些事情。僵持到快十点,最后,潘宗泽说:你这电脑、激光打印机等这屋里的东西今天我们不动了,只是想借几本书回去看看、我们对待你很特殊。 戴凤珍说:我不同意借给你们,也不允许你们拿走,不允许你们动我的东西,请你们出去,你们是强盗、是流氓。这种情况下,他们还是抢走戴凤珍的《转法轮》等几本书籍、三本周刊。公安分局人跟戴凤珍丈夫说:他们一直跟踪、监视了好长时间。说戴凤珍是法轮功的骨干等等。 戴凤珍女士,四十五岁。原在辽河油田锦州采油厂热力注汽一公司机关工作。在中共于九九年七月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屡遭迫害。 二零零零年八月,戴凤珍被辽河油田“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原锦州采油厂热力注汽一公司单位领导肖更新、吕志刚迫害致精神失常。在家人没看住的情况下,从渤海婆婆家坠楼,导致下肢截瘫,生活不能自理。 就是这样,这十一年来,辽河油田、盘锦市“六一零”、公安等部门也在不断以各种借口骚扰迫害。打电话或是警察、居委会人员上家里骚扰。 戴凤珍及丈夫、孩子家人等在精神上都受到很大伤害。请全世界、全社会正义之士及父老乡亲帮助我们共同制止中共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直接参与人:盘锦市公安局支队长潘宗泽 渤海派出所警察张岩 相关单位: 辽宁盘锦市公安局 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安分局 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派出所 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兴油社区电话 0427-7813160 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兴油社区居委会主任 刘凤珍 地址: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公安分局(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06号)邮编:124010 值班室:0427-2683344;指挥中心:0427-2683310;办公室:0427-2683311; 国保大队:0427-2683316;法制科:0427-2683322;治安科:0427-2683340; 姜伟华―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0427-2682001 13842730888; 潘宗泽―盘锦市公安局政保科长、国保大队长0427-2682043; 李永华―国报副大队长;刘光伟―盘锦市公安局; 孙天明―盘锦市公安局主管监控13324251388; 李继先―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682002; 王新-副局长2682003;王继章-副局长2682004;蒋中平-副局长2682005; 宫锡强―副局长2682007;李新华―政保支队长;王志强―指挥中心主任2682010;董秀琴―政治部主任2682008;张雷―纪委书记2682009; 刘德胜―市政法委书记2839098 2839045 2839049 13898700000; 卢云海―市司法局长 2824400 13904277208; 盘锦市看守所 所长陈某2684251; 副所长罗某2684252;刘中印2682511; 盘锦兴隆台区政法委 陈正:2824032 盘锦市人民政府 邮编:124010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18号 电话:0427-2822740 蹇 彪-代市长 高 科-常务副市长 刘兴政-副市长 陈斯来-副市长 徐吉生-副市长 姜伟华-副市长 杨景云-副市长 姜 冰-副市长 沈铁冬-副市长 孙 波-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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