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九日】5月10日左右,辽宁葫芦岛法轮功学员黄立忠、赵亮分别被连山区邪党法院非法判刑九年和十年。俩人上诉至葫芦岛市中级法院。6月12日上午,葫芦岛市中级恶党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6月12日下午,赵亮、黄立忠家属到看守所探监,黄立忠被折磨得很瘦弱,头发又被剃光,家人都认不出是他了,说话时有气无力,家属只和他交谈了几分钟,就被看守所所长陈某打断,让他回去了。第二天家属又去找陈某,陈某说没时间。6月14日家属再去,看守所又说法轮功学员不让见,并告诉家属6月17日送走,到那里让见面。 6月17日下午,黄立忠、赵亮被劫持到锦州监狱。6月26日上午,黄立忠家属去探监,得知他现在被关押在一监区,但等了一个半小时也没让见,所谓理由:他是法轮功学员。下午其家属见到辽宁省入监监狱一监区警察,这位警察告诉家属不要来了,不久他会被送到某监狱,那时他本人可以上诉,也会让家属见面,当家属问他的身体状况时,警察没直接回答,只说这里法轮功学员不干活。 现在情况是这样:辽宁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先被送到辽宁省入监监狱,一般情况2个月后,再被送往各地区监狱,但法轮功学员要快一些。就是说俩人还没有被送到各地监狱,希望同修继续正念加持。 中法法官高恩思:0429-3166449(办)手机:13898995566 连山区法官:魏爱君(女)0429-2163962(办) 下面是赵亮的上诉书:
上诉请求:无罪释放 上诉理由 1、首先我要阐明的是法轮功并不是政府所宣传的那样,这是众所周知的,更不是什么“邪教”。如当年“文革”,“六四”一样,在搞所谓的政治运动。法轮功是自发的群众性炼功活动。没有组织,与宗教信仰的目的相同,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因为政府在镇压前搞过调查。现在法轮功洪传世界80余国,上亿人修炼大法。所到之处均受到当地人民和政府的欢迎与褒奖,唯独中国在镇压,相反更多国家都在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不得民心,没有人权,这是政府不敢向人民公开的国际形势。全世界都知道法轮大法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出版,集会,言论,结社和游行示威的自由,法轮功学员也是中国公民,应同样享有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这些权利,这是天赋人权。任何组织或政府都无权干涉。那么在我家搜出的电脑,打印机等物品和法轮功宣传资料,包括评论××党的言论是完全合法的,并构不成犯罪。望法院真正明白真相,看清国际形势,秉承正义,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 此致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赵亮 200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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