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一日】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汤河子法轮功学员张秀兰于2008年二月二十五日被锦州太和区女儿河派出所和太和区刑警队绑架后,一直下落不明,在6月下旬的一天,张秀兰的丈夫突然接到太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戴勇打来的电话说:“张秀兰病危!” 家人听到此消息后万分着急,大约在6月28日左右,张秀兰的母亲在亲人的陪同下去太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找戴勇,要求见张秀兰。传达室给打了电话,戴出来见张母等人,张母及亲人向戴勇说明来意,戴说:“张秀兰的案子已经交到法院了,我说的不算。现在找谁都不让见,局长也不好使。” 戴勇追问家属是怎么知道他的姓名的,家属说:“难道不是你给张秀兰的对象打电话说张秀兰病危的吗。”戴勇不吱声,一会又出尔反尔的说:“张秀兰没事了”。 这时传达室的人态度很蛮横的赶走了张母等人。张母又去了锦州市第一看守所,看守所给楼上打电话后让张母上楼,到二楼只有一个人称是管宣传的,他不管事,问他所长去哪了,他说不知道,并指出到三楼,可是三楼一个人也没有。 这样,张母及亲人白跑一趟,没有看到病危的张秀兰。 太和区人民检察院(解放西路207号) 钟波 检察院检察长 办公电话5178912 宅 2831628 13904165110 检察长室:0416-5178912,副检察长室:0416-5179504,5173087 纪检监察:0416-5180364 办公室:0416-5173085,举报中心:0416-5172000,政工科:0416-5173084, 法纪科:0416-5179228公诉科:0416- 5168615办公室: 5168635 反贪局局长室:0416-5181399 反贪一科:0416-5182761,反贪二科:0416-5182762, 刑检一科:0416-5178677,刑检二科:0416-5178494,民行科:0416-5177412 锦州太和区法院金院长(一把手):办公室:7189999 锦州太和区法院副院长刘剑:办公室:7188111 锦州太和区法院刑事庭庭长:梁贺祥 手机:13840608699 (此法院只这一个刑事庭) 锦州太和区法院审判员:李立辉 办公室:7188098 7188099 锦州太和区法院法警队 办公室:7188000 队长办公室:7188006 锦州太和区法院民庭庭长齐宝中 办公室:7188036 锦州太和区法院纪检主任 王宝平 办公室:718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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