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一日】2009年4月10日上午九时左右,我与先生(同修)去法院旁听对同修的非法开庭,一下车因我要去厕所,顺手把我的背包给先生,没走两步就被一女子拉着,该女子边拉边骂,把我拉到法院大门口,便衣特务绑架我。他们在我背包里找出大法的东西和真相资料,便去抄了我的家。当晚派出所将我绑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迫害发生了,我很冷静,我想:我是大法弟子,走在神路上修炼人,有师在、有法在。人对神敢做什么,我坦然的面对一切。 到了拘留所,我无怨无恨,想大法的法理,想师父对我们弟子讲的法,无条件向内找,这是修炼人的法宝。我静下心来,一点一点的找,找到了很多心,显示自己没怕心,你看我多“勇敢”,直往前冲,显示的没有了理智。就象师父在《转法轮》里讲的:“有个人手里拿着我的书,在大街上一边走一边大叫:有李老师保护不怕汽车撞。”表现出证实自己的心。求安逸心,不愿多行脚,顺便完成任务,完全是常人的一种形式,偏离了法。着急心、漂浮心、浮躁心、干事心等很多心。由于这些执著心存在,平时学法流入硬行规定,入不了心,悟不到法理,不能向内找。找到了这些心以后,使我猛醒,我这是修炼吗? 师父在《正法中要正念、不要人心》中说:“清醒吧!这场历史上最邪恶的魔难都不能叫你们清醒,那就只能在法正人间时惊悔与急恨自己太差劲的绝望中看着真修的大法弟子圆满的壮观了,这也是自己种下的因果。”我泪流满面,对不起师父的苦度。我跟师父发誓:“我一定要坚修大法,虽然过去不精進,但我要做一个真修弟子。”我百分之百的信师信法,一切交给师父,路由师父安排。 当我的正念出来了,一思一念在法上,整个身心发生了变化,心情豁然开朗、舒畅,没有了压抑郁闷,也就没有了那种物质,感觉到的是轻松、自如、放松,每天不带忧愁的生活。每天清晨3点50分起床炼功,整点发正念,与被非法拘留的几位同修一起每天两次集体学法(早上8~9点、晚7~9点),内容背九遍《论语》和《转法轮》的目录。吃饭睡觉时间之外,天天默写能背下来的法。当恐惧心、人心冒出来时,我就发正念清除。这样我在拘留所度过了11天。他们所谓的证据,其实都是合法的物品、合法的行为。不管从什么角度来讲,他们确确实实在迫害我。我不惧怕,从头至尾反迫害,讲真相。他们前后非法审讯我四次,每次审讯我都理直气壮,义正词严的质问他们:你们知法犯法,个个知道真相,你们为什么这样做?只是为了保住你们既得利益。迫于上面的压力,我不恨你们,我为你们担忧,没有美好的未来。我触犯了国家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我有旁听权、隐私权、信仰自由权。你们私自打开我的背包,你们犯了哪一条,你们最清楚。我没有任何过激的行为,至于背包里的东西,我不会说来龙去脉的,这是我的隐私权。你们自己去看看,都是救人的东西┅┅。他们气急败坏的说:是我们审讯你,还是你审问我们。我凛然的说:我审问你们。我不但要审问你们,还要控告你们。他们说控告不控告那是你的事,并问我请不请律师。我说我不请,也没有钱请,我要自己为自己做无罪辩护。最后要我签字,我拒绝签字。他们采取各种手段:伪善欺骗、恐吓┅┅我全然不被其所动。 4月22日中午11点,来了五、六个公安,并把手铐在我面前亮了一下,没有铐,又把我绑架到女子看守所。我没有任何惧怕,头脑一片空白(现在回想起来是师父加持弟子,给我勇气、给我力量)。过了一会儿回过神来,想到:常人都能视死如归,我是一个修炼人,“放下生死,就是神”(《澳大利亚法会讲法》);“如果一个修炼者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放下生死之念,邪恶一定是害怕的;如果所有的学员都能做到,邪恶就会自灭。”(《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后的执著〉)他们本想把我送到看守所拘留3~7天,然后非法劳教,后检查身体血压高拒收。我在没有写任何保证的情况下回到了家。 通过这次迫害经历,我悟到两点:一个是对修炼人来讲,要无条件向内找,归正自己,提高升华上来,这样一切就由师父安排;另一点就是,我们应该堂堂正正的反迫害,我们做的一切都是合法的。千万不要用常人心来看待:什么从我这搜出来的东西多啊,我不应该怎么样啊。如果坠入这种状态,就会有人心的恐惧、忧愁,出现新的执著,使事情更加复杂。 这是自己在这一层所悟、所思,不当之处,希望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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