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四日】2007年10月,A县有2位同修面临被邪党法院非法审判,在师尊如意安排下,乙市同修聘请了三位正义律师为其辩护,邪恶想当庭判刑的阴谋未能得逞,事隔半年,邪恶又编织罪状,再次开庭,结果又在荒唐可笑中狼狈收场。至今同修在当地看守所被超期非法羁押。 当时同修配合得好,都把同修的事当成自己的事,给律师及时讲真相,结果自然不错。回想两次辩护,在周围地区产生不小反响,给邪恶措不及防的极大震慑,现在不少地区还在辗转找乙市同修再介绍这样的律师,希望再出现这样的效果,邪恶想判让他判不成,留下时间我们抓紧营救(这一念也有承认的因素)。接着,通过乙城市介绍,B县一名将要被非法审判的同修也出现这样的结果,律师当庭辩护,戳穿邪党徒罗织罪状,视人命如草芥的行径,至今未能判决得逞,人还在超期羁押。事隔很久,我们的同修为何还没出来?下面简单谈一谈粗浅认识: 一、缺乏持之以恒的正念正行 案子初步取得比较好的效果后,刚开始大家也在动,用心找自己,找县长等相关人员要求放人、曝光邪恶、家属也去要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又有其他同修被绑架等事发生,似乎这些事放淡了,或者不知怎么做了,有些无可奈何了。 二、营救同修法理没跟上 案子往前推不动,律师似乎也没法了,还自我安慰:我们满在理,他就得放人,有时候我们也在逃避,不愿想那难办的事。向内找发现周围一切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比如,开庭的结果,我们是否很满意?没判了,就达到目地了吗?我认为还是没有全盘否定,我们要的是当庭无罪释放同修,大法弟子如果都认识到这点,齐发正念,结果可能更好,师父等待着我们提高上来,事隔几个月,邪恶再次非法开庭,当地同修及周边同修协调一致,邪恶想判的阴谋又一次破产,似乎我们还是有满足感,没判了就好,律师征求我们意见,我们觉得辩护的很好,没有更深的想法、强烈的使同修出来的愿望。所以,表面看,案子就在法院这么挂着。 三、在通过法律手段营救同修上,有依赖、等靠的思想 首先是依赖同修,一些地区一出现同修需打官司的事,就想找做过的律师(不是不赞成找,而是从救人角度出发,不是十分紧急时,还是找新律师)、想找外地律师,其实本地有没有?并没用心讲,讲了三两个律师不接,就断定本地没有正义律师,或者自己认为他们(公安、检察院、法院)都通着哪,律师不敢打,用自己的观念障碍着人,用人的观念看待找律师的事。其次是指望常人。律师介绍过去后(指C县),当地针对营救未能配合好,发信的,张贴的,面对面找公安、检察院、法院相关人员讲的,甚至开庭发正念的人也少,对官司進展怎样取决于我们整体协调、配合的怎样等思维不是太清晰,表面看有指望律师的心。 四、其它不足 随着案子需要,律师与周围同修有了更多的接触,我们的同修没有站在理性的思维上对待案子,没有想到案子出现满意的结果是师父的加持,同修的配合的结果,对律师,恭维、赞扬有加,认为能替我们说话就不错了,人出不出来不重要,重在过程(其实理解偏颇,重在过程不等于不要结果),对应律师对待案子下一步進展的态度上,似乎官司打到这份上他们的职责已基本结束了。还有的同修一有官司就想找他们,理由是“急”,怕误了事,再有找他们顺手,省事;还有的表现是怕他们对大法产生不好的想法,怕把他们推向反面,在费用上、同修配合参与上不堂堂正正,有些迁就,進程中讲真相没跟上,结果一人接几个案子,压力大,加之同修给他们发正念没做到持续不断,造成他们份内的事没发挥好,比如:法院针对法轮功案子不但不受理,连裁定都没有,律师应该想办法接着上诉,如前面提到的案子,两次甚至三次都证据不足,应该无罪释放,却还等着,等着包拯似的法官出现吗?律师完全有办法接着做,接着往上告,直到人被无罪释放回家。关键我们得悟到,律师那儿才有行动。 五、个人建议 1、每个人都真正向内找一找,我有什么心还没去,障碍同修闯出魔窟,障碍整体协调一致,静心多看师父的《对澳洲学员讲法》。 2、放下求结果的心、干事心,抱着纯净的心态、抢人救人的心态广泛的讲,师父会引领我们找到为我们辩护的律师,过程中接不接案子,做而无求,我们就是让他们明真相,给众生得救的机会。 前两日,到了一家很不起眼的律师事务所(营业15年),律师表面也不是那么绅士,甚至土里土气,可是,通过讲真相,他却接了我们三个案子,其中按我们的要求由三个包括他在内的明真相的正义律师分头去做,还有一个本市被非法劳教的同修家属要求上诉案子,他也答应请异地同学来接。而且所有费用比我们前面所认可的律师低。 3、抓紧向上级(省、中央)部门讲真相,曝光邪恶,眼睛不要盯着同级;全体参与;给家属、项目同修、律师、上诉单位发正念跟上。 写此文意在抛砖引玉,将通过法律手段营救同修的项目做彻底,做好,让更多狱中同修早日出来,完成他们的史前大愿,水平有限,言不尽意,请同修慈悲指正。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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