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二日】2008年7月24日,山东济宁市中区法院公然违宪枉判周宁、岳丽华、李瑞峰等三位大法弟子。其中,周宁被非法判刑5年,岳丽华、李瑞峰分别被非法判刑3年。法院没有当庭宣布非法判决结果,也没有通知家人。目前,三人已上诉至济宁市中级法院。 济宁大法弟子李瑞峰 |
7月14日上午,济宁市中区法院在不发布公告、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非法秘密审判三位大法弟子。邪党法院本想走走过场后就按暗地里已定好的刑期判刑,但周宁和岳丽华家人在此前刚好聘请了辩护律师,致使法院有些措手不及。因为迫害开始的时候邪党司法局就不允许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也没有哪位律师敢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找借口推迟了对周宁、岳丽华的非法审判。当天只对李瑞峰进行了半个多小时的非法庭审就匆匆结束了。 7月24日下午两点半,邪党人员再次操控济宁市中区法院非法开庭审判大法弟子周宁、岳丽华。周宁家人聘请的律师李苏滨当庭为周宁做了《宪法至上 信仰法轮功无罪》的无罪辩护。因害怕李苏滨律师从宏观上阐述当权者迫害法轮功是违背宪法的、信仰法轮功无罪,法官多次无理打断律师的发言。这也从反面印证了律师的观点是正确的,是有根有据、合法合理的;同时也让在场的所有人看到了迫害者的蛮横无理和心虚,以及执法者视法律为一纸空文、“我是流氓,我怕谁”的丑恶心态。 周宁在最后做自我辩护的时候当庭揭露了法官的不法行为。同时从自身修炼后的身心变化以及大法弟子无端被迫害,就是为了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为师父为大法讨还公道。周宁最后说:“……今天我站在这里还是要为我师父、为大法说话:还我师父清白!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岳丽华也随后高呼“真、善、忍好!”当时,在座每一位都被周宁的一席话深深震撼了,法官也是无言以对。 周宁,男,39岁,一九九四年毕业于山东艺术学院设计系,自愿分配到位于山东济南的山东省特殊教育中专,从事该校聋人工艺美术专业的教学工作,也是该校工艺美术专业的创建者之一,原任该校教务处主任。一九九七年五月,周宁带着由自己辅导的全工艺美术专业的28名聋人学生的木雕作品,来到了北京的“中国美术馆”举办了“无语的心声”木雕作品展,造成了轰动,其中6件作品被中国美术馆收藏。然而就这样一位才华横溢的青年艺术家,仅仅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在邪党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多次被非法抓捕、单位开除、房屋被非法没收、被迫流离失所等,并于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在济宁市中区韩西村一所出租民房里再遭绑架。 岳丽华,女,46岁,家住济宁市中区北门小区,性格开朗,热情好客。2002年10月,因为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租房居住,被送往济南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又被非法加期两个月。2007年9月12日早8点,岳丽华再次被济宁市中区公安分局恶警郭洪涛带人从家中绑架。 李瑞峰,男,44岁,1米75的个头,家住济宁市中区红西小区。他修炼前患听力和语言二级残废,修炼后听力和语言得到了较大恢复,这是不争的事实。1999年邪党对法轮功迫害以后,他多次上访,想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为此,他被中共人员多次非法关押、被非法劳教三年,并惨遭背铐、毒打、在冰天雪地里冻等非人折磨。 目前,周宁、岳丽华、李瑞峰仍被非法关押在济宁市看守所。到今天为止,三位大法弟子已被非法关押在那里11个月了。 济宁市看守所 |
济宁市中级法院 |
济宁市市中区法院 |
(区号0537) 济宁市中级法院2103038 2103042 2103003 关升英 院长 2103666 2383438 13562791666 贾传建 副院长2103002 2384096 13953798686 刘继祥 副院长2103169 2383418 13953791739 吕文柱 副院长2103167 2383166 13905377576 李良品 副院长2103589 2383586 15969798829 史晓钊办公室主任2103016 2383150 13505477170 地址:济宁市中级法院位于红星中路37号(警校西邻) 邮编:272000 办公室 ……………………2103001 办公室 ……………………2103146 办公室 ……………………2103042 纪检室 …………………2103084 值班室 …………………2103300 执行局综合处 ……………2103890 安检门 ……………………2103200 打字室 ……………………2103000 法警队 ……………………2103189 技术室 …………………2103240 老干部处 …………………2103340 立案庭接待室 ……………2103113 民二庭 ……………………2103212 民二庭 ……………………2103123 民三庭 …………………2103259 民庭 ………………………2103022 民一厅 ……………………2103232 民一庭 ……………………2103510 信访接待室 ………………2103122 刑庭 ………………………2105888 执行庭 …………………2103028 执行一庭 …………………2103355 立案厅 ……………………2103011 经济一庭 ……………一…2383123 宿舍门卫 …………………2383227 经济调解中心 …………2312504 研究室 ……………………2103081 经济审判第一庭 …………2103070 财务办 ……………………2103026 刑庭工作人员姓名及家庭电话(区号0537): 姓名 住宅电话 杨建军: 2383229 徐海坤 2383385 赵黎: 2383330 邵继军: 2310780 张阿梅: 2383221 胡育宏: 2383278 李士强: 2383191 吴则元: 2383236 钱欣红: 2383291 杨晶: 2348566 梁少敏: 2324430 林玉英: 2383260 井永顺: 2383319 徐世军: 2383283 王爱新: 2383135 孟祥玉: 2383263 邵健青: 2319568 时益同: 2360985 鞠茂亮: 2383310 李军: 2383201 济宁市人民检察院 光河路 ………………………总机:3011111 办公室 ……………………3011024 办公室 ……………………3011066 办公室 ……………………3011027 办公室 ……………………3011023 办公室 ……………………3011026 举报中心 …………………3012000 传真………………………3011054 传真………………………3011044 控制室 ……………………3011107 监督管理员办 ……•……3011097 控申处……………………3011068 控申接待…………………2234270 二楼值班室 ………………3011102 人事档案室 ………………3011088 大会议室音响室 …………3011101 反贪局 综合处……………………3011038 督察办……………………301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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