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一月四日】师父在《转法轮》讲过:“告诉你一个真理:整个人的修炼过程就是不断的去人的执著心的过程。”这句话从学法开始我们不知读了多少遍,按照这句话修下去,保证会一点一点升华;忘记了这句话,修炼肯定会出偏差。细想想,我们每个走了弯路摔了跟斗的同修不是因为对这句话重视不够或忘记了这根本一点造成的吗?你怕,怕心被你保起来;你爱财,贪心、利益之心被你保起来,找各种漂亮的借口掩盖自己不想去掉的心,这些心被旧势力钻了空子,是走弯路的根本原因。今天我不是检讨我如何走过弯路,我只是想谈谈我在法中怎么一步步修去了一些不好的心――执著。 常人买东西时讨价还价很正常。修炼后自己这个习惯还时时冒出来。学法初期,我买肉做香肠,多出九斤肉,我马上把钱给人家补回去,女儿笑我:“妈妈学这法轮功真好笑,五十元钱马上送给人家。”我没吭声,认为这是大法弟子应该做的。这是一九九七年元月的事。 二零零五年六月,老头子和女儿去超市购物,回来把一把零钱和购物收据丢桌子上。我好奇抓起来一看,买这么多东西怎么才花这点钱?原来是收银员少收了一件商品的钱。我当时说:“赶快把钱送去!”在外打工的女儿说:“人家打工挣钱不容易,马上送过去,那个收银员可能会被开除丢掉饭碗。”老头也说:“我们先把钱捐给街上的残疾人!”我当时也觉的有道理,就没催他们及时把钱退回去。过了几个月让老头去送钱的时候,商场的人说:“现在还有这种人,真是想不到。” 其实这些都是小利。小利有时考验不出人心,大事就真能检验人了。 我家的祖传房产被共产邪党抢走了,修炼前我为此很气愤。老父生前为此多次求告无门,给他留下遗憾。我自己曾请求统战部帮忙解决,也石沉大海。 修炼后学法,学到《转法轮》上讲:“我们修炼人讲随其自然,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当然也不是绝对的。要都是那么绝对,也就不存在人做坏事的问题了”;“从中看你对这事能不能放下,放不下就是执著心,就得用这办法给你去这利益之心,就是这个问题。因为常人悟不到这个理,在利益面前都要去争,去斗的。”我家房子好几间被住户占了几十年,还被房改局变相没收了,租给私人也收不到钱。这等于从甲私产变成了乙私产,又变成丙私产。这是共产邪党在公开侵犯、抢劫私有财产,为什么不该追回来?可是现在要追回私房权,大多都走了行贿的门。我们不行贿当然收不回来。 学法后我明白了,我说我那一份我不要了,捐出去给慈善机构。可是说不要,我家小孩会同意吗?他们会和我一样想吗?到时又出现家庭矛盾。算啦!干脆顺其自然,别人占就占吧!再不去要了。放弃这个产权于我无害。现在我真的想通了:不是我的我也争不来。我不再生气了。凭我一家人据理力争也改变不了共产邪党的本性。它就是恶,它就是毒,它不榨取人民财产它凭什么生存?它就是个邪恶的附体。只有中华民族把这个附体邪灵、吸血鬼彻底解体了,人民财产被无理侵占的事才能了结。 我是修大法的,大法弟子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气,犯不上跟这个邪灵生气。大法弟子除了修心向善提高层次、救度众生,其它都是身外之物。难道我能背着这“财产”去修大法吗?放下就是得到。放下的是利益之心,得到的是对法的正信。世上有什么比得上我修的大法还值钱,还珍贵呢?今生得见大法,我就是最富足的人,最幸福的人,别无所求了。 所悟有不妥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