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2007年12月22日,河北省涿州市60岁的村民周玉梅遭国保大队劫持关押到涿州市看守所。2008年6月13日,据称涿州市法院刑二庭在看守所已非法宣判了此案,但至今不允许家人、律师面见周玉梅,不准讨论上诉事宜。 周玉梅,女,60岁,涿州市林屯乡林屯村村民,曾经患肝腹水、大小便失禁、头痛、腰腿痛,拄着拐杖走路。周玉梅于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之后身上所有疾病不翼而飞。 1999年11月12日,周玉梅去北京证实法,被北京前门派出所恶警绑架,当天被送往涿州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长谢玉宝、王爱国、李保平及林屯乡副书记李振宇,司法所所长郑建民、冯书全等二十几个打手对一群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毒打。谢玉宝强迫周玉梅跪在地上、双臂平举,胳膊上架住铁锹把,支撑不住落在地上就打,李振宇、郑建民等人揪住周玉梅的头发,打她嘴巴,跌倒后,起来再接着打。恶警非法拘留周玉梅十五天,勒索一千元钱才把她放回家。在这期间大队书记徐广昌来周玉梅家把她户口本拿走并吊销。此后,李振宇、郑建民等人经常上门骚扰。 2000年正月,恶徒把周玉梅关入敬老院,关押迫害了十天。 2001年4月郑建民、冯书全把周玉梅绑架到南马洗脑班迫害,每天逼写“保证书”,每顿饭只有一个小馒头。之后恶徒将周玉梅关入涿州市看守所,那里每天早饭是一碗稀面茶、中午两个发霉的小窝头,晚上不到一两的小馒头,关押九个月后,将周玉梅非法劳教三年,劫持到保定八里庄劳教所进行迫害直至期满。 2007年12月22日,河北省涿州市国保大队副队长杨玉刚等四五个恶警伙同林屯乡林屯村村干部刘江、刘长水,突然闯入法轮功学员周玉梅家中,当时周玉梅在家正在缝被子。恶警不容分说,进屋就是一通乱翻。在搜出周玉梅家中的两个往纸币上印字的小印章后,便把周玉梅强行带走,劫持到看守所。之后,家人几次到国保大队、看守所要求见人,不但恶警不让见人,连衣服都不允许送。 2008年6月18日(星期三),周玉梅的女儿及其聘请的辩护律师到法院,然而,在6月13日,涿州市法院刑二庭在看守所已非法宣判了此案。按邪党法律规定,自下达判决书第二日算起十日内,对判决不服,允许上诉。可是自6月13日到6月18日五天的时间里,家属没有接到任何通知与消息。不得已,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到了看守所。上午11点左右到看守所后,门卫说办公室没人了,让下午再来,下午2:30再次到看守所,要求会见周玉梅。进入看守所,办公室一位卢姓年轻警察接待了律师,律师拿出相关证明及合法手续,要求会见周玉梅,对方说:负责人不在。当律师说,你们不能剥夺上诉的权利,对方却说,周玉梅说了,不上诉。阻止律师与周玉梅通话、见面。 当周玉梅家属要求将新买的夏季衣服给老人送进去,恶警也不允许。周玉梅女儿说:“老人自冬天至今,连换季的衣服都没有,你们不让送。她犯什么罪?你们这样对待她,你们这样做无异于剥夺老人的生存权”。在外等了一段时间,在里面律师要求下,才允许将衣服送进去。可就是没让律师与周玉梅见面。 据悉周玉梅身体很不好。我们呼吁保定、涿州及周边地区的法轮功学员与善良百姓,敬请关注此事,帮助周玉梅早日回家。 以下是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 涿州国保大队队长(业军):手机:13333126638,13703361286 国保大队副队长杨玉刚:13333126768 大案队:邢术锦13333126626 刑警四队;赵增健13333126678 刑警五队:杨贵福13833081618 林屯派出所所长:刘景生13333126919 涿州市看守所:0312—3909639、3909509、3909446、 领导办公室::0312-3909452、陶所办公室:0312-3909898、 张导办公室:0312-3909451 手机:13333128399 涿州市法院刑二庭办公电话: 0312-6673571 3853876 审判员:何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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