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半,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丽新、李秀荣非法庭审。两名法轮功学员当庭讲述自己为什么修炼法轮功,为什么不放弃信仰。二位正义律师为王丽新、李秀荣分别做了精彩严谨的无罪辩护,指出修炼法轮功无罪。 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家人听了正义律师的辩护之后如梦方醒:修炼法轮功不犯法,法轮功是受诬陷的,亲人没有犯罪。中共就是邪,以权代法、邪党至上。家人们都感到很气愤,同时内心也充满了正义感,更加坚信家人并没有过错。 李秀荣 | 王丽新 |
发放真相资料无故遭绑架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王丽新、李秀荣在发放真相资料时遭人诬告,被长青派出所警察绑架。七月二十一日长青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王丽新家中,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事后王丽新的家人去派出所索要扣押清单并要求查看搜查证等相关证件时,被长青派出所的所长赵明、警察金泽华等人蛮横拒绝。 王丽新、李秀荣被绑架后,她们的家人几乎每天都去长青派出所要人,所长赵明、教导员周德栋和警察金泽华等人还多次威胁、恐吓、甚至驱赶家属。王丽新、李秀荣的家人又先后去过郊区公安分局、长青乡政府、妇联、郊区检察院、市检察院以及参与抄家的火电公司家属楼居委会等部门,这些部门人员都互相推诿。这期间亲属们曾几次接过匿名电话让亲属各自准备四万元钱就能把人办出来,被亲属拒绝。 二零一零年八月末,家人接到郊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刘晋国的电话,称王丽新、李秀荣已被非法批捕,但不给任何手续,家人多次去检察院索要未果。 王丽新、李秀荣被绑架后一直在看守所羁押至今。在看守所期间,王丽新在有关领导检查时当众抗议自己被非法关押,要求无罪释放。当时,负责看管王丽新的一名女警察立即跳过去狠狠地打了王丽新几个耳光。看守所还在中共有关部门的授意下给律师辩护设置障碍:开庭前的十月十六日,律师前往看守所准备会见当事人王丽新,看守所却借口会见必须有看守所所长签字,故意阻挠律师会见。律师据理力争,但看守所坚持不许会见。律师说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无理要求,在其他地区都没有这一程序。 法庭内外布控、搜身严密检查 上午九点左右,在郊区法院周围来了许多警察,“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国安、公安的都有,大都身着便衣。有的带着相机,在给郊区法院周围站立的人拍照。有的坐在车里聊天,有的站在法院外面四处观望,佳市郊区公安分局的国保大队队长张伟明等人都在其中。还来了一些不明车辆,停在法院边的马路,车里面的人有穿警服的,有穿便衣的。 八点五十分,一辆警车呼啸而至,几名警察匆匆地把王丽新、李秀荣带进法院(图)。邪党郊区法院声称本案是“公开审理”,却只给两个当事人家属每人二个旁听证。当王丽新、李秀荣家属要求旁听时,郊区法院以座位不足为借口,禁止王丽新、李秀荣的其他亲属及朋友入内旁听。以致当天有很多闻讯赶来参加开庭的人都没有进入庭内,只能在法院门外等候。在被允许进入的四个亲友入门时,郊区法院煞有介事的用探测仪挨个仔细的检查,很多随身物品如手机、手表、钱包、钥匙等不许带入法庭,甚至在衣兜里的手纸都被搜出。进入法庭后,家属们被严格限制并不许离开座位,也不许去厕所。但对待公检法、“六一零”的人却大相径庭,这些人可以随意走动、出入法庭甚至接打手机等,没有任何约束可言,对普通老百姓如临大敌,不讲人权。 大法弟子当庭讲真相 律师辩护铿锵有力 此次非法庭审是由郊区法院行政庭庭长李彩虹任审判长,审判员为郊区法院的汝兴德和韩旭,并由以上三人组成合议庭,公诉人是郊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刘晋国,在郊区法院二楼的第二审判庭进行。当天在法庭里还有安全局、“六一零”的人参加庭审。 开庭后,公诉人刘晋国对王丽新、李秀荣进行了非法指控。在法轮功学员的答辩和申诉过程中,王丽新、李秀荣堂堂正正、平静从容地分别讲述了自己修炼大法以来的身心变化,以及在高压下为什么不放弃修炼,始终坚称自己无罪,信仰真、善、忍无罪。王丽新在申诉的过程中多次被审判长李彩虹打断,多次被告之:不要说那些话了,(我们都)听明白啦,要正面回答问题等等。但王丽新不为所动,继续坚持讲述自己被迫害的真相和法轮大法真相。王丽新还指出在非法指控中有多处与事实不符,其中一处称王丽新在一九九一年修炼,王丽新说一九九一年时大法还没弘传,我不可能在那时修炼,这明显是在捏造罪名过程中编造出来的,令法庭现场一片哗然。 面对法庭内的法官、检察官、当事人的家属、及旁听席上的各界人士,正义律师当庭无罪辩护:“信仰自由,法轮功无罪”。重申本案涉及的信仰自由的普世原则和政教分离原则。阐述了公安部文件宣布为邪教的十四种宗教中没有法轮功,中国公开颁布的关于法轮功的一系列文件,不是法律,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所有的所谓“证据”都不能作为证据,甚至能用来作为证据都是漏洞百出、十分可笑的。律师认为,公诉机关所认定的那些行为是犯罪事实,这实在是荒唐的,换言之,王丽新、李秀荣的行为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真是天理难容! 正义律师在法庭上慷慨陈词,从法律的角度阐明法轮功学员不具备犯罪的四个要件。最后,律师以同是法律人的角度,希望法庭在座的每个人都能够守住做人的道德良知,更为了自己和家人的未来与幸福,从个案做起,即从法律原则而不是个别领导人讲话或者当局媒体的论调出发去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只有针对承办的案件,始终坚持做到问心无愧,人到暮年,当一幕幕回忆起自己的一生所为之时;当子女儿孙问起曾经所走过的人生路会对他们有何启迪与借鉴时;当历史翻开崭新的一页,面对全新的标准来衡定与审判各自所为之时,才能无怨无悔! 律师义正辞严、有理有据的辩护使在场的每个人都感到震撼,使法官及公诉人理屈词穷。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自始至终没有一句反驳的话,当审判长李彩虹问公诉人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公诉人消沉地回答:没有什么再补充的。 上午十一点左右庭审结束时未宣判,审判长李彩虹宣布由合议庭进行合议,交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再定。 觉醒的世人 正义的呼声 郊区法院坐落在佳市西林路上,来来往往的人较多,当看到法院周围聚集了很多的车和人,有些过路的行人感到很稀奇,都在询问发生了什么事。当过路的老百姓听说这是在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并且有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很多人认真的听完后退出了中共邪党组织,还有人要了神韵光盘,有人激动地说,看今天的样子,法轮功真是要平反了,马上快正过来了! 越来越多的世人开始觉醒,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法轮功学员信仰合法、讲真相合法,也看清了中共的邪恶、下流,开始站到了支持正义的一方。希望郊区法院的有关人员在代表公正与正义的法庭上,真正使法律的尊严能够体现,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能够获得公正的实现,使法轮功学员王丽新、李秀荣获得本应享有的信仰和人身自由。 相关人员电话(区号0454): 郊区法院 (西林路702号原永红区政府楼) 职务 姓名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院长 李纪奎 6116701 8641688 13803665188 副院长 董 超 6116702 8692751 13512660999 副院长 郭建峰 6166706 13512671999 副院长 范继敏 6116707 13945479419 副院长 高洪伟 6116703 13836611777 副院长 夏怀忠 6116705 13945477800 仲院长 13796357599 沈庭长 13946428777 黄庭长 13555584866 鞠 13903689135 庭长 李彩虹 13836659955 办公室 6116709 6116710 政工科 崔崇波 6116715 8118080 13115354566 张文哲 8446997 13846166687 政工 王环宇 6116716 6198976 13846131237 监察室 6116781 调研室 6116718 6116794 刑庭 6116719 民庭 6116730 6116733 行政庭 6116721 审监室 6116750 立案庭 6116756 执行局 6116708 信访室 6116791 法律援助中心 61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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