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四日】一个月前,我在路上讲真相时被邪恶抓捕,被捕当天就把我送往拘留所。在去的路上,我在车里给警察讲真相。一进拘留所,我就被关进了铁门里。我告诉送我来的警察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们说“谢谢”。 因为我不穿“囚服”,犯人的头说:“不穿不行,明天老师(指所里的警察)找你谈话都得穿。”第二天警察找我谈话,我也没穿。一进谈话室,第一句话我说:“你记住‘法轮大法好’。”她“嗯”了一声,接着问我话,我一律不回答。她火了,大声嚎叫:“你以为我不敢打你吗?”我的心很稳,正视着她,她再没说什么。过了一会儿,又来了一个警察和我谈话,我又对她说:“记住‘法轮大法好’,天灭中共,退党保命。你退了吗?”她没吱声。后来她说:“我知道你们炼法轮功都是帮助别人、吃饭不浪费、处处为别人着想的人。囚服这几天不穿可以,以后得穿。”又问了一些其它的事,我一概不回答。 监规、体操、囚服,我一律不背不做不穿。星期一接见家人,警察说不穿囚服不让见,她们强行将“囚服”套在了我身上。过后想了想,知道是自己的情没放下,让邪恶钻了空子。 刚进拘留所时,一看这里这么多人(五十多名犯人),第一念就是救人。刚开始只劝退了二人。 我每天除中午炼功以外,其余时间都和犯人接触,讲真相、做三退,十五天劝退四十三人。在这期间,每天每时每刻我都在心里背法,发正念,其它什么都不想。 在同修整体正念加持下,我堂堂正正的回了家。“修炼中加上任何人的东西都是极其危险的。”(《挖根》)我对这段法深有体会,学好法是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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