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八日】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教支队小头目陆浩,男,39岁,几年来一直卖命的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 在锦州市恶徒2008年2月25日对法轮功学员的大抓捕中,陆浩竭力为中共卖命,策划、参与迫害几十名法轮功学员,致使多人被非法判刑;2008年8月4日锦州太和区法院对刘凤梅等4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中,来自北京的8名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了精彩的无罪辩护,陆浩在法庭上就象个小丑一样,一会儿记录,一会儿指使不法人员查看旁听人员的身份证,一会儿又协助郝铁君录像、照相,等等,制造恐怖气氛。 之后,法轮功学员给陆浩的妻子和女儿写了劝善信,希望他能够好自为之,珍惜自己的未来,立即停止迫害,洗心革面,重新做一个善良有正义感的人。可是2009年4月他又开始猖狂,在锦州市公安局策划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春雷行动”中,他不知悔改又跳出来,对法轮功学员跟踪、审讯,又参与迫害了十几人。 在此正告陆浩:“多行不义必自毙”,不要把大法弟子的慈悲当儿戏,如果我们如此劝善,还救不了你,那自会有天法惩治你,那是你自己的选择,也是你自己一步步走到那儿的,希望你为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 陆浩:13941648777, 陆浩之妻李淑娟:锦州市太和高中语文教师; 陆浩之女陆一鸣:锦州市国和小学六年级四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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