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明慧通讯员吉林报道)按警察的话讲:如果不想办法诬判大法弟子,自己就得犯强抢罪;判了大法弟子,他们就是执行“公务”。近期吉林公主岭法院偷偷的非法审判大法弟子,就是因为恶警怕大法弟子的家人当庭控诉他们的抢劫罪行。 共产邪党讲的是“假、恶、斗”,把人拖向低劣、整人、犯罪的深渊。 2009年4月16日清晨6点多钟至晚上8点多钟,公主岭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李健奇,指导员王德等恶警,领着不同地方的派出所人员在不同的时间将五位大法弟子绑架,其中有肖杰、陈洪祥、申宝贵、李会、王华,这五位大法弟子的家产与现金也都被不同成度的遭到警察强抢,王华、李会家的家用电器几乎被全部抢光,只剩了一台破旧洗衣机,就连只值几十元钱的旧手机都没放过,何况那么多现金了。在王华、李会儿女的强烈追究下,恶警指导员王德只好还给了3600元,其余钱财至今未还。 肖杰、申宝贵两家的钱财、物品被抢还不算,警察了解到肖杰的女儿园园是开种子公司的;申宝贵夫妻俩是教师,收入可观,这恶警就不断的向肖杰的女儿园园、申宝贵的妻子敲诈钱财,现已向申宝贵的妻子敲诈6万多元,向肖杰的女儿敲诈5万多元,扬言要10万。这种绑票行为在当今大陆还不受法律制裁呢!因为这是中共邪党用这种卑鄙手段诱惑与操纵那些不明真相的警察参与迫害法轮功,使一些警察成了罪犯! 公主岭法院为什么秘密审判王华与李会呢?也是因为王德、李建奇等恶人抢了人家的钱财,人家的女儿不断的找王德、李建奇追究,在事实面前他们只还了3600,其余的钱、物至今未还,他们也怕世人控诉他们的抢劫罪行,所以编造了一些假证来冤判李会和王华。 在整个迫害过程中,公主岭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曾经两次以证据不足将案卷退回到公安局,法院也曾一拖再拖不予审理,因为大法弟子没有犯法,只是按照《宪法》36条规定的“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在履行自己的义务。可李建奇、王德与陶家派出所的李辉竟公开地说:“我们就是不按法律办事、就是给王华、李会凑假材料、就是要冤枉她们。”(这些话都有录音) 按公安局内部的话讲:“判了法轮功,我们拿他们什么都不算抢。”2008年4月,公主岭刘房子派出所所长王文辉趁大法弟子赵春杰家中无人时,撬门别锁,把人家的现金、存折、小闹表和雨伞都偷走了。之后,赵春杰的女儿找王文辉追究时,王文辉只把小闹表和雨伞还了,王文辉怕担偷抢罪,就编凑了一些假证将赵春杰冤判了4年。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信仰者从事传播信仰内容的权利无须获得来自政府机关的“许可”就可以自由行使!可以以各种形式参与宗教实践、从事各种宗教活动,这是信仰自由的保障!公民一旦没有了参与宗教实践和从事宗教活动的自由!信仰自由就是一纸空文!这是人所周知的。 浅读刑法的人都懂得:刑法只惩罚行为,不惩罚思想,信仰(思想)本身不构成犯罪,这是刑事司法的铁律。而中共邪党出尔反尔:文字规定“信仰自由”,而行为上又限制“信仰”、想完全控制公民思想,信仰是思想层面的,不能因为公民坚持某个信仰而遭到不公正的对待!而恶警李健奇、王德为了掩盖自己强抢的犯罪行为,非要编凑假材料来迫害大法弟子。特别是李健奇,依仗袁立军这个老丈爷儿副局长的权力胡作非为,那个王德说他的官是花钱买的,更是无所顾忌。(李健奇、王德的现场录音中已经完全承认他们自己是违法的,可他们就是要这么干,有章程你告去。这录音将在适当时期公布于世。) 正告这些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之徒,你们的罪行足以促使更多的世人看清中共邪党的丑恶面目,使更多更多的人走入退党大潮,现在已有六千三百多万人退出邪党组织。你们自己也许知道面对你们将来的下场:邪党一倒人们定会清算!为此,善劝你们马上弃暗投明,选择一条光明的路,找回你们尚存的一点良知,为自己的家人留条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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