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九日】(明慧通讯员沈阳报道)大连优秀女教师刘霞因坚持信仰而四次被关押,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沈阳马三家女子劳动教养院三大队已经十个月,多次遭到惨无人道的酷刑迫害。 一、十年中八年失去人身自由 刘霞现年五十四岁,原是大连市中山区教师进修学校优秀教师,原籍河南。自从修炼法轮功以来,思想境界得到不断的升华,业务上更加勤奋钻研,教研成果斐然,多次发表论文,屡获省,市教研成果奖,成为单位的业务骨干。 九九年“七二零”后,因刘霞坚定修炼法轮大法,学校不法人员将她非法关在市老干局招待所二十天,逼其放弃信仰、做所谓“书面保证”等,还专派两名教师看管她,限制其人身自由,使其有家难归,无法照顾正在读书的女儿。尽管如此,她毫无妥协,每天依然坚持炼功、讲真相。 二零零零年七月,刘霞给全校教师写公开信,说明法轮功真相,当时在任校长张某某伙同葵英街派出所恶警将她及另两名法轮功学员绑架,非法关押在大连市姚家派出所,后刘霞被劫持到马三家女子劳教所,遭残酷的迫害,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二年五月,刘霞在与辽宁省新宾县法轮功学员一同挂横幅粘贴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当地派出所恶警绑架,后被新宾县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并关押在沈阳大北监狱。校方助纣为虐将她开除,丈夫也与其离婚。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五日,因前夫尹某某恶意告发,刘霞及另两名法轮功学员在尹某某家被大连虎滩派出所、国保大队恶警绑架。刘霞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马三家女子劳教所三大队遭受折磨。 在邪党迫害法轮功的十年当中,刘霞有八年多被非法关押在邪党的狱中。 二、“抻刑”迫害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晚,因刘霞不背监规“三十条”、不参加奴役劳动,被警察张卓慧上“抻刑”十四个多小时。 所谓“抻刑”就是将人的两臂拉抻到极限,然后把两手腕分别紧铐在两侧坚固物上,致使人长时间弯腰或站立而不敢动,稍微一动则疼痛钻心,难以忍受。马三家教养院常采用这种酷刑逼迫大法弟子服从其“管理”或放弃信仰。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晚,刘霞因抄写法轮功书籍,并向警察张卓慧讲法轮功真相,张非但不听,反而将刘霞又一次关进三大队的小库房里。该库房是警察迫害大法弟子的刑房。这里有两个铁架子,分别靠在库房内两侧,张卓慧先将刘霞的双臂分左右方向竭力拉抻到极限后,把两手腕铐在铁架子上抻。自五月二日晚至五月四日下午,刘霞被铐长达五十三个小时,期间不给饭吃,不许上厕所,不准睡觉。一直站在两个铁架子中间抻着。 五月四日下午,因刘霞抗议这种非法行径,张君、张卓慧、张磊三位警察便变本加厉地折磨刘霞。她们将刘霞的双眼蒙上,捆紧,张卓慧和张磊用尽全力拉铐子,刘霞的双臂已经被抻到极限了,仍再拉,再抻,这种撕裂肢体般的折磨令人痛苦至极。此时警察一边拉铐子一边凶狠地说:“我们不用你救,让你师父来救你吧。”由于手铐拉得过紧,嵌入皮肉很深,两个月后,刘霞左手腕上的疤痕仍清晰可见。 二、“上大铐” 马三家女子教养院为迫使大法弟子放弃信仰,任其摆布、蹂躏,经常威逼大法弟子写攻击法轮功师父歌颂中共的所谓“思想道德作业”,谁不从就威胁“上大铐”。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四日晚,警察张君见刘霞坚决不写所谓的“作业”,便威胁她:“你不写作业明天整你。”六月十五日上午,警察黄海燕等人把刘霞带到东岗办公室,此地是专门用“上大铐”来残害大法弟子的刑房。“办公室”里有一张双层铁床,张君、张环和黄海燕三个警察把刘霞的双眼蒙上绑紧,为避免留下酷刑证据将刘霞两手腕包上很厚的毛巾,铐上手铐使尽力气拉开她的两臂,张君拽住刘霞的头发使劲往下按她的头和腰,张环和黄海燕拼命地往外拉手铐,再用绳子紧紧地绑在铁床上。刘霞的双手很快就变得冰凉、麻木、发黑、呈握紧状,失去了知觉。警察见状立即用力掰开她的手指头,并不停地托打她的胳膊,怕血液不流通致使手残废而留下迫害证据。同时把铐子放松一些,等缓过来后再拉紧,如此反复几次,直至人昏死过去。 当刘霞完全失去知觉后,警察抓住她的手指,在警察们事先伪造的“三书(悔过、诽谤、保证书)”上按手印,并在刘霞身上书写谩骂大法师父的话。刘霞苏醒后,张环说:“这就是你的‘三书’。”还恶毒地念给刘霞听。刘霞义正辞严地正告张环:“你们的行为违法,干的是人类历史上最卑鄙、最下流、最无耻的勾当,令人神愤怒,什么‘三书’,我决不承认,神也决不承认。” 刘霞除前夫外,在大连举目无亲。经济来源被断绝、无处栖身,尤其是在精神上、肉体上被严重摧残。而刘霞一直坚定救度众生的信念,冒着被抓、被打、甚至失去生命的危险,告诉世人真相,是为了人们不受邪党谎言毒害,从而能明辨是非。然而在这场迫害中,刘霞及许许多多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遭受了酷刑迫害,有的被迫害成残疾,有的精神失常,有的甚至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四、马三家酷刑成性 马三家教养院隶属中共政权中央司法部管辖,是马三家教养院集中对法轮功学员酷刑洗脑的场所。司法部曾拨专款一百万元给马三家扩充“环境”,中共恶首罗干、刘京等曾亲自来此坐镇。马三家教养院惯用的迫害法轮功学员近百种酷刑手段。在此我们仅回顾马三家最常用酷刑中的铐刑。以下是由真人模拟的酷刑迫害展示图。 马三家常用铐刑五种: 之一:背铐 此种酷刑即是将法轮功学员的双手反铐在背后,让学员面壁而站,有时还被迫戴安全帽,恶警用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的手臂。几分钟后,整个胳膊都不会动,像脱臼一样痛苦,手铐勒進肉里,手臂全都肿了起来,胳膊失去知觉。 之二:铐暖气管子(俗名:苏秦背剑) 图4 |
此种酷刑即是将法轮功学员的双手吊铐在暖气管子上,暖气管在高1.8米处有两个铁夹子,人被铐上后双脚离地悬空,手铐勒進肉里,疼痛无比,有的双臂致残。2002年12月朝阳的法轮功学员王玉兰(49岁)曾被恶警王晓峰、薛凤吊在大队长办公室的暖气管子上,右手被烫烂,肉翻卷出来,左胳膊残废,至今一直耷拉,抬不起来,失去了劳动能力。2005年3月,法轮功学员孙继萍由于抵制野蛮灌食,被恶警拖至值班室铐在暖气管上。 之三:“大”字型铐 此种酷刑即是将法轮功学员两臂抻至极限铐在单人床的两侧床栏上,双脚尖点地,身体呈“大”字形,由恶警暴打或电击,被上此刑者一铐就是几天几夜。 之四:捆绑吊铐 图8 | 图9 |
图10 | 图11 |
此种酷刑即是将法轮功学员双臂向上合拢抻至极限,反吊在单人床上铺侧面横栏上,双脚离地,长时间施此酷刑会使受刑者手臂残废。2002年12月,大连法轮功学员杨延亭(36岁)曾被恶警董淑霞施以此刑长达15小时,致使双臂残废。过程如图30—33。 之五:蹲铐 图12 |
图13 | 图14 |
此种酷刑即是将法轮功学员铐在铁床边横棱上,腰和臀部硬塞至床下。遭受此刑者非常痛苦,严重者腰部受伤,不能直立。被铐者短则几小时,长则几天、十几天连续受此刑。这是马三家教养院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时威逼、折磨法轮功学员的常用酷刑。2002年10月,辽宁省铁岭市法轮功学员宋秀婷(30岁左右)被恶警董淑霞施过此酷刑。 多行不义必自毙,天灭中共已为时不远,奉劝那些仍在参与迫害的世人立即停止恶行,莫作中共的陪葬品,否则悔之晚矣! 马三家女子劳教所三大队恶警: 张 君 大队长 张卓慧 管教大队长 黄海燕 分队长 张 环 分队长 张 磊 分队长 崔 宏 分队长 参与迫害的犹大 :赵永华、袁淑芝。 请知情者收集提供上述恶人及其家庭的详细情况,并将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详情向其家人、亲属及当地民众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