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明慧记者杨思源采访报道)近日西班牙国家法庭依照“普遍管辖原则”(Universal Jurisdiction)裁定,西班牙国家法庭近日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包括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及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和吴官正等四名中共高官在内的五名迫害法轮功元凶。被告须四到六周内回应,并可能面对国际逮捕令,届时被告若进入任何一个与西班牙有签订引渡条款的国家,西班牙可依法将被告引渡到西班牙国内。 国际多元信仰组织秘书长查尔斯•格雷斯博士(Charles Graves)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西班牙国家法庭作出此项裁定是一件好事,应该继续下去。在审讯的过程中也可以让更多人了解江泽民为什么要迫害法轮功学员,让事实大白于天下。 审江案能让事实公布于众 格雷斯先生表示,西班牙的审江案会让中共对法轮功学员酷刑折磨的罪行,以及中共无视信仰自由的问题再度得到媒体和民众的关注。“这(起诉五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是个好主意,西班牙受理这样的控告,能够把这事呈上法庭,而且我想这也非常重要,人们可以更加近距离地看江为什么开始迫害,为什么迫害法轮功。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这些答案可能就出来了,我想这是件好事。” 此事还让他想起了国际刑事法院对苏丹总统发出的逮捕令。他说,苏丹总统不能离开苏丹,否则,将会有被逮捕的危险,而同样的事情也将发生在江及其他被告身上。“国际逮捕令有他的价值,可以将真相公布于众,可以找出侵犯人权的罪犯。” 格雷斯先生还谈到:“如果在西方很多国家都有类似的案例,中国政府也许会被迫认识到很多主要的国家不认同中共的政策。这(诉江案)是一件好事,应该继续下去。” 大量证据证实中共对法轮功学员酷刑折磨 格雷斯先生谈到有大量的证据证实法轮功学员遭到中共的酷刑折磨,其中包括联合国酷刑问题特派专员诺瓦克先生(Manfred Nowak)的调查报告。 诺瓦克先生在二零零五年对中国进行了十二天的调查后表示,在调查中他发现,酷刑现象在中国仍然普遍存在。纽约时报在零五年十二月二日在报导中引述诺瓦克的话说,法轮功学员经常不经审讯就被送进劳教所,并被强迫长时间保持痛苦的姿势。中共当局经常对被关押者使用电棍电击、殴打和剥夺睡眠。 在二零零六年公布的调查报告中诺瓦克指出,劳教所记录在案的酷刑案例中,有三分之二是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四日,诺瓦克提交给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七届会议的特别报告中指出:“本特派专员访华时注意到,在中共的行政拘留中,他们经常采用‘强制药物治疗’手段。”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采取的“强制药物治疗”,除了在监狱、劳教所外,还有将健康正常的法轮功学员关进精神病院、戒毒所,甚至强迫家属给“保外就医” 的法轮功学员在家注射不明精神病药物。 调查结果显示,假借“精神病治疗”名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遍布中国二十三个省市自治区,至少有上百所省、市、县、区的精神病院参与了迫害。从案例的数量及分布范围看,对法轮功学员的滥用精神药物的迫害,是一个有计划的、自上而下系统实施的政策。 在二零零九年八月五日,诺瓦克在接受英文大纪元的专访中表示,法轮功学员人数庞大,而中共“迫害从未停止,反而加剧了”。他谈到:“劳教所中关押的大多数都是法轮功学员。那实在太可怕了,因为他们全部没有经过任何审判,从未被起诉过。” 格雷斯先生认为:“关于酷刑,把人们送到劳教所,仅仅因为他们的宗教信仰,五十年前苏联这么干过,他们(中共)不能在当今这个现代社会还干这样的事情,这太不正常了。” 应该立即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 在联合国非政府组织工作的格雷斯先生表示,自己会遇到一些中共派来的人,“我在很多地方都遇到过中共官员告诉我关于法轮功的一些说法。但是我对他们说,你们并没有证据,这只是官方政策,而这种政策必须改变。关于法轮功,中共的官方说词就是宣传。” 格雷斯先生对中共为什么要迫害法轮功学员无法理解,他认为:“我想这就是江一人的决定,他自己反对法轮功,制定了政策,后来就成了中共的普遍政策,从而开始了迫害,一直到现在。这实际上是对宗教信仰的迫害,因为中共不希望有大量的人有共产主义以外的信仰。我不理解,为什么中共要迫害法轮功,我不认为法轮功会带来任何危险。” 他认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应该立即停止,并表示每个人都尽力去做,会带来转机:“(在中国)有信仰的人没有得到尊重,特别是法轮功学员,他们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我们可以通过联合国非政府组织去努力,西班牙可以通过法庭控诉,有的人可以在美国努力,有的在中国做,每个人都尽自己的力量,转机或许就会到来。” 希望中国人能有信仰自由 格雷斯先生表示,自己从事从事人权工作多年,有些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却成为了现实。“我从事人权工作已经很多年了,我知道当初没有人想到苏联会有什么变革,但是十几年后,我们再看,俄罗斯人的改变非常好,也很受欢迎。或许在中国一切也会发生变化,我们希望(中国)人可以有自己的信仰,可以自由的选择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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