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明慧通讯员重庆报道)重庆市江北区法院、检察院作为江北区司法部门,知法犯法,非法构陷辖区内法轮功学员。检察院作为公诉人,向法院提供虚假材料,作为起诉证据,法院明知法轮功学员没有违反刑法,依然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1.非法审判大法弟子罗向旭 罗向旭,男,三十八岁,家住重庆市江北区通用新村185-9号,是重庆江北区的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原为重庆市江北区通用机械厂职工。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三日凌晨两点钟,罗向旭在家被绑架。江北区法院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对罗向旭非法开庭,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又秘密开庭,最后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对罗向旭进行所谓的“公开宣判”,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处罗向旭四年有期徒刑。 在法庭上,法警完全不顾法律,当着许多旁听者的面对罗向旭进行毒打,过后几名法警又把罗向旭押到办公室,进行毒打。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八日,罗向旭被送往永川监狱集训队迫害。 2.非法审判大法弟子黄忠英 黄忠英,女,重庆合成制药厂工人。二零零一年四月二日,猫儿石真相资料点被破坏,黄忠英在江北区猫儿石花灯石九十号租房内被江北区公安分局五六个恶警绑架。一钟姓恶警从黄忠英身上抢走了现金几百元和一万余元的存折,并非法抄了黄忠英的家。黄忠英向恶警要抄家证、搜身证。钟姓恶警说:“那个好说,随时可以填一个。” 在去江北区看守所(已从华新街搬到鱼嘴复盛)途中,黄忠英欲走脱,被钟姓恶警抓住暴打,拳头雨点般落在头上、脸上。黄忠英被打昏倒地后,钟姓恶警用穿有大头皮鞋的脚连踢黄忠英的腰、腿,直到打得他满意后才停。黄忠英被拖上车,关进了江北区看守所。黄忠英被看守所关了一年零十个月。 在看守所,有次查房,恶警从黄忠英身上搜出了抄写的经文,恶警汪芸铐了她整三天三夜。因为抵制邪恶迫害,大法学员任敏被吊铐“双飞燕”,大法学员熊玉珍、石光碧都被吊铐了七天七夜。 最后江北区法院非法判决黄忠英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押送至重庆女子监狱(已从永川搬到九龙坡区走马镇)。黄忠英饱受非人折磨,直至非法刑期期满。 3.非法审判江北区法轮功学员李尹英 李尹英,重庆市江北区通用大法弟子,女,五十多岁,家住化学研究所。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日下午两点,九个国安闯入李尹英家中,将其绑架,非法关押于江北区看守所。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二日下午两点四十分,天气阴沉,李尹英被带到江北区法院进行非法审判,法院内十几名公安围住审判厅,门外不许其他人员靠近旁听。李尹英家中的丈夫、女儿因身体及学业方面的原因没能到庭旁听。 在非法审判前,江北区看守所恶警连续几十个小时不许李尹英睡觉,妄图消磨她的意志。法庭上法官一再威逼利诱,要李尹英放弃对大法的信仰,都遭到严词拒绝。下午四点五十分,非法审判结束,李尹英在被带回江北区看守所的路上,向周围群众讲述法轮功学员的冤案,法轮大法是正法。李尹英被非法关押以后,家中有一位九十多岁的老母亲没人照看。审判结果不详。 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8号,邮政编码:400025; 法院联系电话:023-67855044;院长:陈祖德,院长电子邮件:czd_64@sina.com。 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7号(紧邻重庆市江北区法院),邮政编码:400025。 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