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零二年,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法轮功学员、优秀教师娄维明被双鸭山尖山区法院非法判重刑十年,关押在哈尔滨女子监狱,遭受迫害,二度出现脑出血。 第一次发生在二零零四年底至二零零五年上半年期间,在监狱实施的高压恐怖的迫害及高度紧张气氛下,娄维明被迫害致脑出血生活不能自理。靠着对法轮大法师父和大法的正信,在大法师父的慈悲呵护下,她又从新站起来,闯过了生死大关。 恶警见她已完全恢复正常,在二零零七年初搞所谓“高压攻坚”企图转化法轮功学员时,又将娄维明从病号监区调至二监区迫害。 二零一零年九月初,娄维明无端遭杀人犯马慧敏长时间谩骂、羞辱,导致娄维明再次脑出血。监狱于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下午两点左右用救护车将娄维明送到监外医院急救。二监区警察为包庇杀人犯马慧敏的恶劣行为,在娄维明脑出血后,对外放风说娄维明高血压造成脑出血。 这种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行为,在哈尔滨女子监狱屡见不鲜,在那里警察怂恿服刑人员殴打、侮辱、谩骂法轮功学员的事件时有发生。 二零零五年,哈尔滨市道外区法轮功学员杜景兰也是在这个监区被迫害致脑出血,经抢救无效,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希望海内外正义之士,发出正义的声音,帮助制止这场罪恶滔天的迫害。 在此,正告那些为了一己私利的人,赶快悬崖勒马,不要再助纣为虐,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天理,是任何权力和利益都抗拒不了的真理,为了自己的未来,给自己留一条生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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