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有的同修在被邪恶抓的时候,想用常人的法律起诉,可是不知道怎么做。我是这样起诉的: 二零零七年七八月间,我被恶警迫害。针对此事我在分局的纪检组,告派出所的警察对我的迫害罪行。因为分局纪检组专门管各派出所的警察违纪犯罪行为。分局有几个科,有一个是信访科,但不要去信访科。 当时分局纪检组接了我的案子,报到市公安局纪检科,市局纪检科立案,让分局纪检组开始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分局说:派出所是配合分局国保大队,我们和分局国保大队是平级,我们管不了,你到市公安局纪检科。市公安局纪检科要分局纪检组立案的介绍信,分局纪检组怕我往上告,不给我开立案介绍信,他们就诱骗我到分局信访组,我没有去,我不上他们的当。后来他们不顾事实给出了我败诉的结论,纪检组的三个警察同时签了他们各自的名字。 我当然不认同这个结果,就拿着这个他们给出的结论,上诉到市公安局纪检科,案子转到市公安局纪检科。经调查后,纪检科的警察说我反映的情况真实。但是,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纪检科给出的结论又是我败诉,其实他们心里都知道了真相。 我又告到省公安厅。省公安厅说材料上交了,省公安厅又给了邪恶的结论,我又告到省政法委,政法委不收,回到省公安厅,公安厅的人说,你回去告诉他们说:他是我们的上级,他不收谁收,我又回到省政法委,学了省厅的话,他们才把案子收了。我告诉他们这样推诿的做法是违法的。因为省政法委接待告状的工作人员基本是一两个月换一次,我就一个月告一次状。告诉他们,那些警察抄我家的东西是违法的。我问政法委的工作人员,我的东西上交给谁了,他们说不清楚,他们说:我们接了案子上级要讨论,你在家等电话。 就这样我一个月起诉恶警一次。 我就是讲清真相、救度众生,去掉怕心,不看重结果,看过程。通过这样的起诉告恶警,有力的震慑了坏人,救度了许多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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