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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新华社的“回归正常生活”
文/千百度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一直以来,中共都把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洗脑美化成是帮助他们“回归正常生活”。新华社于8月13日抛出的《中国原法轮功练习者回归正常生活》一文,再次重弹了这一老调。

显然,在中共喉舌的宣传里,法轮功学员的生活原本是不正常的,只有按照它的旨意放弃法轮功信仰,那样的生活才是正常的,因为它符合了中共的政治需要。针对这种逻辑,我们倒不妨来探讨探讨究竟什么是正常的生活,什么才是不正常的生活?中共以“转化”名义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的强制洗脑,究竟是在帮助他们“回归正常生活”,还是在把他们推向与之完全相反的方向?

无论是生活的经验还是科学的研究都告诉我们,人类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是由众多不同的个人和群体组成的,这些不同的个人和群体又有着彼此相异的意志和追求,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种种差异和矛盾,不协调、控制和解决好这些差异和矛盾,人类社会就会陷于无休止的冲突之中并因此而解体,人类也就无法生存和发展。那么怎么协调、控制和解决好这些差异和矛盾呢?人类想出的办法之一就是给自己的行为制定规范。统而言之,这种规范不外乎两大类,一类是道德,另一类是法律。从古至今,无论哪朝哪代哪国,人类的行为都是受着一定的道德和法律规范的制约的,偏离和违反这些规范就会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这是人类社会能够保持稳定,并不断延续和发展的基本前提之一。

从这个角度来看,人的生活是否符合其所在社会公认的道德和法律规范,是区分它正常与否的根本标准。换言之,如果符合社会的道德和法律规范,那就是正常的生活;反之,不符合社会的道德和法律规范,那就是不正常的生活。当然,在遵守道德和法律规范的前提下,人们的生活完全可以多种多样,充份展现各自不同的个性和追求,那是人应有的权利。由此而形成的不同个人和不同群体之间在生活形式上的各种差异,则与生活的正常与否毫无关系,那只是不同个人和群体的生活特色而已。换句话说,你可以穿西装,他可以穿汉服;汉族人可以吃猪肉,回族人可以禁吃猪肉;美国人有的愿意拥护共和党,有的则拥护民主党,这都是正常的。

那么法轮功学员的生活是否正常呢?了解法轮功的人都知道,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一种佛家的精神信仰。没有发生这场迫害的时候,大家每天照常生活或工作,只是早晚炼功、读书,强身健体、提高道德修养,这哪里不正常呢?实在太健康、太正常了。那么迫害发生之后,法轮功学员的平静生活被中共的政治运动打乱了,以至发展到被关进洗脑班、劳教所、监狱那么不正常的地步。所以,首先要说法轮功学员的生活如果变得不正常了,中共是罪魁祸首,而绝不是其无耻标榜的使人“回归正常生活”。

再说法轮功学员的上访和讲真相。从法律的角度讲,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法轮功学员信仰和修炼法轮大法当然也完全合法。这是第一点。其次,在法轮功受到某些媒体的误解和歪曲报道时,法轮功学员通过正常渠道去这些媒体反映实情,要求更正,这也完全符合中国政府的有关法规和条例。再则,当法轮功遭到非法取缔和镇压后,法轮功学员去各级政府机关上访,反映事实真相,维护他们应有的信仰权利,这与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也是完全一致的。

法轮功学员的行为不仅完全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而且完全符合社会的道德规范。法轮大法要求修炼者以真善忍为标准,从做一个好人起步,不断净化自己的心灵,不断向更高的精神境界迈进。因此,凡真心修炼大法者,可以说个个都在单位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在社会上奉公守法,助人为乐;在家庭里尊老爱幼,和睦相处。法轮功没被中共迫害前那些年,修炼法轮功后的好人好事可谓层出不穷,不胜枚举。凡是了解他们的人都知道,这些以真善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修炼人,不但行为完全符合社会的道德标准,而且其道德水平远高于社会上的一般人。

既然法轮功学员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一心向善,行为高尚,这样的生活岂有一丝一毫的不正常可言。当然,与一般人有所不同的是,法轮功学员是修炼人,有自己的信仰,他们不仅能够自觉接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而且在努力按照信仰的标准不断净化自己,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们对自己的要求远远高于社会的法律道德规范,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这样的生活不但完全正常,而且美好高尚,因为它不但能够引人向善,并且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于人于己可以说都有百利而无一害。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中共却硬要把这种不但正常而且高尚的生活妖魔化为不正常的生活,这不是颠倒黑白又是什么?反观中共执政六十年来,不但明目张胆地践踏法制和人权,而且徇私舞弊,贪污腐化,他们的生活才是真正的不正常的生活。

那么,通过强制洗脑,中共要法轮功学员屈从的究竟又是怎样的“正常生活”呢?按它的逻辑,既然“党” 宣布法轮功是“×教”,决定取缔法轮功,那么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应该“跟党中央保持一致”,毫无保留地放弃自己的信仰。不仅如此,还要跟着中共助纣为虐,“揭批”自己的师父,“检举”自己的同修。试问,充当中共践踏人权和法治的帮凶,能算是合法吗?背叛自己的信仰,“揭批”教自己做好人的师父,把同修出卖给镇压好人的凶手,能说有道德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既然背离法律,不讲道德,这样的生活能说是正常的生活吗?稍有头脑的人都明白,再没有比这种生活更阴暗更扭曲更不正常的了。而中共竟把这样的生活说成是“正常生活”,这不是纯粹的流氓表演吗?

许多被用来对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的恶人都说过类似这样的话:你们什么时候会说谎了,会骂人了,会打架了,会喝酒抽烟了,你们也就“正常”了,“转化”也就合格了。真是一语道破天机!在中共眼里,什么道德,什么法律,都是摆设,只要你听它的,它叫你干什么你就无条件的干什么,你就是正常,你也就“回归正常生活”了,哪怕你撒谎打架骂人,吃喝嫖赌都无所谓。说到底,所谓“回归正常生活”其实就是做中共的走狗和垫背。如果这种置起码的法律和道德于不顾,毫无独立人格和思想的生活才能被称为“正常生活”,那这个世界真是没有希望了!

可见,中共的强制洗脑根本不是在帮助法轮功学员“回归正常生活”,而完全是在扭曲践踏他们的正常生活,把他们推入悖离法律和道德的歧途。换个角度讲,应该回归正常生活的其实根本就不是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而是那些受中共欺骗助纣为虐的痴迷者。至于坏事做绝的中共,则早已失去了回归正常生活的可能,等待它的只能是彻底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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