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日】(明慧通讯员吉林报道)以下是已知的、分别于二零零八年及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的二十六位吉林省松原市、大安市法轮功学员: 松原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一、被迫害人:董凤山,男,1961年7月19日出生,汉族,家住前郭县莲花泡农场。(已被迫害致死)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董凤山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九年。 审判长:董小红 代理审判员:胡方权 代理审判员:李 中 书 记 员:顾 丹 被迫害时间2008年7月29日 法轮功学员董凤山上诉到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董凤山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8年10月17日 二、被迫害人:张秀兰,女,1965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家住吉林省桦甸市。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张秀兰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九年。 审 判 长:董小红 代理审判员:胡方权 代理审判员:李 中 书 记 员:顾 丹 被迫害时间2008年7月29日 法轮功学员张秀兰上诉到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张秀兰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8年10月17日 三、被迫害人:杨梅,女,1967年9月16日出生,汉族,家住吉林省桦甸市。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杨梅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九年。 审 判 长:董小红 代理审判员:胡方权 代理审判员:李 中 书 记 员:顾 丹 被迫害时间2008年7月29日 法轮功学员杨梅上诉到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杨梅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8年10月17日 四、被迫害人:徐彦刚,男,1979年1 月3 日出生,汉族,家住前郭县红星牧场。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徐彦刚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九年。 审 判 长:董小红 代理审判员:胡方权 代理审判员:李 中 书 记 员:顾 丹 被迫害时间2008年7月29日 法轮功学员徐彦刚上诉到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徐彦刚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8年10月17日 五、被迫害人:徐凤琴,女,1972年1月7日出生,汉族,家住松原市宁江区石化街。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徐凤琴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九年。 审 判 长:董小红 代理审判员:胡方权 代理审判员:李 中 书 记 员:顾 丹 被迫害时间2008年7月29日 法轮功学员徐凤琴上诉到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徐凤琴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8年10月17日 六、被迫害人:李生,男,1978年4月10日出生,汉族,家住松原市宁江区繁荣街。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生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七年。 审 判 长:董小红 代理审判员:胡方权 代理审判员:李 中 书 记 员:顾 丹 被迫害时间2008年7月29日 法轮功学员李生上诉到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李生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8年10月17日 七、被迫害人:马士杰,女,1961年1月4日出生,汉族,家住扶余县永平川村。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马士杰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四年。 审 判 长:董小红 代理审判员:胡方权 代理审判员:李 中 书 记 员:顾 丹 被迫害时间2008年7月29日 法轮功学员马士杰上诉到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马士杰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8年10月17日 八、被迫害人:许鹏,男,1968年9月3日出生,汉族,大专学历,家往松原市宁江区建设街。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许鹏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十二年。 前郭县检察院、法院恶人:石祥。 法轮功学员许鹏等六人上诉松原市中级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许鹏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9年4月8 九、被迫害人:滕献茹,女,1958年5月26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家往宁江区民主街。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滕献茹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十一年。 前郭县检察院、法院恶人:石祥。 法轮功学员滕献茹等六人上诉松原市中级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滕献茹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9年4月8 十、被迫害人:邵长普,男,1960年5月10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家住扶余县三岔河镇道西街五委。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邵长普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十年。 前郭县检察院、法院恶人:石祥。 法轮功学员邵长普等六人上诉松原市中级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邵长普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9年4月8 十一、被迫害人:付立红,女,1970年5月1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家住扶余县三岔河镇士英街。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付立红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九年。 前郭县检察院、法院恶人:石祥。 法轮功学员付立红等六人上诉松原市中级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付立红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9年4月8 十二、被迫害人:姜羽庭,男,1960年5月2日出生,汉族,中专学历,家住松原市宁江区和平街街。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姜羽庭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3、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八年。 前郭县检察院、法院恶人:石祥。 法轮功学员姜羽庭等六人上诉松原市中级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姜羽庭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9年4月8 十三、被迫害人:刘宝琴,女,1964年4月2日出生,高中文化,家住宁江区和平街。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宝琴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八年。 前郭县检察院、法院恶人:石祥。 法轮功学员刘宝琴等六人上诉松原市中级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宝琴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7、松原市中级检察院检察员吴迪出庭公诉(迫害的)。 被迫害时间:2009年4月8 十四、被迫害人:周连生,男,1961年3月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家住松原宁江区,油田家属小区。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周连生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宁江区检察院公诉迫害的,人员不详。 松原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恶警王江、张英会等执行绑架和迫害的。 被松原市宁江区法院,非法冤判五年零六个月。 审判长:张润锋。其他人员不详。时间是2001年12月。 法轮功学员周连生上诉松原市中级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中级法院审判长等人员不详。 被迫害时间:约2002年8月15日。 十五、被迫害人:石友霞,女,家住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小区。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石友霞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宁江区检察院公诉迫害的,人员不详。 松原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恶警王江、张英会等执行绑架和迫害的。 被松原市宁江区法院,非法冤判四年。 审判长:张润锋。其他人员不详。时间是2001年12月。 法轮功学员石友霞上诉松原市中级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中级法院审判长等人员不详。 被迫害时间:约2002年8月15日。 十六、被迫害人:庄艳芝,女,家住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小区。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庄艳芝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宁江区检察院公诉迫害的,人员不详。 松原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恶警王江、张英会等执行绑架和迫害的。 被松原市宁江区法院,非法冤判四年零六个月。 审判长:张润锋。其他人员不详。时间是2001年12月。 法轮功学员庄艳芝上诉松原市中级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中级法院审判长等人员不详。 被迫害时间:约2002年8月15日。 十七、被迫害人:谢丽荣,女,40多岁,汉族,家住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小区。原单位:吉林油田新木采油厂职工。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谢丽荣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松原市国保大队警察:高帅,李军,马洪哲。 2、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六年。 被迫害时间:2008年9月17日。 十八、被迫害人:徐克录,男,68岁,汉族,山东五连县人,住宁江区石化街。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徐克录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迫害的。 检察院王利出庭支持(公诉)迫害的。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徐克录的法院恶人如下: 审 判 长:程景辉 代理审判员:王宝忠 代理审判员:关英伟 书 记 员:路 平 被迫害时间:2002年7月3日 十九、被迫害人:王晓光(男)于2007年8月被吉林省公安厅、国安局、四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恶警绑架,遭酷刑逼供。2007年9月底,王晓光被非法判刑十年,目前被吉林监狱劫持。 二十、被迫害人:张立波,女,40多岁。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张立波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1、被户口所在地的片警执行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四年。 审 判 长:董小红 代理审判员:胡方权 代理审判员:李 中 书 记 员:顾 丹 被迫害时间2008年7月29日 法轮功学员张立波上诉到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张立波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8年11月 二十一、被迫害人:张艳春,女,40多岁。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张艳春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1、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绑架和迫害的。 2、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3、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四年。 审 判 长:董小红 代理审判员:胡方权 代理审判员:李 中 书 记 员:顾 丹 被迫害时间2008年7月29日 法轮功学员张艳春上诉到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4、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张艳春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二十二、被迫害人:柳丽坤,女 1、被原松原市宁江区法院,非法冤判八年。 2、被迫害时间2008年11月。 二十三、被迫害人:陈平,男 1、被原松原市宁江区法院,非法冤判七年。 2、被迫害时间2008年11月。 二十四、被迫害人:荣恩成 被迫害时间2005年5月。 吉林省大安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二十五、被迫害人:周维良,男,1948年11月7日出生,汉族,大安市罐头厂工人,家住大安市慧阳街9委9组。 参与迫害周维良的单位及人员如下: 被大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迫害的。大安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王德林出庭支持公诉(迫害的)。 被大安市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三年。 参与的恶人如下: 审判长:靳 军 审判员:甘洪强 审判员:夏艳娣 书记员:周欣立 被迫害时间:2002年9月5日 二十六、被迫害人:成秀华,女,1946年3月2日出生,汉族,山东省周平县人,家住大安市两家子镇红岗油田家属区。 参与迫害成秀华的单位及人员如下: 被大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迫害的。大安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王德林出庭支持公诉(迫害的)。 被大安市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三年。 参与的恶人如下: 审判长:靳 军 审判员:甘洪强 审判员:夏艳娣 书记员:周欣立 被迫害时间:200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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