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明慧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刘继玲,黑龙江省克东县一名普通妇女,因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人,曾被邪党恶警五次绑架、关押,并屡次被勒索钱财。 刘继玲,女,一九四八年出生,家庭妇女,住黑龙江省克东县中兴街。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六日,刘继玲进京上访,为法轮功和平请愿,要求归还一个和平不受干扰的修炼环境,被北京公警察绑架,关押在齐市驻北京办事处,后被克东县公安局顾展超、第二派出所郭玉新带回,关押在克东看守所,经常遭克东政法委常务书记辛华、公安局政保科长王洪涛、副所长王承富等非法提审,不分白天、黑夜、不让睡觉,释放时勒索刘继玲家人三千元,无任何凭证。 二零零一年农历正月初四,刘继玲第二次被公安局政保科科长王洪涛、副所长王承富绑架,在克东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七天。 二零零一年三月三日,刘继玲第三次被第二派出所王庆华、刘国峰绑架,关押在克东县看守所,并超期关押,直到五月十五日,王洪涛,王承富勒索刘继玲家人三千元,无任何凭证。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四日晚,刘继玲第四次被绑架。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王承富、第二派出所恶警闯到刘继玲家,绑架刘继玲。在克东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刘继玲等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五天五夜,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别秋、副主任王承富勒索刘继玲家三千元,无任何凭证。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刘继玲家第五次被千平派出所恶警辛晶绑架送县公安局“六一零”办,遭刑讯逼供一天一夜,坐铁椅子,双手被反铐在铁椅子上。参与迫害的有公安局副局长裴兴泉、“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王振海、副主任刘金、千平派出所辛晶、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一女的。 刘继玲再次被关押在克东看守所。公安局恶警威胁刘继玲家人要劳教刘继玲三年,以此勒索刘继玲家人五千元后,非法劳教刘继玲一年,一月后,恶警王振海、刘金将刘继玲等三法轮功学员劫持到齐齐哈尔劳教所。劳教所因刘继玲高血压而拒收。恶警王振海、刘金还不放刘继玲,向刘继玲家人勒索四千元、看守所所长勒索三千元才放行刘继玲。当时的公安局局长是吕定志,政法委书记刘忠良,政法委常务书记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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