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六日】湖北大法弟子龚贻斌,于2008年12月4日去北京参加同学聚会,5号到达北京后和一校友准备参观一下首都,在离天安门广场还有几站路的大街上,被街上巡逻的警车拦住盘查,被非法拘留在北京东城区看守所。北京中共恶党人员无视他家庭困难和他单位领导多次协商和请求,于2009年1月7日非法决定劳教迫害他二年。 现年40岁的龚贻斌是位于武汉的中国石油压缩机制造厂(地址东西湖吴家山)的高级工程师,是单位技术骨干,年年被单位评为劳模。他处处按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只图奉献不求回报,他乐于助人,走到哪里就把好事做到哪里。在工作中,多次拒收别人送给他的红包几千元,处处为企业着想,为他人着想。在家孝顺老母,管教孩子。因妻子没工作,家里的一切都离不开他,厂里工作也需要他。 12月5日在北京,巡警先看过龚贻斌他们的身份证,又问他:“你炼过法轮功吗?”他说:“我炼过。”“把你的行李箱打开。”他打开了,巡警非法查他随身携带的行李箱,当发现箱中的真相资料后,就不由分说把他劫持上了车,根本不去了解那些资料的内容,也没有任何法律手续,随意非法拘禁一个守法公民。 龚贻斌单位的领导及保卫科一行3人当天连夜赶往北京,动用各方面关系、物力财力要求看守所放人,呆了二个星期,才准许保卫科长见到龚贻斌一面。其间龚贻斌科里一名领导、保卫科三名干部及天门市国保大队的2名领导曾多次与看守所交涉,看守所处处刁难,几次都以龚贻斌不认错为由扣着不放人。2009年1月7日,龚贻斌被非法劳教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