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日】吉林通化市法轮功学员王贵明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被当地恶警绑架、酷刑折磨,二月二十七日被劫持到长春朝阳沟劳教所,两天后被迫害致死。王贵明的妻子韩凤霞请律师于三月五日正式在长春城郊地区检察院立案、递上诉状,主要提出八大疑点,说明王贵明不是“猝死”,而是“他杀”。韩凤霞约于四月十五日在长春住处被绑架。
朝阳沟劳教所将王贵明之死定性为“猝死”,想尽快毁尸灭迹,掩盖罪行。但死者家属不同意。现在,王贵明的遗体被停放在长春市朝阳沟殡仪馆大门右侧一栋二楼内,每天有警察把守。 据悉,王贵明的妻子韩凤霞请律师于三月五日正式在长春城郊地区检察院立案、递上诉状后,通化公安局三月十四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以“家属闹事”为罪名,将王贵明的妻子及亲人一块抓起来判刑。通化公安局并对韩凤霞非法立案追查。韩凤霞约于四月十五日在长春住处被绑架。 以下是王贵明被迫害致死经过简述: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王贵明被恶辅警孙淑芹、侯庆斌及“110”恶警绑架。 二月十三日在新站派出所,恶警扒下王贵明的外衣、鞋,对他逼供七小时。当晚九点多钟将王贵明劫持到长流看守所,没给外衣、鞋。 在长流看守所,王贵明绝食反迫害,三日后开始被灌食。因为还在年假期间,正月初九长流看守所狱医姜宏杰来给王贵明灌食时极不满意,并从号里找出四、五名男犯人,把王铐在大铁椅子上,对王揪头发、拽耳朵等,用野蛮方式灌食。韩凤霞到长流看守所给王贵明送衣服,但看守所为了挣钱,不允许存衣服,只允许存钱在看守所内买东西。 二月二十七日早六点多钟,新站派出所所长冯刚、副所长刘海涛、警员杜斌、李长安到长流看守所,用车把身体极度虚弱的王贵明拉到长春朝阳沟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当日下午一点多送到。 两天后的二月二十九日,王贵明在朝阳沟劳教所被迫害致死。第二天的三月一日,通化县大泉乡派出所接到朝阳沟劳教所通知王贵明已死。 朝阳沟劳教所称王贵明是撞暖气自杀,但漏洞百出。家属提出王贵明遗体的多处疑点,心脏部位及肛门等身上的多处紫斑,可容易推导出死者死因:死者是长时间被多根电棍电击致死,是劳教所管教所为,但他们为逃避罪责,在死者死后,故意在死者头上割了两个口,制造撞暖气片自杀的假相,但造假手段愚蠢拙劣,因为撞伤与死后刀割伤口是完全不同的。 王贵明被迫害致死详情,请见明慧网三月二十三日“吉林省通化法轮功学员王贵明被迫害致死经过”(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23/174940.html)。 |