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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说李俊梅被绑架后我的想法
文/一位关心李俊梅的好心人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六日】李俊梅是河北邯郸馆陶县大法弟子。

李俊梅在2009年9月17日上午在馆陶街上讲真相时被所谓的人民公安绑架,到现在已有半个多月了。那些所谓的公安不跟李俊梅家人见面,也不让李俊梅家人见李俊梅。我不知道李俊梅犯了什么罪。

我记得李俊梅大概是96年开始炼法轮功的,到现在已有十几年了。十几年前的李俊梅,当时摆摊卖菜,她的身体很不好,有关节炎,爱头痛,还有妇科病,这些病痛经常折磨着她,什么办法都用过:中药、西药、针灸,可是都没有用。家人看着李俊梅被病魔折磨的痛苦样子,痛在心里,可又有什么办法呢?

自从李俊梅炼法轮功以后,她不仅不用吃药了,且身体比原来也棒了。李俊梅心里特别感激大法;感谢大法的师父给她解除了病痛的折磨。她把自己亲身经历的事告诉身边的人,希望那些跟自己一样被病痛折磨的人,通过炼功能更快的好起来。这有什么错?

到现在我仍然不明白,炼法轮功把病炼好了,也想让别人的病好,却被公安当成犯法绑架了起来;我不知道中国的哪一条法律规定:炼法轮功把病炼好了是犯法,告诉别人也是犯法。

我真不知道公安是这样的公安,吃着民众的粮食,老百姓养活着公安,公安却反过来迫害着老百姓,像这样的公安要它有什么用?是谁允许它的存在?

就在绑架李俊梅的那天中午,她家人回到家中,一看,一片狼藉,每间屋子的门都开着,到处都被翻得乱七八糟,像日本鬼子刚扫荡过似的,家里的电脑没有了,不知家里钱、别的什么东西丢了没有,给家人的感觉是大白天土匪入室抢劫了。经邻居们说才知道,在她家没人的情况下,村干部带着公安把家翻得乱七八糟,把电脑给抢走了。像这种行为,作为村干部、公安来说是不是合法?作为公安来说是不是执法犯法?在公民家没有人的情况下,这样做是不是侵犯了公民的权利?

咱让老百姓评价一下,只有让老百姓来评价。像这种行为往哪去告他们?如果你告他们,就给你定妨碍公务罪、扰乱治安罪等等。现在的中国只有执法者任意宰割老百姓,没有老百姓的说话权利。

我不知道像这样残害老百姓的公安要它有什么用?是谁允许它的存在?

最后希望那些跟李俊梅一样被迫害的好人能够早点脱离魔窟,也希望那些迫害好人的公安,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将来,不要再助纣为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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