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四月五日】一年多来,中国大陆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频繁出镜,大谈伦理道德,就大陆器官移植状况、新条例、新法律不断发表言论,其中也有批评移植乱象之辞。其实,黄洁夫作为器官移植医生,在中共把持地下活体器官库的背景下并没能洁身自好,所用器官的来源不明不白;从2005年底开始,作为中共卫生部副部长的黄洁夫开始了有系统的撒谎,掩盖活摘囚犯器官、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和法轮功集中营长期存在的事实,利用对器官移植做技术上和法规上的“规范化”撩起人们对中共的幻想。从根本上讲,黄洁夫扮演了一个为中共掩盖罪行、涂脂抹粉的不光彩角色。 一、两个肝脏随叫随到 根据乌鲁木齐在线2005年10月11日文章“25小时两例肝移植手术创纪录” (http://www.wlmqwb.com/wlmqwb/map/2005-10/11/content_26276.htm)(1)、新浪网2005年10月3日文章“我国首例自体肝移植手术在新疆获得成功”(http://news.sina.com.cn/s/2005-10-03/11557091937s.shtml)(2)和新疆都市报2005年10月12日“卫生部副部长为新疆两农民主刀肝移植手术成功”(http://www.wlmqwb.com/25xj/2005-10/12/content_26476.htm)(3)报道,2005年9月,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新疆期间亲自操刀作了一例自体肝移植手术,从开始寻找备用肝脏到肝脏运到手术室只用了大约一天的时间,而且,从重庆和广州各运来一个肝脏。 据报道,2005年9月23日,以中共政法委书记罗干为团长的中央代表团去往新疆,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50周年的庆祝活动,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也是代表团成员。9月28日,黄洁夫和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长温浩打开一名46岁的肝癌患者的腹腔后,发现由于肿瘤浸润,不能采用原定的半肝切除术。在手术台上黄洁夫提出了改行自体肝移植的设想:即切下患者肝脏,在离体情况下切除癌组织后,再将肝脏植回患者体内。手术中需要一个相匹配的备用肝脏,一旦自体肝移植失败,就进行异体肝移植。经几十分钟现场讨论后,黄洁夫及院方就迅速联系位于广州的中山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即中山一院)和位于重庆的第三医科大学西南肝脏医院医治中心。当天,患者手术切口被缝合。次日下午6点30分,匹配的肝脏就由重庆运来了!广州中山医院的三名医护人员也带着转流设备和一个肝脏火速赶到新疆! 在2005年11月以前,中共只承认亲属之间的器官移植和用交通事故死亡者的器官做移植。试想,在黄洁夫需要备用肝脏时,正好在联系的两个城市里各有一人因交通事故死亡,死者生前身体健康,恰好交通事故完全没有损伤到肝脏,肝脏大小又恰好与新疆的患者相仿,肝脏的配型又正好合适,而且,死者和一般中国人不同:死前同意捐献器官,死后家属也不反对捐肝……这几率也真是太小了! 根据中共卫生部2006年发布的“肝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保存在特殊液体中的肝脏的冷缺血时间一般不能超过15小时,以保证移植质量。考虑到摘肝、运输及十几个小时的自体移植手术,也只能杀活人取肝,才能保证当自体移植手术失败时,可以立即改用备用肝脏做移植。 黄洁夫安能无辜?! 二、匿名的领导 在2005年9月的这台移植手术前,黄洁夫曾向中央代表团的领导汇报此事,并得到批准,该领导“郑重地向他交待:‘这是用另外一种方式来庆贺自治区成立50周年,是医学上的献礼,是党中央给新疆各民族的一份厚礼。’”(3) 既然是“医学上的献礼”和“给新疆各民族的一份厚礼”,按说正是好大喜功的中共官员宣扬自己的大好机会,可是报道中竟然隐去了该领导的名字,真是大不敬啊!这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呢?!其实人们不难推断出,这个领导就是团长罗干,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之一,与活体器官库有直接的关系,不然何必遮藏起来? 那么,黄洁夫向政法委书记罗干请示的原因,除了罗干是团长外,是不是要得到罗干的口谕,以便立即挑选活体呢?这个手术是已身为卫生部官员的黄洁夫完成多年心愿、在世界范围内提高知名度的稀有机会,对黄洁夫是一种诱惑。正象新浪网2005年10月3日文章报道的,“曾为自体肝移植进行过300多次大型动物实验的黄洁夫告诉记者,这是了结了他多年夙愿的一次手术:‘自体肝移植这个手术很复杂,这个是我从国外留学回来一直想做的一件事情,一直碰不到很合适的病例……今天新疆特别巧……’” 9月28日的这个手术从技术上是成功了,但从道德上却暴露了黄洁夫的真实为人和复杂处境。 三、一个月以后:黄洁夫使用障眼法 2005年11月7~9日,黄洁夫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参加国际会议时首次承认中国大陆移植界普遍用死囚器官,他声称,除了一小部份来自交通事故死亡者,大多数的移植器官来自于死刑犯的尸体。 众所周知,从1960年吴阶平做了第一例肾移植手术到现在,中国大陆已经使用囚犯器官四十多年了。四十多年来中共政府一贯否认使用囚犯器官,为什么这个时候突然承认了呢?人们不由得推测:是否黄洁夫急于掩盖什么?因为什么堂皇的理由也解释不了一个多月前由他主刀的那台自体移植手术,只等了一天就得到两个备用肝脏的事实。 既然是杀人取肝,也只好自己赶快说杀的是“死刑犯”了,免得以后让别人说出来就更难收场了。但到底是不是死刑犯呢?为什么正好选中了广州和重庆呢?难道这两个地方的“死刑犯”的比别的地方多吗?这令人回想起三个报道:一个是明慧网2006年5月10日报道大量法轮功学员被秘密押解至重庆市万州区(在这之前万州的地下人防系统中是否已存在法轮功集中营?);第二个是,据多家大陆媒体报道,广州中山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肝移植中心于2006年5月19日为一中毒患者实施肝肾联合移植,寻找肝肾供体也只用了一天时间。第三个是,2007年7月一位劳姓知情人向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揭露,在距离广州两个小时车程的广东韶关有一个由带冲锋枪的军队管制的集中营,里面有至少一、两千名法轮功学员,是活体器官库。不难推断出,黄洁夫所说的“死刑犯”其实很可能主要是指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 四、黄洁夫与中共相互利用 作为移植医生,黄洁夫要靠中共死党、军队和政法部门来提供手术需要的器官供体,才能成为专家、获得名声和利益;作为中共,在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最猖獗的2001年挑选黄洁夫这个与国外有较多联系的移植专家作卫生部副部长,也可谓用意深长。 在担任卫生部副部长及党组成员之前,黄洁夫为广州中山医科大学校长和党委书记,1984-1987年赴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医学院外科作博士后研究,曾在多所国外大学作访问教授,并曾主编了中国第一部肝移植专著,是公认的中国第二次肝移植高潮的推动者和带头人。尽管黄洁夫一厢情愿的执意把第二次肝移植高潮开始的时间定在1993年,在其它中国移植书籍中,该时间都被明确地定在1999年(迫害法轮功开始时)。如2001年出版的《肝脏移植》一书中说:“我国肝移植临床始于1977年,随即掀起第一次高潮……自1998年起受多种因素影响,进入第二次高潮,肝移植在大陆的年例数逐年增加,1997年为16例次,1998年增加到27例次,1999年猛增至118例次……” 正当中国器官移植数量随着迫害法轮功飙升时,2000年和2001年,黄洁夫在《中华器官移植杂志》、《中国实用外科杂志》等杂志上发表了四篇有关肝移植的文章。2004年,黄为主要完成人的原位肝移植的系列研究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黄洁夫被中共拉下水、得到一点暂时的利益之后,也被利用来掩盖罪行。2001年11月,黄洁夫成为卫生部副部长,以其归国学者身份和儒雅的外表,一年多来四处频频出镜,大讲伦理道德,不断出台并解释新条例、新规定、新法律,声称移植乱象是医生个人犯罪造成,与政府无关,却根本不敢面对大量法轮功学员被屠杀和失踪的真相,实质上是为中共抹粉,掩盖屠杀。 2006年7月份,黄洁夫在世界肝脏移植大会上再一次无耻地声称,摘取死刑犯器官是在征得死刑犯及其家属同意的前提下,并遵循普遍性的伦理学原则进行的。黄还说,如果一些罪犯认识到自己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并希望在身后以捐献器官的形式做一些补偿,应该得到鼓励而不是反对。黄洁夫的这些话用意何在呢?让我们稍微分析一下。第一,黄洁夫突然承认了被中共否定了四十多年的东西,不明真相的人会错以为中共进步了,从而忽视了大批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的事实。第二,退一万步讲,假如真正的死刑犯出于悔过愿意被活摘器官,那也是极少极少的,不能当作普遍现象被拿到台面上来说的。(有几个人愿意被活摘器官呢?有谁愿意死无全尸呢?有几个死刑犯不了解中共监狱腐败至极、撒谎成性的情形呢?) 黄洁夫显然把“聪明”用到了撒谎上,但再“聪明”的谎言也无力挽回一个超级腐败的王朝灭亡的命运。 后话: 诚然,作为肝胆外科专家,黄洁夫也为一些患者开刀手术,表现出其人性的一面。但这些亲民的表现并不能减轻他替中共掩盖屠杀的可耻程度。关键是黄洁夫把自己看成什么生命:是一个为了眼前利益把良心出售给中共的人,还是一个有良心、知羞耻、能改过的人。 奉劝黄洁夫,在历史即将淘汰中共的时刻,别再被中共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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